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11日13日温家宝到澳门访问期间、对澳门官员的一番说话中、引起了笔者由“正名”(即名符其实) 这个词句而引发的思考。
温家宝的话
温家宝对澳门官员说“公生明、廉生威”、并提出三点希望“以人为本、廉洁及忠于职守”。温家宝的话可以被理解为有“指导性”及“应然”的说话及论调。但一句“指导性”或“应然”的说话要成为真理或有任何实质作用的话、在背后是需要有相应的事实或行为去配合、才可以免于沦为空洞的口号、或“不正名”(名不符实) 的语句。
就算这样的口号或语句只有提醒的意味、但若无具体执行或实施的方法或指导方针、这样的提示口号只是无实质内容或是“不正名”的语句。起不了任何作用、除了被愚笨的同路人欣赏之外、对国家及社会没有丝毫帮助。这其实是中共官场上领导人一直流传下来的一种官场文化。喊几句训导式的口号、背几句诗、便以为是表现自己及收买人心的亲民表现。
我们且不谈澳门而看看在中国的实际情况。怎样才可以使官员廉洁、忠于职守及以人为本呢?笔者在“对“当代中华体制”(即中国模式) 一书的批判”的文章中指出、基于人性负面本质的因素、潘维(北京大学教授及“当代中华体制”一书的作者) 提及基本上是自发性的所谓“责任本位”是行不通的。在中国各地官场上的“贪腐”之风、及大多数由于官员贪腐之风而引发的“毒”风及“假”风、可以很清楚说明这论点。空叫口号、说什么“责任本任”、“以民为本”及“官民一体”是无实质作用的。严惩只可起到轻微的阻吓作用、但从连串的贪腐案件来看、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上述的风气。在中国死刑已是最高及最严励的刑罚、但仍未能阻止上述的“假”、“毒”及“贪腐”之风、反而不断的揭发同类案件。
对付上述的问题、相信唯一辨法是减弱官员的权力、使其互相制衡、互相监察。官员权力弱了、便发挥不到权力泛滥的情况。因为权力泛滥、使会扩大贪腐的机会、权力被减弱、贪腐的机会便减少了。这就是西方民主国家分权的好处。
而笔者相信西方民主制度本身也是分权的一种间接表现形式。因为有政党轮替、所以其他在野党派的存在对执政党的权力构成威胁、从而让在野党派间接拥有了监察执政党的权力。由于政党可以轮流替换、加上执政党要对人民负责才可以在将来获得选票而继续连任、所以执政党及其官员因为受到人民及在野党派的监察而导致权力也间接地减弱了、而不敢独断独行及胡作非为。所以贪腐的机会便减少了。由此可见西方民主制度本身也有分权制衡的意涵。但中共一党专政、便导致权力泛滥、所以贪腐的机会便大了。这就是中国现今实际遇到的困难所在。
“破”与“立”之说
香港政协委员刘迺强于2010年11月16日在一文章中对潘维(“当代中华体制”一书的作者) 批判西方民主制度有“破的工夫做得不错、但立的功夫略嫌不足”之说、笔者认为这又是对“破与立”之语句的“不正名”的另一例子。
什么是“破得不错、而立则嫌不足”呢?怎样理解“破”与“立”的关系呢?我们可以从“破旧立新”这句话去理解“破”与“立”的关系、“破”便是推翻原有的东西或论点、而“立”就是创立新的东西或论点代替被“破”的旧的东西或论点。
从科学上的观点来看、是先有新“立”的理论、然后才可以“破”和代替旧的理论。如果没有新“立”的理论、怎可以说是“破”了旧的理论呢?除非证明旧有的理论根本上是错的、所以才不需要有新“立”的理论的存在便可以推翻或“破”旧的理论。这是显而易见的道理。
但政治制度的论证不同于科学的论证、在西方民主国家沿用而成功的分权及民主制度、只可以说是有不足或不完善之处、并不能说是错误的制度。所以如果没有新 “立”的替代、便说“破”了原有的西方民主制度是“不正名”的话语。丘吉尔曾经说过西方民主制度在世界上是十分不好的制度、但总比其他专制制度优胜。
有很多人将中国近年的经济进步归因于中共的政治制度、如所谓的什么“中华体制”、“中国模式”的说法、其实这是十分错误的理解。中国今天的经济进步、并非是中共一党专政制度下的成果。中国的经济发展是因为自1978年中国打出了“改革开放”的路线口号、而最主要的是由于改革开放前连串巨大人祸的后遗症而导致的经济民生水准低落、整体中国人民的工资远远落后于其他已发展国家。并由于中国独特的人口数量而做成大量的廉价劳动力、加上中国所蕴含的丰富资源、其制造业由于低工资及低制造成本、所以吸引了很多海外企业纷纷来中国设厂及大量投资。所以使中国经济迅速增长及发展起来。这就是中国经济发展起来的最主要的原因、而与中共一党专政的政治制度模式并无任何直接关连。而所谓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经济、其实主要建基于具有垄断性的国有企业。而因为国有企业的存在而造成的国富民弱、贫富差距扩大及社会的二极化等种种问题、已有学者作出相关的论述。所以中国的专制政治制度并没有任何优越性。
而反观中国的政治制度、因为缺乏分权及民主的制衡及监察作用而引起的贪腐问题、环境保护问题、及由这政治制度下催生的道德水平低落等种种问题(例如引发文革等巨型人祸、及毒风、假风等等) 。显然比起西方民主国家制度下的同类问题不知严重多少倍。
以上所述可以证明中国现时并没有比西方民主国家更优越的制度。所以既然没有更优越的制度创“立”并替代时、便“破”不了现有的西方民主制度。所以说“破的工夫不错、而立的工夫略嫌不足”之说是“不正名”的语句。因为既然没有“立”的更好的新制度、唯一可行的便只有西方的民主制度、所以根本不存在对西方民主制度有“破的功夫做得不错”的事实。我们只可以说西方民主制度不够完善、但并不能用“破”这个字。
“君子群而不党”之说
北京大学教授潘维在其“当代中华体制”一书中、提到论语中“君子群而不党”一语、而推论党不是好东西、从而引伸及否定中国发展党派的可行性。而刘迺强在自己的文章中亦跟风引用同样的论调。对于批判潘维对党派的论点、笔者在“对“当代中华体制”(即中国模式) 一书的批判”的文章中已有论述、而笔者想从论语中“君子群而不党”一句中、说明潘维及刘迺强等人误解及扭曲论语的含义。而这正是表现出潘维及刘迺强等人理解论语中“君子群而不党”这一语句与“西方党派”的实际情况的关系所引伸出来的对“党”字的“不正名”的另一例子。
论语中“君子群而不党”的“党”字指的是中国古代由一小撮人组成的小派系。英文可以译作(GANG) 。而且还有“结党营私”之说、其实就是指由一小撮人组成的小派系为自己这一小撮人谋私利。这个“党”字指的是一小撮平民百姓或官员或一个由少数人组成的宦官集团、而并非指大多数的古代中国人民。现今中国共产党“高层官员”的一小撮人、因为他们是不受人民监控的既得利益者及是“结党营私”的一小群人、所以可以被包括在这个“君子群而不党”的“党”字之下。由此可见、论语中“君子群而不党”的“党”字是从“微观”角度出发来理解的。
但现今西方民主国家制度下的党派是代表并为全国大多数人谋福利。例如美国的两大党派、民主党和共和党两党合共代表了差不多全体美国人的整体利益。而从 2008年美国大选中民主党获胜、可以看到民主党是绝大多数美国人自愿选择出来代表他们的党派。西方民主党派谋求的是全国人民的公利而非私利。所以西方民主国家的“党”是属于宏观层面的。由此可见西方国家的“党”字与论语中“君子群而不党”的“党”字是分别建基于“宏观”与“微观”两个不同范畴上的截然不同的两回事。由上述所论证明潘维及刘迺强等人误解及扭曲论语中的原意、并表现出“不正名”的事实例子。
政党轮替与精英长期执政
由上面的“党”字引起了笔者也想谈论一下政党轮替与精英长期执政的问题。如果提倡精英长期执政、即一党专政而没有政党轮替的话、那样即是助长了一党贪腐的机会。没有政党轮替、那些由一党专政选出来的所谓精英、只会替一党专政内的一小撮人谋私利。现在香港官商勾结、商人治港、便是一个好例子。虽然香港特首不是任何党派的代表、但他是由小圈子选举出来、所以有异曲同工之意。没有民主、由一党专政或小圈子选举出来的所谓精英、因为没有人民监察、所以只会为选他出来的党及一小撮人服务。就算当这个所谓精英被替换时、新的所谓精英同样只会继续为同一小撮人及选他出来的这唯一政党及党员谋私利。但如果有政党轮替、整个执政集团及架构都会改变。那个新政党的精英不会再只为以前那个政党或自己的政党及自己谋私利。而因为有政党轮替、他为了要保住自己政党及自己的选票、而要为全国或整个共同体所有人着想谋福利。这便是西方国家民主制度与所谓精英长期执政的分别。这也是为什么西方民主制度下的西方国家没有中国一党专政制度下产生这么多的贪腐问题的原因。而且旧政党下台的失败原因可以成为新执政党前车可鉴的例子、并且发挥着警惕的作用。笔者相信这就是为什么到现在为止、台湾总统马英九并没有任何贪腐迹象的其中一个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