国籍与奥运——郎平爱国也难(图)

作者:郑善 发表:2008-08-31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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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北京奥运,郎平作为美国女排主教练来中国已引起“愤青”不满,偏巧美国女排又赢了中国女排,这引起更多非难。有说郎平出卖高科技训练密方给美国女排,是卖国行为等等;又说郎平的女儿白浪现在也是美国女排成员,言下之意,她们崇洋媚外,忘了自己是中国人,一片责难声!

其实这是对郎平及她的女儿莫大的误解。如果说中国教练带外国球队是不爱国,那么外国教练带中国球队也是不爱国吗? 郎平的女儿白浪生在美国自然就有美国籍,按照中共“国籍法”,白浪是不会得到中国国籍的(即使原来有也得开除掉)。没有中国籍,白浪连中国都不能回,怎么爱国? 是中共“国籍法”不让她爱国!错不在她。

中共“国籍法”规定:加入外国籍就开除中国籍

中共“国籍法”第三条规定:加入外国籍就开除中国籍。所以郎平、姚明等许多著名运动员在美国拿绿卡多年,都不敢加入美国籍,为此他们付出很多代价,因为运动员经常去很多国家参加比赛,如果是美国籍去很多国家都是免签证的,但拿中国护照,到任何国家都要签证,这给他们参加比赛带来很多不便。

更主要的是还会引起居住国人民的误解:既然你们在美国住了多年,那说明你们很爱美国,既然爱美国为什么不成为美国公民呢?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如果都不從移民转为公民,一个国家移民多公民少,对这个国家的政局和治安稳定都是不利的。中国人都有知恩图报的美德,我们没有为美国的自由民主做过什么,却享受到了那么多的自由民主,作为对美国人民的回报也应该加入美国籍。

匈牙利布达佩斯的市长曾不解地说:“中国移民很勤劳,但是他们只落地(移民)不生根(归化),赚了钱就走人。”他哪里知道中国移民的苦衷,如果他们加入了匈牙利籍,就会失去中国籍,就只能在异国它乡度余生了!外籍华人真的被中共“国籍法”害苦了!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今年8月初,中国侨办负责人许又声在“华侨华人与北京奥运会”的新闻发布会上说:“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有利于华人生存发展。”他的意思是说,开除海外华人的中国籍是对他们好的表现。我看只有出逃贪官认为好,没有了中国籍可乘机逃脱中国法律的追查。

为了防止人才外流,香港颁布实施了人才计划,让这些著名人士(如钢琴家朗朗)加入香港籍便于解决出国演出问题。但是中共官方从不考虑问题在于哪里?从不想改正错误检讨自己,只是敷衍了事!为什么一定要承认海外华人的外国籍,而开除其中国籍?

事实上,奥委会上双重国籍的运动员很多,他们有权选择为祖国或者为居住国而比赛,很多运动员都选择了为祖国争光,居住国也从不计较,表现出友谊的和諧!只有加入外国籍的中国运动员没有祖国可选,这对双方都是重大损失!

姚明、郎平等在海外的运动员不要再委曲求全了,勇敢地加入居住国(美国)的国籍,错不在你们。不是你们不爱国!错的是中共“国籍法”!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责任编辑:輕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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