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其人》连环画:诉江第一案(图)

第六卷 迫害正信 第十三册

作者:编辑:孟圆、屠龙 绘画:佟舟、孟圆 发表:2008-12-05 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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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0年8月,香港居民朱柯明、北京居民王杰查阅了中国法律后,在北京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检察院寄出申诉状,控诉江泽民、罗干、曾庆红非法取缔和镇压法轮功。这是世界上第一起诉江案。


2.此诉状经挂号信寄达最高人民检查院后,被告江泽民、罗干气急败坏,亲自下令立即指示作为重大案件展开大搜捕,逮捕原告。9月7日,两名原告在诉状递交两周后在北京被捕。


3.朱柯明、王杰被捕后很长时间没有任何消息。江泽民和罗干没有什么要问的,只是要发泄私愤。于是,公安对朱柯明和王杰没有审讯,只有猛烈殴打与酷刑,但二人毫不畏惧,宁死不屈。


4.大陆公民王杰受到的迫害尤为惨烈。2000年11月30日,由于酷刑折磨,王杰被"保外候审",以便身体好转再抓回去继续迫害。家人见到时已经完全意识不清、大小便失禁、体重由被抓时的70公斤降至50公斤,需要隔天洗肾一次。


5.王杰被送进北京友谊医院,警察每天在医院监视,王杰身体一直没有起色,也不开口说话。后来王杰被接回家调养,情况有所缓解,但身体仍然动不了,更不能走。家人问及在里面受了什么苦,王杰不答,只是流泪。


6.2001年4月中下旬,王杰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转辗来到海外。受过迫害的王杰身体极度虚弱,夜间睡觉时为了维持呼吸,竟然需要慢慢解去内裤,以减轻腰间松紧带造成的些微压力。王杰曾告诉一位学员:"渣滓洞的刑罚我都受了。"


7.在法轮功学员们的鼓励下王杰终于说,明慧网上报道的迫害法轮功的酷刑他几乎都受过,警察常用东西把人裹起来狠打,这样打看不出外伤,脚腕处曾被铐得露出了骨头,最痛苦的是"警察用膝关节磕我肾脏",疼得昏迷了一个月......


8.王杰说他从来没有怕过那些酷刑。但因被打伤了中枢神经,他再也没有恢复健康。由于内伤,他出虚汗、吐血,有时只吃一两口饭血就喷出一两米远。2001年6月18日夜,诉江勇士王杰倒在洗手间的地上去世,时年38岁。


9.2001年4月朱柯明的家人接到通知,朱柯明被秘密判刑五年,关在天津茶淀监狱。警察说只要他写背叛诬蔑法轮功的"四书"就可以出去,这也说明朱柯明根本没罪。朱柯明坚持信仰不妥协,遭受电刑等折磨,三分之二的牙齿脱落。


10.朱柯明每月都写上诉书。狱方并没有为其把信递达有关部门。从2001年8月起,香港等地法轮功学员多次呼吁释放香港居民朱柯明,美联社、BBC、法新社、《苹果日报》等海外媒体都曾予以报导。他出狱后继续呼吁停止迫害法轮功。

待续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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