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重庆晚报》有一篇报道《11天破获17年前命案》,报道了重庆警方开展的"跨区域攻坚‘破积案、追逃犯'联动战役"及成果。对于这篇报道所用的报告文学式的笔法,我无意评判,因为这已是中国式新闻的标志,是中国记者驾轻就熟之法。批之,自己都觉得无趣得很,甚至有些矫情。然而对其所报道的内容却想点评几句(其实此类内容也常现于中国各种媒体,并不新鲜):
1. "据警方统计,今年1月1日前,我市尚有未破的刑事案件总量高达数十万件,其中1980年以来未破命案1447起,除故意杀人以外的严重暴力案件也高达2800多起,网上逃犯数千人。"
那么重庆警方的破案率是多少呢?有报道说:"历年都会产生积案,全球任何一座城市,破案率都只能达到30%至40%,重庆的情况也是一样的。"(新华网重庆频道)
这样算来:命案发生的数量有4000起左右(平均每年150起不到一点)、"除故意杀人以外的严重暴力案件"也高达8000起左右(平均每年300起不到一点)。按照警方所说的破案率,未破的案件只会越积越多,有犯罪动机的人胆子会越来越大,这样只会令治安状况就越来越糟。
我不明白这样的报道是否令别人感到恐怖,反正我看到之后是倒吸了一口凉气。
2. "昨日,市公安局通报,截至当天中午,全市公安机关在20天时间里破获各类积案1688起,追捉逃犯591名。其中,秀山县17年前的一起命案,破获仅用了11天时间。"
问题一、破获的这1688起积案中有多少是命案(不会只是报道中的那一起命案吧)和"除了故意杀人外的严重案件"呢?
问题二、"网上逃犯"和"逃犯"有什么区别,前面说:"网上逃犯数千人",而后面却说:"追捉逃犯591名",为什么要用两个名词,想掩盖什么呢?我想几十万起未破的各类刑事案件,"逃犯"应该也是几十万,至少也有几万吧!
问题三、"据透露,为能迅速破获这些积案,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250个命案攻坚组,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直接参与攻坚破案的民警超过1万人。"
如此声势浩大的所谓"联动战役",20天不过"破获各类积案1688起",那么数十万起的积案要多少年才能破获呢?我算了一下,按照这个效率即使这种声势浩大的所谓"联动战役"一直搞下去也得十几年。那么,这十几年又会增加多少积案呢?如果不能一直搞这种"联动战役",又要多少年才能破获那些积案呢?
问题四、一起17年没有破获的命案,这次用11天就破了,我们应该怎么算破案的时间呢?是11天吗?如果是,那你那17年都在干什么?是17年吗?那么如此之低的效率很值得炫耀吗?
当然,有些案子因一些原因很长时间破不了也难免,但1447起命案破不了无论如何不能用"案件复杂"之类话的搪塞。所谓"全球任何一座城市,破案率都只能达到30%至40%"并不能说明什么,要有具体的案件情况才能进行比较、才能说明问题。这种笼统的破案率不仅不能反映真实情况,还有刻意掩盖真相之嫌。我们知道100的30%和1000的30%的绝对数是相差很大的,小偷小摸的案件和人命关天的命案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这种新闻用得是移花接木、偷换概念的方法。前后数据看似相关,实际并没联系;所用概念看似一样,实际不同,若不仔细就会被其误导,甚至慷慨激动起来。
再细品就会发现,实际上这则报道不仅揭示了当地警方以前的"无能"(也许有人会说,他们是渎职。我想渎职要有证据,那是检察院的事,咱百姓看起来只能说与他们能力有关),也暴露了现在的"无能"。但在记者笔下硬是把警方的这种"无能"化为造福百姓的"奇功"--"我市警方开展的跨区域攻坚‘破积案、追逃犯'联动战役初战告捷,一大批犯罪嫌疑人落网。""全市公安机关在20天时间里破获各类积案1688起,追捉逃犯591名。其中,秀山县17年前的一起命案,破获仅用了11天时间。"
如此生花妙笔如何不叫人啧啧称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