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天勇律师
(接上期)
江天勇执业证被注销的理由是他不在事务所的考核范围之内,也就是说他与律所之间没有聘用关系。“他们说2008年 12月底我和律所就没有聘用关系了。他们这是睁着眼睛说瞎话。2009年我还凭借我所出具的事务所信函做了两个案子,都是涉藏案。律师外出办案,必须要有本所出具的信函,即委托协议书和会见当事人的推荐信,有了这些权威材料才可以做案子。事实上我与事务所之间签订的聘用合同2012年才到期。我把合同拿给柴磊看,他说:‘我只听你们律所的汇报。他说你跟他们有关系就有,没有就没有。’就这样注销了我的律师证。”
吊销是一种行政处罚,就是把你排除出这个行业,以后再不能做律师。注销的情况是,从理论上来说还可以重新申请,也就是重新考律师证。实际上注销跟吊销差不多,就算是重新申请,他们也肯定不让你通过,会想尽一切办法非法阻止。“所以从实际结果看,我的注销与唐吉田、刘巍的吊销没有多少差别。”
司法局这样做的目的有几个:第一、杀一儆百,让别人看你们这些维权律师的生活有多惨,生存都是问题;第二、将你边缘化,敏感化,这样对别人也是一个震慑。“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怎样继续和更好地发挥我们的作用。如果我们不去做了,那么司法局就真的达到他们的目的了。这是我们这些人真正应该好好思考的问题。现在,虽然他们不承认我的律师身份,可是我有律师最专业的知识,我照样可以为人们提供法律上的咨询和帮助,提供最专业的法律服务。所以,你越不让我们在维权领域活动,我们越要在这个领域发挥更好的作用。”
三、律师在维权案中的作用与无奈
维权律师普遍遭受涉案当地官方和主管单位司法局的辖制和打压,办理法轮功的案子尤其困难重重,甚至充满风险。政府对法轮功的案子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所有的法轮功案件,可以判缓刑,可以免于刑事处罚,但决不能判无罪。他们610有一个内部指示(后来被泄露出来在网上流行):决不能出现法轮功案的当事人被判无罪的政治笑话。“因而在庭审法轮功的案件时,法官和其他办案人员都是看下面坐着的610人员的脸色行事。私下里我们也曾有机会与法官一起吃饭交流,这时他们也会说一些良心话,承认这些人是无罪的,可是他们也无可奈何。”
实际上迄今为止,国家没有哪部法律说法轮功违法,或者说法轮功是邪教。“因而我们代理法轮功的案子,都是做无罪辩护。虽然由于“610”的内部指示横亘在那里,最终没有一桩无罪辩护是成功的,但是我们辩护的作用还是很明显的。事后我们归纳分析发现:凡有律师介入的地区,当事人被判的刑期就短一些,一两年、三四年;没有律师介入的地区,当事人被判的刑期就非常长,五六年、七八年,甚至十年以上。”
江天勇说,代理法轮功的案子还有一个重大意义,即“让很多人知道了法轮功这个群体实际上一直在遭受迫害的现实”。 “通过跟他们接触,我发现,无论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还是在平时为人处世上,他们都是一个非常优秀的群体。也可以说,这是我所遇见的最好的一个群体。我本人是基督徒,可是与我们很多基督徒群体相比,我觉得我们很多方面都不如他们。可是这些人都被妖魔化了!从法律的角度看,他们的行为根本就构不成违法,构不成犯罪。”
关于法轮功案件的审理,法庭的开庭模式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大法庭阶段,让很多人来旁听,包括家属、亲友和其他人,还有610、国保的人。这是610授意法院如此组织的,他们的本意是想通过法庭审理的环节打击法轮功,借以达到进行所谓法制教育的目的。可是这种大法庭开庭的实际效果却是,所有在法庭内听到律师质证辩护的人,包括法官、公诉人、法警、旁听者,甚至国保和610,都明白了从法律角度看法轮功和对法轮功的打击究竟是怎么回事。他们根本都是无罪的。律师在法庭上呈贡的事实显示,这些被告人岂止不是罪犯,他们都是很好的人!“610发现这样不行,这哪里是他们希望的法制教育呀,简直就是讲真相嘛。他们非常害怕,就改变了做法,这就进入了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仍然是大法庭,但被允许进去旁听的人变化了。每名被告人只允许一个家属进去旁听,甚至尽可能不让家属亲友进去旁听,以所谓旁听证发完了、没有了、被610拿走了等理由阻止。610的确拿走了几乎所有的旁听证,然后去组织他们能控制的单位的人员来充满法庭。“但是新问题又产生了。这些人听了我们的辩护,也都明白法轮功事件的真相和本质了。我们说得太清楚了,任何人一听就明白。有一次,正在开庭中,610组织来旁听的一个女的,听着女被告人被酷刑折磨的经过和我们的辩护,突然哭着冲出法庭,边跑边说:‘我再也不来听了!’”
第三个阶段就是小法庭阶段。610让法院用10平米大小的房间开庭,说没有大法庭,没办法,只能用小法庭。法庭里,审判席、公诉席、辩护席一摆,再加上被告人和法警,空间全被占满了,各种职能角色的人等几乎挤在一起,无法接纳旁听者。法院对许多前来要求旁听的家属说: “不是不让你们旁听,是没位置,里面呆不下。”
在这种小法庭里,虽然参与庭审的没有几个人,可是“我们仍然能让包括审判人员、公诉人、法警甚至被告人在内所有在场的人都明白,被告人是无罪的”。2008年12月份,在沈阳皇姑区法院的一个小法庭里,“我们律师在发表辩护意见的时候,合议庭的一位陪审员不停地对审判长说‘这不是在给我们上课吗?这不是在给我们上课吗?’庭审结束,我们律师走出来后,那些守在门口听到辩护的法警对我竖起大拇指说:‘这回肯定没罪了,肯定没罪了!’我问:‘为什么没罪了?’法警说:‘你们说得老明白了,谁都听明白了!他们不犯法呀!你们是法轮功吗?’我说:‘我不是法轮功,我是基督徒。但这并不影响我为他们辩护呀。’”
通过律师在法庭上为法轮功案件所做的辩护和分析,从公检法办案人员到下面被组织来旁听开庭的人,都明白了法轮功正在遭受严酷迫害的事实。过去人们对法轮功事件的认识是模糊的,是以讹传讹的,是受官方媒体煽动的,甚至根本不知道法轮功后来遭受的一切迫害,现在律师辩护为他们打开了耳朵和眼睛。
2009年江天勇接手一桩涉及西藏3•14事件的案件。甘南拉卜楞寺僧人久美喇嘛,把自己录制的3•14事件录像提供给美国之音,美国之音播出后,当地警方逮捕了久美喇嘛。江天勇等受当事人委托,到夏河县公安局要人,警方说不知道人在哪里。“我们又到夏河县所属的合作市公安局申请放人,他们说让我们等着。实际是糊弄我们。几天之后我们听说久美被放了。事后据我们推测,当时的情况可能是,警方一方面阻拦我们会见久美喇嘛,另一方面又悄悄安排放人,因为他们也明白,抓久美喇嘛是没有理由的。如果没有我们律师出面,久美很有可能一直被关在里面。他们也不告知久美的家人,就这么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地一直关着。”
从几年的维权经历江天勇发现,“这个国家的法律,当你真要拿来用的时候,它就像《红楼梦》里说的银样蜡枪头了。这个枪头是蜡做的,刚开始你拿来晃一晃,他们是害怕的,但是等你真要动真格使用时,它就不那么灵光了。这种情形在代理陈光诚控告当地政府野蛮计生案的过程中尤其明显。当时山东临沂搞野蛮计划生育,地方政府机构抓人就像当年鬼子进村。有一次,20多个人到一个村子里来抓他们的计划生育对象,捉住就强制结扎。可是当得知村子里有我们北京律师时,他们就夹起尾巴逃跑了,到其他村子里祸害人。我们关注的那个村子,有几个月都没有‘鬼子’再敢进村抓人。但是后来就不起作用了,许志永、李方平、李劲松等律师去时,迎接他们的就是殴打了,并放话说:‘北京的律师就欠揍!来一个我们打一个!’完全野蛮化了。这个社会,归根到底还是缺乏真正的保护法律的机制。这些地方恶势力,他不按法律来,你还真拿他没办法。”
四、蒙神祝福的人
既为维权律师,被官方打压、跟踪、挤兑就是一种变态的常态。2009年11月19日早上7点半,江天勇送女儿上学,在楼下被4个便衣强行阻拦,由此发生争执。正在病中的太太金变玲女士听到吵闹声,立即下楼,看到4名便衣在拉扯丈夫,金女士便上前护卫丈夫。原居住小区片警王涛竟一把把金女士推倒在地,7岁的女儿被吓得哇哇大哭。不信神的人什么邪恶的事都做得出来,他们颠倒黑白,公然撒谎,指控江天勇殴打警察,强行用警车把他拉到派出所,太太的手机也被现居住小区片警李爱民抢走。众多律师朋友——李方平、李和平、张凯、李苏滨、李劲松、唐吉田等十几人,在羊坊店派出所与警方交涉了一天,守候了一天,国际社会也强烈呼吁,很多外媒打来采访电话。近14小时之后,江天勇被释放。
江天勇夫妻都是基督徒,这给江太太提供了与丈夫同背十字架、结伴走天路的最坚实的思想基础。2010年1月18日下午6点下班时,她被等候在办公室门口的一个年轻人跟踪,自己走到哪儿他就跟到哪儿。此人负责长期监控江天勇,她认得他。她问他为什么今天跟踪她,他说是片警李爱民让他来的。江太太摆脱不掉跟踪者,很是恐惧,便返回办公室,与丈夫会合后再次离开办公室,最后他们夫妇打出租车才逃开跟踪。事后据江天勇分析,此次跟踪很可能是想查清他们一家现居何处,以便更好监控。
江天勇一家较早时租居在北京市海淀分局羊坊店派出所辖区里的一个小区里。该区片警王涛发现后,于奥运会期间试图逼迫房东解除租约。江天勇以合同有效期为由表示拒绝,终于得以居住到年底。房东本来非常希望继续他们之间的合同,可是因担心在政府任职的家庭成员受影响,接受了片警的非法要求,要江家搬家。江家新的租居所仍然在羊坊店派出所辖区里,片警李爱民和派出所副所长夏宇翔继续肆意骚扰江天勇一家,并且打电话骚扰新房东,甚至有一次将房东叫到派出所长时间讯问,施加压力。
2009年是中共建国60周年。从7月30日开始,羊坊店派出所即在江天勇所在小区的一间屋子里安营扎寨,长期监控江每天的出入情况,并详细记录在案。在他们认为的某些敏感日子,比如奥巴马访华期间,这间屋子里就坐满警察,江家门口也坐俩保安,把江天勇软禁起来。在 10月和11月两个月,江天勇有近50天不在家住,可是监控人员一直没有撤离。2010年1月9日,江天勇被迫再次搬家。
在这样颠沛流离、一夕数惊的环境中,好在他们一家有神的同在。“我是2004年信主的。这个过程有点意思。起初我是把自己包裹了起来的,因为受党文化影响太深,觉得无论哪个信仰都有欺骗性,所以我对身边的基督徒朋友的一些活动是很隔膜的。后来慢慢发现,基督徒的确不同于一般人。有一天,牧师问我是否也决定受洗,我说还没准备好,等想明白了再说。现在想想,自己真的很狂妄,一个受造物居然想想明白创造自己的神,那怎么可能呢?记得有人说过:‘如果你想明白之后再信主,那就永远没有信主的那一天。’人是永远不可能想明白创造万物的上帝的。现在我可以说是一个老信徒了。信主的确给我的心灵带来了莫大的宁静和喜乐,也给我的家庭带来了恩惠和福气。我前三次的律师资格年检,虽然很困难,但最终都通过了。我相信那是神特别的保守。这最后一次虽然未能通过,但我坚信,这一切都有神特别的美意,我愿意在神的面前预备自己。”
谈起真正让他最后决定信主的原因,江天勇说:“是我的两个愿望引领我归主的。那时我有两个愿望(至今我也没告诉任何人这两个愿望是什么),理论上说这两个愿望是有可能实现的,但是实际上基本没有什么可能性。于是我就对上帝许了这样的心愿:如果我这两个愿望能够实现,我就归向你。结果,我这两个愿望竟很快实现了。我不得不说这是一个神迹,于是就信了主。”
如今,江天勇的律师执业证已被注销,无法正常开展法律服务工作,相对而言,家庭的经济来源也就必然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更兼赁屋而居,随时可能被警方驱赶,生活很不安定。尽管如此,可是谈起目前的生活状况,他却说:“目前我们有一个小小的苦恼和遗憾:我的孩子喜欢画画,我太太必须带他去上画画课。可是孩子这个课被排在周日下午,与我们教会的敬拜时间有冲突,所以每周日都是我一个人去参加聚会。如果我们一家三口一起去教会敬拜多好啊。我祈求神能够再一次做他奇妙的工,让孩子和太太也能在主日放下一切,来到神的面前敬拜他。”
江天勇不忧虑家里无钱无房,而是为一家三口无法周日同去敬拜上帝而感到遗憾。这样的人不是可以通过恐吓、逼迫、注销律师执业证之类的卑下手段能使其屈服的。天勇还会在这条被国保认为是“误入的歧途”上继续前行。愿我们的神多多赐福于这样的人,多多赐福于这样的爱主之家。
2010-5-26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