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起干部公寓房"变脸"
据了解,早在2006 年,青岛消防支队利用营房改建的时机,在青岛市四方区筹建了该公寓楼。当初的指导思想是,切实解决多年来未曾解决且常年工作在基层的干部的住房问题。 2007年初,公寓楼建成。该公寓住房共120套,最小建设面积的约有90平方米,最大的约150平方米,同一地段的房价均价为8000千/平方米。以最小户型计算,每套房产市值超过70万。获得上述房产只需交纳20万至30万不等的"保证金",而交纳"保证金"的范围却耐人寻味。通过比对两份青岛消防支队下发公寓房分配方案,记者发现,2007年6月11日,武警青岛市消防支队发布了青公消[2007]127号文件(以下简称"127号文件"):关于下发《支队干部公寓房分配方案》,明文规定:房分配人员范围仅为支队机关、市内四区、崂山大队在职现役干部。四个月后,青岛消防支队于10月22日又下发了青公消【2007】275号文件(以下简称"275号文件")--《干警值班公寓分配方案》。此方案不但未把原被排除在外的"两区五市"候补入列,反而在原地域范围内将同年七月份新招收的大学、部队院校毕生划列入分房范围之例。公寓的名字由"支队干部公寓房"巧妙的变成"干警值班公寓"。
据多名知情人士反映,"127号文件"下发之后,青岛消防支队的"两区五市"即平度、即墨、胶州、胶南、莱西、城阳区、开发区等7个大队、中队的无房干部一片哗然,反映至武警山东省消防总队,曾被总队纪委以书面形式对此方案叫停。"275号文件"更引发了广大基础干部的强烈不满。
"同样的干部,不一样的标准。我们扎根基层、工作20多年且军龄、职务、级别等各项指标均符合2000年6月中央军委发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要求的广大无房干部至今迟迟不能解决住房问题,而市区新进的大学生,比如支队领导的孩子孙某、康某等,职务都不到正连级,特别是康某,2007年7月份才毕业入职,同年10月就分到了房子,难到在基层辛勤工作了20多年的副营级以上的干部对单位的贡献还不如刚刚毕业的学生?"多名接受记者采访的基层干部表示:"青岛消防支队如此分房不公平。"青岛平度区公安消防大队金指导员说,论工作和业务能力,他绝不逊色于任何一名同级别的干部,今年还荣立了三等功。就是因为身在基层,从未获得过分房资格。像他这样无房的基层干部还有很多。
惊闻预付二百载"租金"
武警青岛市消防支队为何将上述7个大队的干部排除在外?为何将"支队干部公寓房"改名为"干警值班公寓"呢?
9 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青岛市消防支队。门口警卫告诉记者,没有预约不能进去。记者随即与青岛市消防支队孙支队长取得电话联系并说明来意,孙支队长告诉记者,自己不在办公室。房子已经分完了,方案是经过党委研究并报上级党委批准的,不要管这事了。后告诉记者可找分管的冯副支队长了解情况。而冯副支队长告诉记者,自己今天轮休。
下午,经其上级部门青岛市公安局宣传处联系,记者再次来到消防支队。见到了冯副支队长。
冯副支队长告诉记者,公寓不管是叫"干部公寓房",还是叫"干警值班公寓"都是一样的。上级批的就是"干警值班公寓"。支队机关干部在没建干警执勤公寓之前,没有宿舍,都是在外面租房子住,不利于应对大型紧急事件的集结。
"这些房子不是分配的,都是租用的,产权属于支队。"冯副支队长在谈话中多次强调该批公寓房的性质,"租金按每平方米1.2元/月计算,待租住者退房时,再将租金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返还个人,房子收回支队。"记者多次询问每套房子所交保证金的数额,一直没有得到明确答复。据部分干部反映,每套房子都要交20万元以上。记者粗算了一下,如果按每套房子90平方米计算,20万元可以租住近200年。
在记者的要求下,冯副支队出示该批公寓房完整的"租凭协议"。协议仅是加盖单位公章和"租住人"签名的一张A4纸,内容即无租凭的价格与期限,协议的名称却赫然写着"青岛市公安消防支队住房分配协议"。
该协议在条款中规定,"调出机关、转业干部的住房应当退回"。但据了解,现实操作中并没有落实执行,至今没有退回一套房子。对此,冯副支队长解释说,转业干部如果在地方没有安顿好,就不会让其迁出,也没有规定时间期限。调出机关或市内四区到其他大队任职的已经分到房子的干部,因家属没有地方居住,只有让他们继续住着。
尽管武警青岛市消防支队"干警值班公寓"分配争议不断,但仍然按既定方案如期完成。目前,一些"租"到房子的市区干部正在忙着装修,一些未"租"到房子的基层干部不断上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