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8-02 07:36:42作者:
美国老板顿大学1名研究生非法下载30首歌曲并在在线分享,31日被判须赔偿4家唱片公司共67万5000美元(约台币2200万元)。
老板顿地方法院陪审团经过3小时斟酌,1日认定非法下载歌曲的25岁波大物理博士生约珥・泰能包姆侵犯4家唱片公司版权,须赔偿这些公司侵权费每首歌2万2500美元。
泰能包姆30日在法庭上坦承,1999到至少2007年间,他非法下载数百首歌曲,并通过点对点站点分享。他对判决结果虽感失望却不觉意外,但也同时表示「还好赔偿金额没有判更高,没有到几百万美元。」
美国联邦法允许歌曲侵权最高可每首赔偿15万美元,也就是陪审团可判泰能包姆须赔偿唱片公司共450万美元(约台币1.47亿元)。
泰能包姆的母亲说,要是赔偿金额无法减少,儿子别无选择,只能宣告破产。美国唱片协会声明则称许陪审团确认「非法下载对音乐界造成的影响」。
本案是类似案件中由法院审理的第二件,其他案件大多达成庭外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