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广州良人教会全体会友在受到敌基督势力持续的逼迫下,再次发表公开声明:我们绝不停止聚会,在信仰自由的根本立场上绝不妥协。
广州良人教会受到的不公正对待事实如下:
1、2008年12月14日礼拜天,广州良人教会被约五十名的政府公务人员和警察强行冲击,基督徒正常的宗教活动被粗暴打断。当天下午海珠区宗教局开出了《海民宗法字(2008)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良人教会"给予责令停止宗教活动的行政处罚"。
2、当日晚上7:30至9:45分广州良人教会王岛牧师被传唤到海珠区赤岗派出所接受调查,这是王岛牧师在2008年中第三次因信仰原因被广州公安传唤到派出所。
3、2008年12月18日,广州良人教会同工开会决定,不服这一无理处罚,于是将宗教局起诉到海珠区法院。
4、2008年12月24日(平安夜)傍晚,约五点多钟,良人教会几位会友在广州良人教会原会址海珠区艺苑北路11号203室分装外出传福音的单张时,赤岗派出所一名警察上楼来把我们的电闸强行拉闸断电,在交涉没有结果的情况下良人教会被迫转移工场。
5、2008年12月25日上午,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以(2009)海行初字第7号受理通知书以本案:"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本院决定立案审理"受理了我们的起诉。
6、2008年12月25日晚上十点多钟,良人教会一百五十人正在召开圣诞布道晚会时,三名警察强行冲入会场,对良人教会的晚会进行粗暴干扰。
7、2009年1月15日,广州市海珠区法院(2009)海行初字第7号行政裁定书以"原告未经行政复议程序,就直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为由,"对原告的起诉予以驳回处理。"8、2009年1月23日,良人教会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定,向广州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一审法院出具了No:0005980上诉状收据),但至今已过去了整整50天,法院采取拖延的态度,对良人教会的案子不理不睬,不闻不问。
9、2009年2月14日(周六)下午,艺苑北路11号203室房东张先生约谈良人教会王岛牧师,控诉公安、工商、税务等政府部门春节前后一直对他进行骚扰、恐吓与威胁,所以只好提出与良人教会终止租约,要求良人教会搬走。
10、2009年2月15日(主日)早上九点钟,房东张先生以一纸通告:"房子需要维修不能继续使用"为由,将良人教会的大门用铁链锁上,并把守一楼大门,禁止任何人上楼。
5、2009年2月21日下午五点多钟,良人教会被迫以1300元中介费,8800元的房租费租赁下赤岗塔附近的一栋公寓的1301室,与房东签订了两年期限的租赁合同,直到凌晨一点才搬家完毕。
6、但2月22日在此仅主日祟拜一次,2月25日(周三)下午,政府故伎重演,房东黄女士以"其丈夫要将房子给公婆住,出租引起夫妻吵架 "为由强行中止租约。
7、2009年2月26日良人教会被迫又以1750元的中介费,9900元的房租费租赁下另外一套公寓1603室。
8、2009年3月4日又是周三下午,政府继续打压第三位房东,三番五次警告威胁房东,新房东赵女士又以"有陌生人在公寓里非法聚会"为由强行要求中止租约,限令良人教会周日下午三点前搬离。
9、2009年3月8日(主日)中午11点多钟,房东夫妇俩强行进入房屋,并说他们受到政府的压力太大,要求立即停止聚会,马上搬走,当日中午被迫第三次搬家。
10、2009年3月9日下午,公安又打电话给为良人教会搬家的车队,追查良人教会搬到何处去了。而且还跟房东赵女士说:"良人教会无论搬到哪里,他们就跟踪到哪里!!"从此,广州良人教会被迫完全转入地下。
声明中说,我们被政府赶来赶去,流离飘荡,至今聚会处还没有着落。这么大的广州就容不下神的教会???政府要将我们 "赶尽杀绝",使我们完全没有立足之地。
声明中还说:广州无神论政府当局对良人教会采取上述违反现行宪法与法律的无理行为,非常失信于公民!!当局完全不理会也不审理纳税公民的正当法律诉求,以非法律的近似黑社会的手婉,使用国家强制机关(公安部门)来强行终止多个完全符合民事法律的民事合同,这已经违背了不止一项的中国法律。而且,政府更不应该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国家的法制!!!这也再次证明了中国有法律而无法治,在执政者心目中还是要完全搞人治那套!--根本就是无法无天的实质。
另外,广州良人教会认为,良人教会最近所遭受的,在广州绝对不是一个个案,广州政府在亚运会临近之时,又步北京奥运之后尘,对本地的基督教家庭教会开始了新一轮的大规模打压运动,据了解,最近,越秀区一超过200人的教会被驱赶到了天河区,番禺区一大型家庭教会被查办,黄浦区一教会本周日被驱赶到了郊外,海珠区一温州教会也被迫搬迁,基督教学校也被公安查办。
2009-3-11于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