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6-21 11:28:00作者:
原中共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利用职务便利,伙同其妻李敏杰多次非法收受贿赂,合计人民币427万元,美元54万元,欧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380多万元的别墅一套,价值人民币9万多元的贵重物品两件。(网络图片)
中国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巨额受贿案19日进入审判程序,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向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徐妻李敏杰因涉嫌共同受贿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并受到指控。
据了解,徐国元案件所涉及的部份行贿犯罪嫌疑人卢凤海、王玉良、刘振新等人也已先后被立案调查。
据官方媒体报导,2008年2月,徐国元被免去赤峰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3月罢免了徐国元赤峰市市长职务。2009年1月23日被双规。
徐国元归案前,有人民币1180万余元、美元27万余元、欧元 2·2万元、加元2万元、英镑1380元、日元1万元、港币10万余元、泰币2000铢的财产明显超过合法收入,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构成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据 悉2001年至2007年,徐国元利用担任中共赤峰市委副书记、市长的职务便利,伙同其妻李敏杰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赤峰市添柱工程建筑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卢凤海、赤峰市特虎生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振新、赤峰市松山区委书记王玉良、大连新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赤峰市金日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董事长孙才科等人钱物,合计人民币427万元,美元54万元,欧元1万元,价值人民币380多万元的别墅一套,价值人民币9万多元的贵重物品两件。
徐国元的妻子李敏杰明知徐收受的部份财务是非法所得的情况下,依然按照徐的授意,将犯罪所得或转移存放,或投资入股,或编造虚假理由与他人进行串通,积极进行掩饰、隐瞒活动。据了解,徐国元案件所涉及的部份行贿犯罪嫌疑人卢凤海、王玉良、刘振新等人也已先后被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