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记者辛欣综合报道】邓玉娇明确向两位代理律师夏霖、夏楠会表示自己遭性侵犯后,21日内衣物称被其母离奇清洗,关键证据被毁。23日两位志愿律师被邓玉娇家属离奇中止委托合同,对于该被外界传"公安部拍板"的邓案律师评论称:"此事非常复杂、背景非常非常的深。"
面对官方对两位律师"违规泄密"的罪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专业委员会顾问、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张思之,致函夏霖律师称:"考察你们前段工作,就我们所见,完全合法,无懈可击。这是《刑事诉讼法》第96条第2款赋予律师的职责。"
5月23日夏霖、夏楠两位律师在网上公开《关于邓玉娇一案的声明》声明被家属解雇离奇经历:
“今天早上,我们看到了长江巴东网的新闻通稿,该稿称邓玉娇的母亲张树梅声明解除与我们两位律师的委托关系,非常震惊。自从5月21日张树梅被野三关派出所所长谭静带走之后,一直无法顺利沟通,关于是否解除委托关系一事我们并不知情。况且,这样的声明从政府口中发出,十分不妥,让人疑窦丛生。
上午10时40分左右,张树梅来电表示,政府新闻通稿中关于她的声明不实,她并没有决定与我们解除委托关系,要求与我们见面。我们等至下午4时许,张树梅忽然致电要求解除委托关系,不肯与我们面谈。
此前,媒体报道称我们发现此案存在"强奸"情节,这是不实报道。我们所指的是"性侵犯",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强奸(未遂)",并不是民间俗称的"强奸"。对于政府这种不妥行为,我们表示强烈愤慨,对前辈和同行张思之、浦志强律师的《致夏霖律师的声明》,表示谢意。"
郁闷的网友纷纷发表心声,我爱普通人称:"想起过去的一句话:颠倒黑白,混淆是非。把水搅浑,陷害无辜,"伟光正"无耻地为自身的罪孽辩护!是有人找邓,欲施侵害,不是邓找上门去刺死‘贵大'何来"故意杀人"之罪名?至多是"防卫过当"。"
网友厚黑先生则一语道破天机:"人在人家手里,证据在人家手里,家人也在人家手里操纵着,黑的白的都在人家那里。看杨佳案,再看此案,真的有些郁闷。"
"玉娇家人和当地政府可能已经达成协议了吧,为什么把无私帮助她们的好律师解雇了呢?"网友侠客则似乎已经看破了案底。
对于公安部对邓案的黑箱操作,有网友则脊风阵阵:"周永康领导的公安部已经没有公平可讲了!共产党的天下黑白颠倒,黑得让人不敢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