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宗教局长王作安最近在中共中央党校校刊《学习时报》发表文章表示,中国新型政教关系以政教和谐为价值取向。他指责"一些西方国家研究者" 认定中国宗教是"改版宗教",攻击中国政府"压制宗教信仰自由",是一种西方文化中心论的偏见。他表示,现在中国政府和宗教的关系,借鉴了中国古代和现代西方的做法,但又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是一种"具有鲜明特征的新型政教关系"。
王作安的文章说,这种新型政教关系有四个内容:1,国家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及活动,但宗教不得干涉行政、司法和教育等国家职能;2,各个宗教一律平等;3,政府依法管理宗教,不干涉宗教内部事务,但宗教组织不能借口政教分离不服从政府管理;4,宗教成员和其他公民的权利一律平等。
在美国的对华援助协会是专门调查中国基督教状况的民间组织。对华援助协会负责人傅希秋牧师对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表示,中国官员对宗教政策的表态是在国内外压力下的一种说辞,和中国的真实情况有很大出入:"比如说从九月份以来,山西临汾的五万人的一个教会,明天星期四早上八点半,五个教会领袖就要受审判了。比如说在上海同时万邦教会,他们过去四五年没什么问题,现在突然就给它一个说是‘从事非法宗教活动'。四个牧师加上两个执事全部被拘留、传讯十几个小时。"
文章表示,中国现在的政教关系以政教分离为原则,目的是防止以政代教或者以教代政,达到"信仰上互相尊重,政治上团结合作"的和谐局面。
傅希秋牧师表示,中国政府的宗教管理法规本身就有很多问题:"它这个四点,文字上,行文上好像说得都挺好听,但关键是‘依法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最有诡异的就是‘正常'这两个字,什么是正常的?什么是反常的?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不非法的?最终还是由公权力机关,自己颁布了法规、自己又去解释法规,自己去执行这个法规。"
傅牧师认为,中国当局对宗教的态度是控制和利用,能够接受控制的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是不正常或者不合法:"最重要的就是说管你什么宗教或者是团体,如果是乖乖的、绝对的控制下,那么你就是好宗教,合法的。如果是有一点点独立的崇拜的自由,按照中国的宪法和国际相关的人权法规,如果是按照这个的话呢,那么它就不高兴了,就变成了非法的、非正常的宗教。"
新加坡《联合早报》最近发表文章认为,未来中国政府面对的最大问题将是政府和宗教组织的关系。广东的唐荆陵律师认为,从五十年代开始,中国政府为了控制宗教组织下了很大力气,很多宗教组织的负责人都是中共党员。他认为,即使中国政府不断加强对宗教的控制,但要求宗教信仰自由的大趋势在中国是无法逆转的:"可能会发生比较大的一些来自政府的逼迫。但是我想整个宗教自由在中国的话,它的走向是不可遏制的。因为这个并不是说取决于官方的意志,它取决去民间本身的这种信仰的坚定程度,以及民众他寻找信仰的这种决心。现在从法轮功坚持这么多年的情况来看的话,宗教信仰自由我认为在中国它的根基已经逐渐地奠定了。"
有数据显示,中国有宗教信仰的人数近年大幅度上升。此外,在中国,民族问题也往往与宗教问题密不可分,如何处理好宗教问题,已成为中国当局必须面对的重大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