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晚上10时左右,在深圳宝安区民治派出所门口,一男子不断呼喊“民警执法不公,我要投诉”。一警犬在训犬员的牵引下从派出所出来,警犬突然扑向抗议男子,将其腰部咬伤、部分衣服撕烂。受伤男子称警犬撕咬两分钟以上,现场有数名警察围观,但无人上前制止。民治派出所称这是一起意外,警犬出去拉大便恰好路过派出所门口,发现有人对着民警情绪激动,遂将其当做坏人扑咬,不存在警察故意放警犬咬人。(7月12日《南方都市报》)
警犬派出所门前伤人,警方解释称该狗是“拉大便路过”。还真是无巧不成书。警犬早不大便、晚不大便,偏偏有人要投诉警察执法不公的时候它老人家内急了。这大便来得真是时候。
尽管警犬只是“拉大便路过”,可一发现有人“对着民警情绪激动”,立时便生起了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要冲上前去“见义勇为”了,甚而为此竟然连拉大便的大事都抛到了脑后。不愧是警犬,与普通狗大不相同。不愧是警察养大的,果然跟警察鱼水情深。
可狗毕竟是狗,永远改不了狗脑子。“对着民警情绪激动”便是“坏人”么?这可真应了“狗眼看人低”这句话,恐怕也只有狗才会有这样奇怪的逻辑吧。
俗话说:狗咬人不算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可是,派出所的警犬咬人,且是在蹊跷的时刻以“拉大便”的名义咬人,就比较耐人寻味了。警犬发飙是否果真是“路过”,天知地知狗知,群众包括被咬的人都只能“不明真相”。
可是,即便狗真的是“路过”,不还跟着训犬员吗?训练有素的警犬,没有训犬员的命令,应该是不会咬人的。如果训犬员连狗都约束不了,还要他做什么?这样不听话且有“暴力倾向”的警犬能执行“公务”吗?它会不会看到不顺眼的人就咬?
恰好男子抗议,恰好警犬“路过”。如今的事情越来越有趣了。以前,出事的都是“临时工”,昨天刚看了个新闻,在杭州交通经济电台直播中爆粗口的据说是个“志愿者”,连“临时工”都不是。现在更彻底了,狗狗出马,一切的一切完全与人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