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嘉峪:中共或将亡于警察

----奥运后社会暴力普遍升级

作者:何嘉峪 发表:2008-11-1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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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后,社会戾气就像一只弹簧,压力刚松,它就蹦起来。"十月末,在北京不定期召开的一个非官方沙龙上,一位民间分析人士如是说。另一位身为知名学者的异议经济学家则补充说:"奥运后,警察的暴力倾向令人震惊,此中原因有待认真分析。"在警察大量施暴的趋势中,最为典型的案例是十月十一日哈尔滨六警察殴毙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林松岭事件。与警察暴力相随伴,社会暴力普遍升级。在广东,先后发生了十月十八日的深圳上梅林新村城管与民兵二百人械斗、十月二十二日陆丰市宽塘村村民与施工单位械斗两起重大事件。宽塘械斗中,施工单位动用土制枪枝,击毙村民一人、伤六人。在江苏,无锡市的卡车司机林建华,十月十八日被城管殴打致死。

十月份的几大案件上报到中央社会综合治安委员会(简称"综治委"),佐以相关的专业统计数据,中国社会治安状况出现了"黑色十月"的惨状。

"黑色十月"的第二层含义则是此前大量被指令"暂不公开"的大案被媒体曝光,如二00六年八月的安徽宿州灰古派出所打死无辜村民魏万富案与二00八年二月江西鄱阳县公安局副局长下令击毙报警人陈振翊案,现在已经公诸於世。

法轮功没上街,政法委很苦恼

在奥运会召开之前,作为奥运安保最高指挥机构的中央政法委认为:除了东突的恐怖袭击外,法轮功最有可能通过上街游行方式制造大规模骚乱。在这项预测下,各省级政法委积极渗透,甚至加强了对法轮功国外机构的渗透,试图挑唆他们上街并实施暴力行为。据内部消息称:到奥运会开幕之前,各地编造的法轮功将爆炸某建筑物的信息多达五百余条。

为了对付子虚乌有的"法轮功爆炸案",各地政法委集中训练警员与驻在武警、法院与检察院的法警,乃至於城管人员和街道民兵,向他们灌输"战斗立功"的思想。结果呢,奥运期间并没发生法轮功上街事件,令陷入无法自证预言苦恼的政法委立刻转变腔调,在重点城市大搞奥运庆功活动,突出宣传各地警察在奥运安保中的贡献。同时,在各级政法委的授意下开始有计划、快节奏地销毁有关证据,从钢管、狼牙棒到内部通知文件,不一而足。

且不说法轮功上街乃至搞爆炸之说纯系凭空捏造,就是奥运前实际发生过的东突恐怖事件也不再针对平民,而是针对中共的政法机关。前指的那位异议经济学家分析说:"发生在八月初的东突喀什袭击武警事件,说明其攻击对象由袭击一般目标(伤及无辜平民)转向了中共专政机关,有争取民心的策略含义。它与杨佳袭警案有异曲同工之处,民众支持杨佳本质上是发泄对专政机关的不满。"

"联防队现象"何以难消?

僱用社会闲杂人员充当公安机关的辅助力量是中国警治的一个传统,称为"联防队现象"。这个传统不时受到法学界与社会舆论的贬斥,公安机关为应对舆论,对"联防队"也是时用时消,但终未彻底抛弃。联防队员不仅是社会闲杂人员,而且其得以成为"四等警察"是因为本人必与正式警员有亲戚关系。换言之,联防队实际上是一种就业机构。

联防队在公安系统内地位之低非一般人所能想像,公安内部有谚云:"一等警察刑警队,案子未破他先醉;二等警察治安队,赶走嫖客自己睡;三等警察交警队,站在马路吃社会;四等警察联防队,地痞流氓大杂烩。"

正是藉奥运之机,不但"联防队现象"得以恢复,而且街道民兵被编入了联防队,或者说联防队的地位提高到与军事预备编制的同样层次。比如深圳上梅林新村发生的城管与街区民兵械斗中,双方所持钢管长短、粗细一致,均是奥运期间由政法委配备给"打击闹事儿的法轮功的武器"。看来,他们并未按政法委的规定及时上缴。

周永康极力庇护恶警

在哈尔滨六警察打死林松岭事件与广东两起械斗上报"综治委"后,身为"综治委"主任的周永康自觉责任重大,立刻佈置对各地治安的明查暗访活动。此行动显示推脱责任与保护公安恶警之举。"综治委"联合中央十二个相关部门发起明查暗访,意在让这十二个部门分摊责任,因此其手下任中央综治委副秘书长的陈冀平公开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没有成效或成效甚微的地方,往往是某些部门单打独斗、齐抓共管发挥不好的地方。"

既然明查配合以暗访,那么暗访之举措就不能提前公佈,而人民网在十月二十七日就把暗访信息公开,意在提醒各地公安用心应付。如此以来,收效可想而知。在政治局以参阅文件的形式将"黑色十月"情况通报给已退休的新元老们之后,其中一位原政法高干拨通胡锦涛的保密电话,声泪俱下地说:"不能让共产党亡在警察手中啊!千万不能!周永康同志应该自请处分。上海的情况我已瞭解到了。文件上没有写。"其所说上海的情况是指上海高院一审杨佳案时,门外聚集群众自发地高喊"打倒共产党"、"打倒法西斯"的情状。北京有退休高干称"这是建国以来包括「六四」时所未见的"。因此,以警察暴力为中心的社会暴力升级的"黑色十月"有着第三层含义,"打倒共产党"的口号预示着中共全面危机的到来。

十月末的高层消息表明:为中共遭遇"黑色十月"之重大危机,周永康在政治局常委中已经做了深刻检讨。另有消息称:已有一批不满周永康搞烂公安部又升任政治局常委的老干部联名给中央书记处写信(转政治局),要求周永康辞去常委职务。分析人士认为:周辞去常委的可能性不大,但"综治委"主任易人很有可能。形象地说,此举有类似晚清道光与咸丰两朝对犯有大过的重臣处分那样,"略示薄惩"而已。

杀人不足以止暴与止贪

中共高层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也会杀个把恶警争取民心,如二00四年九月打死下岗工人李胜利的河南周口市民警李立田被判处死刑,并於二○○八年十月二十三日执行。但是,杀并不足以止暴。

在缺乏宪政保障人民权利的体制中,警察不但暴虐无忌而且贪渎成性。如最近爆出的广东省韶关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叶树养案,家中被搜出现金三千万元。无论其罪是否足以处死,都证明中国警权不受约束之状。共产党亡於警察或许不是耸人听闻之预言,其暴其贪已足以从内部爆破政权"堡垒"。

转自《动向》杂志2008年11月号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动向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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