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是必死无疑了,多少人高兴多少人幸灾乐祸,多少人根本就没有感觉。就笔者来看,他是死也好,不死也好,都不值得什么大惊小怪,但他死得活该。
文强死了,他首先是这个制度的牺牲品。据说他当警察也干过许多有益于百姓的事情。如果换成在台湾,那么文强还是文强,人民不会有多少给他乱来的特权,他想胡作非为是不大可能的,所以他至少还会好好地活着好好地工作着。因为他不幸成长于中国这个全世界最黑的地方,所以文强也只有随大流黑干。如果说判文强死刑没错的话,那么更应该被判死刑的是这个黑暗的罪恶的制度。
文强死也死得一点不冤。这些年,公安机关都干了些什么事情?可以说中共对百姓伤害最大的事都是警察去执行的。比如强制拆迁、征地,比如镇压异议人士等等,哪一件不是让警察干的?可以说警察这个机构的罪大恶极,而警察的领导同样罪大恶极。近十多年来,整个社会更加败坏,跑官要官如北风劲吹。而警察这个部门的跑、要、送特别地突出。经过你争我抢,经过弱肉强食,经过权力与资本的勾结,一个又一个流氓地当然也有一些不怎么黑的人成为财富的拥有者。这些拥有者都清楚财富是怎么来的。要想保护好财富,那么就得在政府机构里有自己人。而最能保护的部门当然就是警察部门了。于是许多财主的后代选择当警察。一是警察不断扩编,有钱人家可以操作进这个部门。而法院、检察院、政府其它部门招录公务员比较少,检、法部门还要通过司法考试,财主的子女往往考不上。富翁子弟进入警察队伍多了以后,他们不会老实做人做事的,而且往往能力不行,但搞歪道行,花钱行。他们家族有的是钱,家长并不一定要求其警察子女去贪得无厌,但他们要求子女政治上当官,当更大的官,尽可能地当越大越好的官。于是,一个中国特有的警察现象出现了。比如警察的头们,就是如文强这样有权的局长副局长们,如榨油机下的桶,而警察及富翁家长的钱、色等等如同上了发条的被挤压得紧紧的臭屎堆。只要底下的桶有口有缝,那么那些臭屎就会拼死似的往有口有缝处挤。试问这些年的警察队伍中,多少金钱财宝、精子进了公安局长副局长们的体内?警察的局长们都是流氓成性,什么黑事都做得出来的,那么他们不知又培养出多少流氓黑社会?重庆打黑,虽是黑打,但是被打者又有几是干净的,是没有什么问题而被冤枉的?警察本应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护者,但在中国却成另一回事。过去土匪在深山,现在土匪当公安。此话说得并无多少过错。那么将警察培养成为土匪的正是如文强这样有人事权的公安局长副局长们。比如专门培养杀人犯的人难道说不更应受到严厉的惩罚吗?
去死吧,文强!这等人之死虽是制度使然,但并不吃亏。坏事做尽了,就惩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