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马上就能让人联想起当年一个叫做彭宇的小伙子搀扶一个摔倒的老太太,最终被老太太及其家人告上法庭的事件。那次是那位小伙子输了,我至今记得当时的判词:"从常理分析,他与老太太相撞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不是彭宇撞的老太太,他完全不用送她去医院,而可以自行离去,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当年这个判决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就是因为这种思维方式。这种相撞可能性比较大的 "常理"与应该不送老太太去医院的"情理",导致没过多长时间,南京又有一位老太太摔倒街头,然后就卧地静养了5、6分钟而无人上前助人为乐一把。而到了这位老汉,则显然大家已经都通过前面发生的事接受了经验与教训,老汉后来说"他跌倒以后,周围的乘客都不敢上前扶他,他能够理解,所以才撇清关系,先承认是自己跌倒的,这样乘客们都排除了顾虑,自然会上前帮忙。"
当然,要是有人说这是社会的进步我也是没有意见的,如果这个社会进步到当时就有某人掏出一个固定格式的"免责声明"让将要得到帮助的人签字,然后再一把将其从地上搀起的话,说不定还有人会夸奖这是法制社会的巨大胜利呢。只是这个场景之古怪,足够让所有人都觉得我们生活在一个黑色幽默的世界里。
有时候总觉得我们生活在一个精神分裂的社会。一边是不遗余力的大肆宣扬我们古代曾经有多少的美德,现代又有多少动人的事迹,然后把各类英雄与壮举无限拔高到一个常人无法企及的高度上;一边在用这种判决提醒着大家,如果你在他们的 "常理"与"情理"中不能得到理解,那么,你就是有罪的。
这种一边抬高既成英雄、一边贬抑普通人那些最朴实的善良行为的做法,让我们的社会出现了一种空洞,就是在成为惊天动地的英雄与在生活里按照自己的良心做一点力所能及事情之间,现在成了一个真空地带。这种空洞有时候让人不是缺乏善良,而是不敢善良。
不敢善良的结果,就是终于我们进化到了大喊"我是自己摔倒"的程度上。有时候我总是在想,有些善良应该是出于本能的。或许我们在面对劫匪的刀子、燃烧的大火之时,即使有为善之心还要思索再三,但这种举手之劳的善良也需要思索再三,直到被解除了后顾之忧时才能动手的话,这个世界未免有些荒唐了。
而一个社会能够如此快的适应了这种荒唐,并且进化出应对的能力与机智,而且还是表现在一位老者的身上,不免让人有些脊背发凉。盖因我们这里对善良指数下滑的适应力之惊人,已经成为了常态,甚至比我们对于贪官贪墨数字上升额度的适应力都要惊人了。不知道自然界里什么物种是具有这种适应力的,我能够想到的那些,都生活在下水道里。我想,没几个人希望生活在那种环境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