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0-02-27 23:04:14作者:
面对各种报导一再表示人才外流对经济造成损害,参议员柯瑞(John Kerry)和鲁加(Richard Lugar)24日提出制定创业签证的法案(Start-up Visa Act),使美国开放接纳移民创业者。
这项法案如通过施行,外国人只要能够获得某个赞助者投资至少10万元,或是从合格的创投公司获得至少25万元,就可以拿到美国签证。当事人只要在两年内创造至少五个工作(雇用配偶或子女不算),再吸引到100万元投资,或是使营收达到100万元,就可以在美国合法居留。
这项提案获得100多个重量级投资者和创投家支持。他们联名写信,抱怨移民创业家经常不可能获得签证,以留在美国。信中说:“甚至在创业者已拥有某种签证之时,他们通常也不能利用这种签证创办公司。因此,他们经常必须离开美国,到别的地方创业,导致美国白白失去创新企业家,以及随之创造的工作。”
创投家热切支持这种提案其来有自,因为美国由创投业支持创办,后来股票上市的企业,有25%是由移民创立的,包括谷歌、雅虎、电子海湾和英特尔。全国创投资金协会的研究报告断定,外国企业家创办的公司,更可能制造高科技的高薪工作。
美国现有一种很难获得的EB-5签证,规定移民必须在美国投资至少100万元和雇用十名员工。向高技能移民核发的H1B签证,每年只有6万5000个名额,另有2万个名额保留给拥有高等学位的人。
鉴于每年从美国大学获得科学学位的毕业生只有中国的五分之一,这些名额实在有限。创业签证还有一点与H-1B签证不同:获得这种签证的外国人不会占用美国现有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