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法 将再重击台商

发表:2008-12-29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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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昨(28)日公布"社会保险法"草案,明订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等五大社会保险,估计五大保险费率约为劳工薪资总额的30%。未来一旦通过立法实施,将为台商成本带来的压力,恐不亚于今年已实施的劳动合同法。

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昨天公布这部研议多年的社会保险法草案,并在明年2月15日前向全国人大代表、法学研究机构及社会大众公开征求意见,以供未来修订的参考。

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指出,"制订社会保险法,对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明确参保人员的权利义务、保障公民共用社会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不缴纳 祭重罚

这部草案明确要求,中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并明订用人单位若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不按期缴纳或少缴社会保险费的相关罚则。

海基会台商财经法律顾问萧新永表示,过去除在劳动法中提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对于各项社会保险的规定只散见于国务院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甚至地方法规,不仅位阶低,还会形成中央与地方矛盾。

目前多数企业多少都有为员工缴纳养老、工伤、医疗等保险,但因没有全国统一的法规,各地执行情况不一,连保费缴纳的基数都相当紊乱。各地都不是按员工薪资总额缴纳,有些地方采当地平均工资计算,有的甚至是以平均工资的几成计算。

由于过去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无法跨地区转移,不少地方政府仅强制企业必须为本地户籍劳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对外省市劳工权益就较不关注。

建档案 容易查

社会保险法对五大社会保险做出明确且统一的规范,且明订用人单位必须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未来还将以个人身分证号码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让各项保险权益都可随着被保险人跨区域转移。萧新永表示,社会保险法更具可操作性,一旦实施后对企业的影响将相当大。尤其是劳动合同法今年初实施以来,把所有企业搞得"乌七八黑"后,若社会保险法真的在明年3月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对于所有企业无疑将是雪上加霜。

萧新永认为,社会保险法对保障劳工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固然重要,但以当前全球经济的大环境来看,北京当局会否急于在此时通过立法并实施还有待观察。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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