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09-08-02 21:42:00作者:
青海省前公安厅厅长何再贵
中国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于前日通过表决,确认对前青海公安厅长兼人大代表何再贵依法逮捕,目前,没有任何部门就何再贵因所犯何事被捕作出回应。引起多方臆测。
一、罪证原因未明: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也就是说司法机关依法剥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并解送到一定场所予以羁押,这是最严厉的一种强制措施。但目前只见何再贵被依法逮捕,却未见罪证原因为何?
二、未即时发布:根据新华网报导,早在6月30日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就暂停了何再贵的省人大代表职务,许可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对其依法逮捕,并提请青海省人大常委会确认。由此可见,何再贵早已被依法逮捕,但消息却迟至近日才公布。为何没有即时发布消息,是否意味着另有隐情?
综观过去,同属于周永康政法体系的青海省前公安厅厅长何再贵,在其任内曾大力抓补法轮功学员而多次受到周永康的赞赏,借此而巩固起自己的势力。但随着此事的发生,是否也代表着中共政治圈里另一波的明争暗斗及势力消减呢?这也许就等待之后的谜题揭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