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报人民日报八月底刊登了一篇对广东历任反贪局长的访谈文章。文章透露,1989年7月,即六四事件一个月之后,中国最高检察院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批准了广东省检察院设立反贪局的申请,在广东省率先成立了这个专门针对党政干部贪污的机构,全名为反贪污贿赂工作局,是检察院的下属机构。文章表示,二十年来,广东反贪机关共查处两万六千多个贪污案件,涉及贪污官员四万多人,其中处级以上官员两千两百多人,厅级官员两百人。
文章更透露说,广东反贪局成立之后,要求有贪污行为的官员自首交代,争取宽大处理,结果第一个月有3485人自首,甚至在深夜还有人排队等待自首。
曾在广东省政府工作,现在旅居海外的黄先生表示,当时反贪局的成立,确实有不小的震撼效果。
"成立反贪局的初衷应该是挺好的。就等于多一个监督的部门嘛,那这个政策当时一开始推出来的时候,的的确确是对有一部分人是有震摄的,好像有一把剑在头上。在那个时候应该是效果还算不错吧。"
不过黄先生表示,中国政府这种一阵风运动式的反贪行动,通常并没有持续性,而官员贪污腐败的情况,在九十年代反而愈演愈烈。
" 它首先是第一把手的管理底下,但同时它又是一个相对来讲又不受约束的一个潜力就等于是。本身等于这帮人不好的话,那么很容易诱因起贪污腐。以前呢就是吃吃饭、拿条烟、或者说塞红包给单位小金库里边捞点儿钱呐,然后在这个过程中自己捞点儿,就是还有点儿遮遮掩掩的应该讲。但现在大家反正都这么回事儿了。现在如果说那个那个头儿,一个海关关长他没有一千几百万消化的事情。"
中国公民监政会发起人,现居广东深圳的郭永丰表示,在中国目前一党专制的体制之下,缺乏舆论和外部监督,官方反贪的努力不可能获得成功。
" 因为还是一党独裁,自己监督自己,自己反自己的腐败,就包括本身在台上的,台面上的,尤其是所谓的核心领导都在腐败,你这个一般人就见怪不怪喽。所以说这个效应呢,我们也是肯定的。但是这个效应呢,不能证明共产党的这个反贪局的这个机制,这个模式就能根治中国的腐败,不可能!"
九十年代以来,广东省除了查处大批低级官员之外,也查处过省市级的官员,包括原广东人大常委副主任欧阳德,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深圳市长许宗衡等。不过在政府机构任职多年的黄先生表示,在政府内部,大部分人都知道这些高官下台,往往和权力斗争有关系,而政府内部的贪污腐败已成系统,不可能由反贪机构执行反贪工作。
"你比如说在90年代那个时候,有大量的物资要进来嘛,它叫‘灰色通关'嘛,它又不完全是走私,但是它介于走私和正规进货之间的这么一种方式吧,在这个过程其实最大的利益不是地方,而是地方官员们,就很容易从市长、到公安局长、到边检、到海关,所有这些都会组成一种叫利益链吧。其实反贪局也是在其中之一。大家都知道这几乎是公开的秘密。在这个时候反贪局不光是没有作用,反而是有一种什么呢?就是有一种有我在,你们都不用担心那种感觉。"
郭永丰则认为,关于防止政府官员贪污受贿,世界各国总结出很多有效经验,最重要的是司法独立和新闻舆论的自由,而中国政府在这两方面都不可能改变,因此他对中国的反贪工作前景表示悲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