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亮照的住宅房门被嫌疑人暴力破坏。(来源:佛山市廉政网)
【看中国记者苏明综合报导】大陆媒体9月15日报导称,针对匿名人士2008年6月25日发帖,有指佛山高明区委书记马亮照宿舍被盗,500多万财物被盗走一事,广东佛山纪委公开否认,并一一加以反驳。四周前,8月18日,当地公安网监认定"维权中国"网上有关"6月25日上午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区委书记马亮照家里被盗,盗保险柜"为非法信息,勒令网站将其删除,"维权中国"网更因此而一度遭到关闭。
这位匿名人士在发布的网帖中声称,2008年6月25日上午10时,马亮照位于高明荷城街道沿江路的宿舍被盗,被盗物品含"港币460多万元、价值70多万元的哈苏牌照相机一台、价值约1.2万元的惠普手提电脑一台,合共500多万元"。 据报道,佛山市高明区区委书记马亮照在事发后近一个星期才报案。
佛山纪委通报说,经公安机关侦查,案发时间应当是2008年7月1日12时许,作案人员暴力破坏防盗门锁,入内盗窃。佛山市公安局高明分局于2008年的八九月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梁某涛、梁某云和梁某生等3人。
报称,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去年7月1日凌晨,嫌疑人从深圳市驾驶小轿车到高明区荷城街道寻找目标作案。当天中午,嫌疑人暴力撬门进入沿江路健力街二巷6号马亮照的宿舍进行盗窃,盗得6万多元现金、一部手提电脑、一部手机。
更有天涯网友爆料称,这起盗窃事件是由马亮照的情妇雇人来干的。
维权网负责人说,这则新闻是从天涯社区的论坛上转载过来的。在这条新闻刊登后的一周,维权中国网在8月18号收到服务器供货商发来的邮件,称接到公安网监处通知,"维权中国"网上有关马亮照的新闻是非法信息,网站也因未及时删除此则新闻而一度遭关闭。。
该负责人更进一步质疑:"谁胆子敢这么大,胡乱爆料,一定了解内幕,这么清楚地指出年、月、日,家住哪儿?什么时候被盗?盗走的物品是什么?而且公安谁去报警的,立案及什么情况已经清清楚楚的。如果是人造谣,是很容易揭穿的。"
他说无法理解公安网监如何认定此新闻为非法信息,这最多只能说是"涉嫌诽谤",而且可以报警处理,为何要说这是非法信息?
有海外媒体进一步致电广东佛山市高明区区委办公室、东省佛山市公安局网监科求证,电话都无人接听。
更有一位浦志强律师表示,这则区委书记家被情妇盗窃了价值将近5百万元人民币物品的新闻,不论从娱乐性的角度还是从反腐倡廉的角度,都很有看点,如果这位区委书记想要澄清,更应该循法律途径来证明自己的清白,让有关部门强行删帖,更突显出这位区委书记的目无法纪及为所欲为的行径。
此案是否属于此地无银,众多网民已经对此表示了一致的见解,摘选一些大陆某门户网站该文后面的跟贴以食读者:
否认?我不相信!又在检验群众的智商。
事实丢了5000万。
家伙蛮有钱的,现金六万放在家里。是不是壁橱里的金库被人端走了,里面500万.
当然是否认,不然怎么解释那么多钱的来源。
此案已涉刑侦,佛山纪委手太长了吧,再者说结果应由公安部门公布才是,现在纪委急着跳出来为涉案书记证明清白,这有点不合适。
其实小偷在挖出贪官方面的效率远远高过反贪部门还有纪委,反贪局和纪委没准还会和贪官穿一条裤子,结成攻守同盟。有了小偷,这些什么纪委、反贪部门还要他做甚?这些部门做事效率不高,还白拿那么多的钱。强烈建议法律中加一条:凡偷贪官者,算有重大立功表现。量刑时可从轻发落。这样,小偷不仅可从贪官处获得不少油水,而且一旦被抓,还会从轻,多好啊!比偷普通民众的社会影响要好多了!而且这样国家在发现贪官方面的速度也会大大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