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月23日,记者接到四川宜宾一位网名“攀枝花”的网友投诉举报,2010年10月17日下午,四川宜宾28岁青年韦蕃骑摩托车致一个路人轻伤住院,而本人没有任何受伤。晚上19点左右,韦蕃被带往宜宾市公安局金江交警支队接受事故科的调查。
然而,2010年10月18日,即韦蕃被调查的次日凌晨2点,韦蕃的父母被告知其独生子已经死亡。
一个年轻的生命因为一场普通的交通事故,在进入宜宾交警支队接受调查几小时后,竟然被跳楼自杀。宜宾交警队给了家属两种解释。
第一种解释是:警方叫韦番写骑车撞人经过,当时韦番要求去上厕所,办案交警没注意,韦番一下就从楼上跳下去了。
第二种解释是:当警方让韦番写肇事经过时,又接了一个警,他们就从三楼去二楼处理其他事故。就在交警处理其他事故时,忽然听到一声巨响——韦番从交警队的三楼跳下去了。
死者家属听到独生子死去的噩耗悲痛欲绝。一个活生生的青年为什么进了交警队几个小时就会跳楼自杀?为什么宜宾交警队会给出两种不同的解释?
2010年10月19日晚上,有关部门对死者进行了尸检。现场目击者证实:死者鼻部骨折,腮部骨折(牙齿完好),胸骨横肋骨折,右肋骨断裂3块,左肋断裂1块,右肺损伤,肝有两处伤痕,脾脏内有淤血,右手肘关节脱臼,左手腕关节粉碎性骨折;右耳上方有一处窝型创口,左耳上方有一处伤痕,右眉毛处有一处2厘米左右长的创口,上背部有两处红斑。身体腹部以下部分无伤痕,颅骨完好。
鉴于上述情况,死者家属强烈要求宜宾交警支队提供韦蕃死亡的真相。强烈要求当地检察机关对此事件进行调查。
期待海内外的媒体记者能够关注这个令人震惊和悲愤的青年喋血交警队的悲惨事件。
目前,记者正在设法与死者家属取得联系,如果有最新消息,记者将会跟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