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法轮功修炼者频频"被自杀"

作者:李子瞻 发表:2008-12-24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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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网上出现一个叫"被自杀"的新名词。根据《07年新增词语解释》,"被自杀"的定义为被他人判定为自杀。"被自杀"的死亡原因多存在争议,即一方认定为自杀,另一方认定为他杀或意外死亡等。在中国社会中,如果这个"他人"、"一方"是有权有势者,在当今中国极其腐败的司法体制下,有人把"被自杀"直接说成是"被白杀"。而"被自杀"最频繁的群体莫过于法轮功修炼者了。

案例一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四日上午九时,已经被关押了九个月的四川万源市法轮功学员熊正明(男,三十九岁,生前是四川万源市职中电脑教师),突然被万源市国安负责人叶旭东、王强等四名警察强行押上一辆说是开往绵阳劳教所的警车。第二天即十二月五日晚七点,叶旭东却突然打电话给熊正明的家人,说熊正明"自杀"身亡,要家人速到德阳办理后事。
熊家人连夜驱车赶到德阳黄许镇殡仪馆时已是十二月六日清晨五点多。而万源市委书记陈忠华、政法委书记等十多人早已先行到达,还有达州市公安处、"六一零"、国安等人一共三十多人。由政法委书记统筹安排所有接待事宜。一个普通教师的死怎么会惊动如此多的当地官员?

死去的熊正明穿着衣服,盖着单子,面部没有伤痕,脑后有个洞。叶旭东等人声称此洞是熊正明"自杀"所致。可一个戴着手铐,左右两旁都是警察,已完全失去自控能力的人如何自杀?"自杀"得了吗?

在熊家人的质疑下,叶旭东等又将熊正明的死因由"自杀"改口成了"车祸"。可既没有车祸现场,也没有交警处理车祸事故的记录;熊正明坐的警车也完好无损,同车的警察、司机毫发未伤,唯有熊正明一人死亡。

叶旭东声称"车祸"后在德阳一家小小的私人诊所(为何不去正规医院?)对熊正明实施了抢救治疗。可据目击者说:十二月五日上午十点,人抬来时就早已死亡,根本没有抢救的必要;而在所谓的病历的"姓名"处却赫然写着"无名氏"三个字!叶旭东会不知道死者姓名?叶旭东等无法自圆其说。

熊正明死后有那么多当地的官员到场压阵,并且对熊家人威逼利诱,以开除熊家人工职相威胁,并最终由表面与此事无关的政法委出面给了悲痛欲绝的熊家老人十四万元来封口。如熊正明的死与他们无关,他们为什么要给熊家人钱?

案例二

田惠英,女,二零零五年七月在中共的三水妇女劳教所"被自杀"了。
田惠英去世前被关押在妇教所一区六大队,经常被中共公安安排贴身监控法轮功学员的劳教人员拳打脚踢,手、脚被虐打得瘀青。二零零五年七月份一天,妇教所搞一个文艺演出,是请外面残疾人等到所演唱。在当天中午十一点多,六大队刚好排队去食堂吃饭,当经过四大队门口时,一辆拉道具去饭堂的东风车,从饭堂开出来到四大队门口就把田惠英撞倒,车轮从她腿、脚部辗过,她的头是在外面的。田惠英当时就失去知觉。

后来大队长、恶警就说"是她冲过去撞车自杀的,拉不住她。"其实当时并没有一个警察在场看到,只有一个姓林的干事在前面,也就没看到后面发生的情况了。年轻有力的监控人员怎会没拉的住骨瘦如柴的田惠英呢?有目击者称"我亲眼目睹田惠英依旧走在队伍的另一边,根本不是冲过去的,是被车撞的!"

第二天警察在劳教人员中宣布:谁也不允许谈论此事,更不许对外面及其它大队的人说,谁说了就作加期处理。还散布说田惠英没有生命危险了,只伤了脚。但却两个月禁止劳教人员向外打电话。

案例三:

辽宁省大连市南关岭监狱约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五日将法轮功学员白鹤国(男,四十五岁,辽宁省灯塔市柳条镇东广善村人)在被关押期间"被自杀"。据知情者透露:白鹤国遗体不光是头部凸起一个大包,舌头也被勾出一道口子露出嘴外,腿被打断,睾丸被踹烂、瘦得皮包骨头。可见白鹤国是被活活打死的。

可是南关岭监狱却出示了他"自杀证据"。南关岭监狱伪造的物品有:一把雪亮飞快的钢刀,还有一些法轮大法书籍等,称这些物品是白鹤国自己带进监狱的,白鹤国是"自杀"而死的。




来源:看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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