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广东省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草案中新增加了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损害一方或双方婚姻家庭关系的条款,要求公安机关对违规者进行行政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民间的女权工作室创办人叶海燕女士对这样的条款表示支持:
" 当然这个应该禁止,我还是愿意去维护家庭稳定的,因为这种现象确实对女性来说伤害是挺大的,不管是对于二奶来说,还是对于原配来说,都是有伤害的。我是觉得主要是男性这方面的原因是居多的。还是他个人的道德和对一个家庭的责任感。因为我在南方见到这种情况特别多,一个有钱的男人有七个老婆,现在的男人又特别希望生男孩子,男孩子生得越多就代表他们的家族越兴旺。因为他没领结婚证,他只是跟她同居,然后发生性关系。如果她们被抛弃的话,二奶的权益是没办法保障的。"
曾几何时,"离婚"在本来崇尚传统婚姻家庭观念的中国都很敏感。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包二奶"之风在中国愈演愈烈,一夫一妻制受到冲击,别说"二奶",就是"三奶"、"四奶"也不奇怪。贵州独立分析人士吴玉琴女士表示,实际上中国社会已普遍默认"包二奶"现象:
" 中国现在这种道德沦丧的事,实际上是很多官员在带头破坏法律。他们明争暗斗,包二奶,在外面养家室的人挺多的。他给家里的配偶适当的钱。作为配偶她可能也知道,如果提出离婚她的损失是很大的,所以,她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实际上,这些官员不止二奶,很多都是三奶、四奶。而且她们有些还能够处得很好。"
中国"包二奶"现象如此普遍,除了男人之外,女人有没有责任呢?最近几年,中国有些女性提出一种叫"女利主义"的新观点,这种观点认为,女人没有必要费力气试图和男人平等,只要享受男人提供的好处就幸福了。叶海燕女士说:
" 网上提出一种‘女利'主义,就是什么对自己有利,然后用利己的方式去利用男人。我们不是提倡女权主义吗?女权主义就是依靠自己的力量,不去依靠男人。女利主义就反对女权主义这一点,说有能力为什么不利用?能够走捷径为什么要那么辛苦?因为我一向在提倡女权,我认为女人不能够依靠自己的身体去交换男人那边给的物资。结果我那个朋友说,她主张女利主义,她说又能舒服,又能得到钱,为什么不要?不要白不要。"
目前广东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法规草案已提交人大审议。吴玉琴女士说,这样的法规很难执行:
"他的立法我觉得是一种敷衍,因为实际上这种事情,比如说我们贵州你去报案也不会具体追究,因为他说没出人命或者是伤得很重,发生了家庭暴力,他才会插手管一下。但是,最后都是不了了之的。反正他们官员有钱,再加上有关系,他们什么事儿也比较好摆平的。"
尽管叶海燕女士不赞赏包二奶现象,她还是不希望一些男人利用有关禁止"包二奶"的法规损害妇女权益:
" 我就担心那个力度太强劲的话,会不会对原来的那些二奶,对她们的生存或者对她们的孩子的权益带来一些麻烦。因为,之前可能是有她的来源,给她提供一些生活费,然后给她孩子上学的费用什么的。可能那个男人已经不愿意提供了,他就正好利用这个立法的原因,把那些二奶、三奶甩掉。所以,三奶跟她的孩子怎么办?还是要想个比较好的办法,或者是在出台这部法律的同时,再出台一个对二奶生的孩子的权益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