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倒"与"推坐","推坐"乎?"按倒"乎?........."按倒"有强奸之嫌,"非礼"之意,不妥,大不妥........."请坐"与"推让",皆有才子见淑女之雅,然"请坐"太过矫情矣,"推让"却与"梦幻雄风"情景忒不符也........."推坐"介乎"请坐"与"推让"之间,最符合"梦幻雄风"这种肮脏地方嫖客妓女之间那种半推半就朦胧之态也。一个"推坐"就陷那烈女子与"梦幻雄风"这潭污泥浊水之中,让她跳进黄河洗不清,万劫不复。"推坐"是也,是也,妙不可言哉!........."争执"与"争吵"?"执"者,手也,有动手之嫌,不妥,大不妥;"吵"者,嘴也,"争吵"是也,是也,.........天衣无缝......万无一失,妙甚!............
摇头晃脑,字斟句酌,咬文嚼字。举世皆误以为寒山古寺之诗仙骑驴乘鹤至,却不知索命之衙役执锁链来?宁不骇然!
"执"者,手也,无论是对方动手,抑或双方动手,以当时情景,邓贵大皆难逃罪责也。汝一条五大三粗汉子,与人家一个三七妙龄少女动手动脚,人家非"正当防卫"者何?"吵"几句嘴就杀人,那女子非"精神病"者何?"执""吵"之间,一字之差,差之千里,脱罪责于贵大邓,藏杀机于玉娇女,歹毒之至!现在"万事俱备,只欠东风。"惟一剩下的事情,就是只等一个"精神病""鉴定结果",便可结案,大雪无痕,大功告成,花季玉娇女抗暴,付出的代价是将在疯人院度过一生--玉娇女肯定是"精神病",必须是"精神病",--否则前功尽弃,功亏一篑.........。
只要"推坐""争吵"写入判决书,就是"证据",就办成了铁案。"按倒""争执"这些词必须焚尸灭迹,挫骨扬灰,一点蛛丝马迹都不能留下,天衣无缝,滴水不漏。必须要让那些爱"挑字眼"的律师老虎吃天,无处下爪。让那些激愤的民众,变成无事生非干扰司法公正的无知"刁民"。
方案既定,吸引误导众人注意力也罢,锦上添花也罢,缜密充实"细节"需要也罢,做成铁案也罢,一些铺垫功夫还是要做,千万疏忽不得的:
花样年华女子有点失眠,本不足奇怪,如何就忽生出"抑郁症可能性较大"臆测来?"可能性较大"一夜忽变"精神病"?竟"被绑在床上一遍遍地无助的哭喊‘爸爸,他们打我!.........'撕人心肝!"纵华佗再世,扁鹊复出,亦必魂飞魄散,宁不骇然!
"特殊服务"忽成"异性洗浴服务"?怎奈一个"色"字洗不净砸不烂!欲盖弥彰,越洗越耀眼,捉襟见肘,盖住屁股却露出了屁眼?叹古今之号称能洗白天下煤球者,亦望洋兴叹,宁不骇然!
现场打斗狼藉全然不见,"主动报案"忽变"投案自首"?"休息室"忽忽乾坤大挪移"异性水疗包间"?狸猫换太子大仙重出山,亦望尘莫及,宁不骇然!
"三官"忽成"两官"?恍若撒豆成兵?"四人"瞬变"六人"?纵擅拔毫为猴之孙大圣复出,必目瞪口呆,眼花缭乱,宁不骇然!
"三刀"忽变"四刀"?"修脚刀"变幻"水果刀"?若欧冶子再世,必头晕目眩,自叹弗如,宁不骇然!
"嫖娼"忽成"消费"?何其堂之皇然!令世间老鸨大跌眼镜,自惭形秽,呜呼白活一世,宁不骇然!从此天下窑子妓院将"正名"曰"消费股份公司",再不用什么"发廊"、"足浴"半遮半掩。
有人说:"法治这玩意儿无非就是个四处漏风的屁股帘子。"这实在是忒小看了"法治这玩意儿"了。号称"先进法治文明"者,在"中立、冷静、理性"虚伪旗幡掩护下,玩弄的是"专业"、"细节",戕害的是民意、正义、良知,不过是高俅陷害林冲千年旧制翻版!酷吏来俊臣的老调重弹!斧凿、增添、裁剪、逼供、诱供、罗织、构陷!当年酷吏来俊臣曰:"酷刑之下,要什么口供没有?"死罪翻作活罪,活罪翻作死罪,重罪变轻罪,轻罪变重罪,无罪变有罪,有罪变无罪.........刀笔吏翻云覆雨杀人不见血,黑漆漆巴东小衙门一手可遮天,"法治这玩意儿"的命脉--"证据"--原来是如此这般!!贪官逍遥法外死变缓,世间多少窦娥冤,武松"盗窃案"引发"血溅鸳鸯楼",林冲雪夜上梁山,........."弱女不堪欺辱刃向淫官"千古义事美谈,忽变成一桩"逞凶杀人血案"?宁不骇然!
"我不赞成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力,这是民主的基石。"--以下现象为"蝇精"30年鼓噪的这块"民主基石"的虚伪性,做了最精确的脚注:"以下所引新闻的每一个字都引自公开媒体的报道,而且所有汉字皆非本人发明,谢绝因任何误会导致的跨省拘捕之要求"--若焚书坑儒之暴虐桀纣秦皇至,文字狱之鼻祖萧肄[xi]显,亦自惭形秽,宁不骇然!
后记:
佛曰:天下都是因果,说白了,黄德智邓贵大就是想嫖邓玉娇,人家小姑娘不干,就霸王硬上弓耍流氓。什么叫"涉嫌故意杀人"啊?邓玉娇跑到巴东政府办公室去杀邓贵大吗?人家孩子在上班哪,邓贵大黄德智一伙来干什么[xii]?一开始人家孩子离开房间,你不尾随到休息室纠缠,那什么事情也不会发生。第二次她又要离开房间,如果你邓贵大黄德智一伙禽兽不扑上去按住她,也就没有任何人被杀。可怜的孩子极力在摆脱两个瘟货纠缠啊!情急中顺手用修脚刀乱捅几下,邓贵大真是死催的,"天做孽,犹可恕,人作孽,不可活!"--案情事理如此简单明白,邓玉娇根本不需要什么律师辩护,也无需走什么法律程序,这一切本来都多余。一群大官小官,为欲置逆其淫威一小女子之死地,居然挖空心思搞出这么多鬼神骇然的花子出来?想当年高衙内欲嫖林冲妻子,林冲不干,高衙内要死要活。于是高俅就搞出"林冲手执利刃私闯白虎堂"花子来,结果逼迫得林冲雪夜上梁山,水泊英雄大起义,.........自古妖孽,异世同心,虽花样翻新乱花欲坠迷人眼,却狗改不了吃屎,手法如出一辙。害人害己,陷君不义,陷党不仁,祸国殃民。
吾震惊小小巴东官衙,数十年竟豢养出如此精通历朝律法肆无忌惮之歹毒刀笔酷吏?惜乎其精于术而昧于道,天良泯灭,全然不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人算不如天算!"机关算尽太聪明,反送了卿卿小命!"悲乎!
缺乏基本政治智慧愚蠢而自作聪明,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的巴东官僚,以自己的愚蠢终于使得事件完全超越了法律范畴--"蝇精"多年移植西方恶法加粗制滥造、完全违背共产党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宗旨、其违宪性、毁灭中华民族道德伦理文化的不义性暴露无遗。法律可以废除或修改,而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没有妥协的余地!老子曰:"大道废,必有仁义。"邪恶狂,圣女出,无论邪恶是否能得逞一时?邓玉娇的命运如何?但作为代表社会正义良知力量向不义恶法体系宣战之圣女,将与岳飞、文天祥、与历史上所有救亡图存之际与邪恶势力殊死抗争的英雄一起,广为流传,经久不衰,永载史册,为五千年中华民族英雄历史增辉,正是因为有了他们(她们),中华民族才没有灭绝而生生不息,这一点已无悬念!
当一个民族的正义良知大旗,需要一个弱女子来肩扛的时候,那就是沦丧已经触底了!巴东官僚若迷途知返,立即释放圣女,并整肃淫官污吏,亡羊补牢尚未为晚。如果一意孤行,继续耍小聪明负隅顽抗,其失败是必然的!其前程是很不妙的!并将成为邓贵大黄德智一伙流氓的殉葬品、被永久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遗臭万年。时间将证明一切。
重要的技术问题,事发11天以后,警方并未提取"残留在乳罩、内裤上的指纹或其他物证。"如果不及时去封存,这些证据就会消失掉。
论邓大贵的死
公元2009年5月10日,历史将永远铭记这一天。
据媒体报道,在这一天,中国湖北省名不见经传的巴东县里一个21岁的小女子邓玉娇,面对企图对她施暴的腐败官员,奋起抗争,在三个彪形大汉的多次按倒、殴打下,在自己的身体、生命受到严重伤害和死亡威胁的时候,拼死反抗,勇敢自卫,用随身携带的劳动工具--修脚刀,分别刺死、刺伤了两名歹徒。
邓玉娇这一惊天地、泣鬼神的贞烈壮举,通过各种媒体很快传遍了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中国大地,从大河上下,到长城内外,中华大地一片声援、支持和赞扬声。
邓玉娇无奈而又勇敢的这一刀,刺中了歹徒的要害,也刺中了当今中国社会的要害。这一偶然的举动,同古今中外历史中许多偶然事件改变历史一样,将影响中国历史的进程,也或创造和改变中国的历史。
邓玉娇的一刀,很不简单,它是向中国二三十年来的痼疾沉疴开刀。打响了人民大众向我们党内、政府里和社会上的腐败堕落等歪风邪气斗争的第一枪。
邓玉娇的这一刀,是向我们社会中的官僚主义者阶层的腐败现象开刀!长期以来,以各种手段攫取我们党和国家一部分权力的大小腐败分子,打着共产党的旗号,干着危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勾当。他们政治上腐败,背离了党的基本纲领和最终目的,不相信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极力崇拜资本主义;他们经济上腐败,几千万、几个亿、几十亿的贪污受贿,把人民的财富据为己有;他们生活作风上更加腐化堕落,不仅抱拥三妻四妾,还有的和十几个、几十个女性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还有的搞权色交易,还有的接受下级或利益有关单位的"性贿赂"、"性招待"。媒体上频频曝光的"局长买处"、"公务员强奸幼女"的案件,说明了这些腐败分子已经腐化、猖狂到了何等地步!邓玉娇的这一刀会使这些腐败分子胆颤心惊,望而却步,起到了那些不疼不痒的处分起不到的震慑作用,为我们党和政府的反腐败事业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
邓玉娇的这一刀,是向我们社会中腐朽糜烂的现象开刀!新中国成立之初,在毛主席的领导下,荡涤了旧中国留下的污泥浊水,彻底扫除了吸毒、卖淫等社会丑恶现象,社会主义的新风尚得到光大发扬。然而这些年来,泥沙俱下,沉渣泛起,曾经一度绝迹的赌博、贩毒、卖淫、嫖娼和黑恶势力等丑恶社会现象卷土重来。一些发廊、洗浴中心藏污纳垢,暗娼猖獗,而往往这些地方都是受到当地一些腐败分子的保护,他们互相勾结,狼狈为奸,在败坏社会风气的同时,非法享受着高额利润。邓玉娇的这一刀,督促着我们的政府充分认识黄赌毒无处不在的危险性和危害性,不出重拳是无法清除这些社会毒瘤的,如果这些丑恶现象不消灭,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话。试问:如果我们社会中到处弥漫着声色犬马、风花雪月的香风毒雾,那我们这个民族还有希望吗?!南朝陈后主的文恬武嬉就是前车之鉴!
邓玉娇的这一刀,是向我们社会中麻木不仁的病态心理开刀!不知从何时开始,在我们这个爱憎分明、除恶扬善的国度里,一些人变得麻木不仁。事不关己,置之不理。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成了"傻子",见义勇为成了难得一见的奢侈品。好人不香,坏人不臭。见怪不觉怪,见坏不知坏。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随处可见。小偷盗窃,有人竟视而不见,见而不管;当众侮辱妇女、公开打砸抢杀,竟被一些人当成"活电影"而围观。这些人的麻木到了不能容忍的地步!邓玉娇的一刀惊醒了中国人:忍让不能除恶,苟且不能偷生。面对暴徒,唯有英勇抗争才能保护自己、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学习邓玉娇,人们的良心就会重新发现,人类的正义将会得到大力伸张,社会的风气将会大大改观。
邓玉娇的这一刀,是向金钱至上、拜金主义的腐朽观念开刀!邓贵大之流以为只要有金钱,就可以为所欲为,就可以买到任何东西,包括女人的身体和贞操。然而在邓玉娇看来,只有自己劳动挣来的钱财才是干净的、正当的,决不会为那些肮脏的钞票而出卖自己的任何东西。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多少人钻进钱眼里,把钱作为命根子,捞钱不择手段,挣钱不顾尊严。相比之下,邓玉娇是何等的圣洁,何等的伟大!邓玉娇的一刀告诉人们,比金钱更宝贵的东西是做人的尊严,是女人的贞操,是铮铮傲骨!金钱再多,没有傲骨,没有尊严,能守住我们的国家不受侵犯吗?能保护我们的妻子女儿不受人侮辱吗?古今中外的历史已经告诉我们,是不可能的!
邓玉娇事件的如何处理,将对我国政治生活产生重大的冲击波,会对我们现行的制度、观念、心灵进行一次理性和实践的洗礼。
它对我们各级党和政府是否真正落实"执政为民"理念的实际检验。邓玉娇在性别中是女性,在社会中是农民工,从事的工作是被人看不起的修脚工,她是我们社会中再弱势不过的弱势群体中的一员。她同坏人作斗争,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试想一下,如果没有这一刀,即使邓玉娇侥幸躲过邓贵大们的侮辱,其他女子也照样会遭到这批流氓们的蹂躏。所以说,邓玉娇应该受到英雄般的褒奖,应该是全国人民学习的榜样。我们各级的党和政府站在什么立场上来对待和处理这个事件,就是检验我们是否真正实践"执政为民"、"保护弱势群体"的试金石。
它是对我们司法是否公平的严正拷问。邓玉娇是在自己生命受到威胁时不得已进行的反抗,是奋力抗暴的英勇行为,他没有杀人的主观故意,决不是所谓的故意杀人。我们的司法机关应该分清事实,秉公执法,决不能黑白不分,皂白不辨,或者为掩盖什么而制造新的冤案。受理的司法机关交出的答卷,是否合格,是否公平,人民拭目以待。
它是中国妇女争取第二次解放的里程碑。30年前,中国妇女同男人一样,当家做了主人,获得了彻底的解放。然而在今天,一部分妇女姐妹又重新沦为性奴隶。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一些所谓的"潜规则"使她们受尽了现代"南霸天"和"北霸天"的欺负和蹂躏。要想不下岗,接受厂长的"潜规则";要想提干部,接受上级的"潜规则"。要想当演员,接受导演的"潜规则";甚至求人办事都要接受"潜规则"。有多少好姑娘不愿意失去自己的自尊和贞操,选择了无声的抗争,有的跳楼,有的自杀。
如果说60多年前吴琼花的枪声是中国妇女第一次解放信号的话。那么,今天邓玉娇刺向暴徒的一刀就是中国妇女争取第二次解放的里程碑。中国妇女姐妹们已经看到,"谁敢挺身抗暴,唯有玉娇烈女"。邓玉娇只身战三鬼,杀掉一个,刺伤一个,吓傻一个,这是何等的英雄气慨!充分说明歹徒们在行凶的时候,是色厉内荏的,是心虚胆颤的。只要敢于斗争,就一定会赢得胜利。这将鼓舞我们的姐妹们在遭遇到欺负的时候,再也不会忍气吞声,再也不会用自杀来抗争,该出手时就出手,拿起各种武器来保卫自己。他们不再是任人凌辱的工具,不再是任人宰割的羔羊,他们是有尊严的人。
邓玉娇是一个平凡的人,然而它却做了一件不平凡的事。她不愧是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培养的青年。她活的伟大,干的漂亮。全国人民应该支持她,声援她,学习她。如果大家要能够像他那样,我们的党风就会廉洁,我们的社会风气就会清明,我们的人民就会振奋,我们的国家就大有希望。所以,我们禁不住欢呼:刺得好,邓玉娇!
据报道,邓玉娇现在以"涉嫌故意杀人"的罪名遭刑拘,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
我们强烈呼吁:中纪委、最高检、高法、公安部和中国妇联立即介入邓玉娇事件,尊重事实,伸张正义,还英雄以清白。并总结事迹,宣传全国,掀起一场除恶扬善、惩治腐败、铲除社会丑恶现象的群众运动。
我们严正警告:那些企图以各种手段掩盖事件真相、打击迫害邓玉娇的人们,请你们悬崖勒马,护法律之公正,还社会以公道。否则,历史会记住事件的真相,人民会清算那些违法之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