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收集诸种有关告密的第一手资料已有不少,包括古今中外的。外国的告密资料主要是用作研究中国告密史的参考资料,同时也对比他国是怎么处理告密的,对我们反省自己的告密历史有一定的好处,将来或许会在《中国告密史》多卷本做一章"中外告密之比较"的附录。不出我所的阅读经验和史料预判所料,四九年后的告密是中国历史的高发期,其增加速度是空前的,其涉及的面之广,波及之深,人数之众,几乎无一漏网之阶层。前年文革四十周年的时候,《今天》杂志出了一期文革研究专号,我用第一手告密原始资料(58页),写了篇万字长文《文革告密个案研究:以吴大昌为例》,朋友们也多有夸奖,其实这只是我对众多四九年后告密个案的研究之始。我也许会在写《中国告密史》之间隙写一本《文革告密运动》或者叫做《"新中国"告密运动》的书,来进行细致缜密的学术研究。比如文革岂止是小老百姓互相之间告密,很多高级干部子女也告发自己的父亲,这也是可以做非常好的专题研究的。顺带说一句,四九年后的许多研究还未开始,但在已开始的领域,各种重复之多,也是令人尴尬之事。一方面学术研究应该避免重复,另一方面学术研究应该独辟蹊径,才能有真正的创获。要做真正的当代中国研究颇不易,但就是在这样不易的情况下,重复之作亦复不少。
四九年后对中国的历史、制度、文化诸方面的破坏乃至毁灭,绝对是空前的。别的且不说,单是以前亲亲相隐制度的沿用,也被视全民为嫌疑犯,到处草木皆兵的政权所破坏,因此夫妻反目、兄弟阋墙、父子相告、同事攻讦、亲友互拱,告密的大网遍布生活的各个角落,几无一让人倾诉真心话的空隙。生活在这样的恐怖氛围之下,对人的伤害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法律当中的包庇罪,以及规定所有人不分亲疏皆须作证乃至告发的义务,让中国民众心惊肉跳,不得安宁,极大地破坏了民众的生存环境和信任土壤。这种破坏,至今由于制度的缺失,尚未恢复过来,这对中国社会和民众的伤害,你是无论怎么估计都不过份的。
四九年后的法律客观上鼓励告密,但中共高层也直接或者间接地做了不少鼓励。一场革命或者一个革命家,连自己的亲友都保护不了,甚至要告发他们,这样的革命和革命家还值得自豪吗?这样的革命家在我看来连做一个普通人的底线都没有,因此我以前写过一篇文章叫《可怕的职业革命家》,其中谈及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其文献来源皆有案可稽。毛泽东的革命生涯里充满许多次告密经历(当然是别人向其告发,这些都可以从各种材料里稽查到),他本人受惠于告密甚多,因此说他对告密比较有心得,不是诬枉不实之辞。
下面这封信,是值得仔细研究的他对告密态度的公开样本。戴毓本作为杨开慧的同学,新朝得鼎,一则以喜一则以惧,所以写信给毛泽东"解告",希求得到毛泽东的指点。毛泽东果然给她以指点,一是"争取光明的前途",二是对于她的丈夫"似可不必再有检举"。"争取光明的前途",我们暂且按下不表,且说对丈夫"似可不必再有检举"一项。这说明四九年后亲人互检是一种常态,也得到公开的指引与号召。毛泽东这句话可堪玩味,一来他绝不反对告密;二来他只是劝戴似可不必,并没有说你一定不要再告密,且表明戴告发丈夫至少是一次以上,否则不会有"再";三来,"似可不必",也就是允许有后续手段,并没有堵死你以后还告其他之密;四来,戴的丈夫已经"虎落平阳",只是湖南省参事室参事。参事是四九年后的低等闲职(主要由稍有影响的旧军官和旧职员组成),无实际作用,其实际的政治待遇甚至连文史馆所养之遗贤都不如。毛泽东这封与告密有关的信,选自《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六册P233(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1月),大家可自行体会,因此我连注释一并抄录如下:
毓本同志:
给我的信收到,甚为感谢,很久以前的一信,也早已收到,因忙未复,幸谅。希望你继续努力工作,争取光明的前途。敬祝
健康
毛泽东
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三日
以习梅现在所处地位,似可不必再有检举。
注释:
[1]:戴毓本,毛泽东夫人杨开慧的同学,曾在毛泽东等在长沙创办的自修大学学习。当时是北京苏联红十字会医院医生。
[2]:习梅,彭习梅,戴毓本的丈夫。当时任湖南参事室参事。
2008年11月28日8:50分于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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