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中华民国立法院通过了一个人权提案,主要是想通过这个人权提案来阻止中共严重侵犯人权的官员到台湾访问。今天我们和大家一起讨论这方面的问题。
台湾立法院和县市人权提案的由来
先看一下立法院通过的提案,它的主要内容有两个大部份:第一个就是,中央的主管机关要对任何申请进入中华民国的中国官员,或者中共高官,去查有没有严重侵犯人权的事情,如果发现有的话,就要列为不受欢迎的人物,不给发予入国的许可。第二是,通令各个地方政府和民间组织拒绝去邀访、不欢迎、或者接待任何有严重违反人权事情的中国官员和中共高官到台湾去,以便实现台湾“人权立国”之国策,维护民主法治的国际形象。
在这之前已经有高雄市、彰化、苗栗、花莲等6个县市的议会通过了提案,通过提案的内容和立法院所通过的提案内容相似,区别它是促请中央机关去查来访的中共官员有没有违反人权的事情,而且是本县本市的各级机关和民间组织拒绝邀访。所以地方县市议会的提案和立法院通过的提案是相互呼应的,这两部分的内容是相似的。
在这之前,已经有多起大陆的官员由于迫害法轮功而在访问台湾的时候被递送了诉状,台湾立法院12月7日通过的提案当中就列举了广东省省长黄华华、陕西省代省长赵正永、中国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和湖北省委副书记杨松等中共的党政官员访问台湾的时候,被法轮大法学会刑事提告的事件。这是在立法院通过的人权提案当中列举的一些事实。
中共对台湾派出大批的代表团,也就是两岸关系在互访解冻以后,中共就不停的派出大批的由省一级,特别是省市一级的高官率领的政府代表团到台湾去,名义上要就是进行经济合作,要就是考察,再就是采购,用这些名义去,当然毫无疑问,它的真实目的是为了“统战”,是带着政治任务去的。只要在中国大陆生活过的大家都清楚这一点,就是在中共所进行的任何事情当中,没有什么事情是和政治没有关系的,它都是有政治目的在后面的,大批的官员到台湾去访问当然也不例外。
但是既然是要统战,它就想给台湾的民众、台湾的政府留下一个好印象,或者是做出一定的伪装,让别人产生一个好印象,这是必然的。它不可能说我去就是为了把自己印象搞坏,这是不可能的。但是尽管想要伪装,这是很难做到的,为什么呢?因为中共它反人类的本性在中共统治的 61 年当中,特别是过去的11年当中对法轮功的迫害,有相当多的现任官员都是犯有严重侵犯人权罪行的。当然在这些罪行当中首先是来自中共迫害人权的政策,但是每一个执行的官员他确实也在执行的过程当中自己犯了罪,也就是手上很多是沾血的,尤其是对法轮功的信仰团体的迫害。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各省都出动大批的人员到台湾去访问的话,毫无款问,在这些官员当中肯定有一些是迫害人权的。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台湾的法轮功学员通过起诉,或者是要求政府禁入他们入境的这种方式就把中共派来统战的官员的真面目暴露在台湾人民的面前了。这是台弯立法院的提案和各县市的提案,这些提案实际上也是反应台湾人民对人权的要求,因此要求中共直接迫害人权严重的官员不能到台湾去访问。这是出于台湾的价值观。
中共官员海外被起诉现象分析
我们现在来看一下这些诉讼案。在立法院的提案里面也提到中共有些官员在国际上、在不同的国家,由于“反人类罪”,由于“群体灭绝罪”而被起诉,台湾政府没有详查而让他们入境了。这些起诉是怎么回事?在中共统治大陆60多年被迫害的人数少说也在几亿,为什么在以前很少遭到法律诉讼,而最近这几年会遭到这么多法律诉讼?我想主要的原因是因为中国的司法体系包括法律诉讼在内,是完完全全被中共统治阶层给控制了,绝大部分和人权有关的案子不可能在中国提出,也不可能被接受,几乎没有可能进入司法程序,更不要说是对侵犯人权的人判决他有罪了。而且人权迫害案子是绝大多数来自中共的政治运动和它有关的政策文件,既然是中共的最高层的决策,想要通过中共完全控制的司法系统是不可能对中共的政治运动和决策进行挑战的,即使是有人想通过司法体系来对这些政策进行挑战的话,他也几乎没有可行性。所以主要的诉讼案在当前的情况下都是通过海外进行的,在国内当然也有,但是真正进入司法程序的极少。
这就是说现在具备的第一个条件实际上是在中国大陆以外进行法律诉讼,除了法轮功学员以外,其他的团体,包括在以前 60年当中,过去的几10年被迫害的和现在被迫害的人当中,为什么很少有起诉呢?他们大概有这么几种情况:一种是受迫害者基本上被消灭了,像地主阶级。所谓“地主阶级”当时在土改的时候,杀就杀掉了200万,很多被划为地主阶级的在当时就被杀了,他们的家人和后代如果当时没有遇难的话,在中共统治的几十年当中也长期处于贱民状态,无论在教育、社会资产方面,社会资源他们所占有的份额极少,因此很难形成一定的气势。
另外一种被迫害的是中共所谓的“自己人”,就是党内被迫害的、由于政治路线斗争被迫害的。中共历史上它对党内自己人的迫害并不比对民众普遍的迫害要轻或者是要少,但是对于相当数量党内的被迫害者而言的话,他们所进行的所谓维护他们权益的斗争,主要是限制在寻求党内的平反和承认,就是只要中共自己承认这个运动、整他们的运动是错的,这是他们的目的。所以中央一旦有一个什么决议,比如说十一届六中全会的时候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当这个决议一出来以后,好像它是承认那段是错了,或者是扩大化了,或怎么样,这一些寻求正义的行动就结束了。这是对党内所谓自己人的迫害。
另外就是“文革”,当然“文革”当中受迫害者是非常多的,但是它有几个问题:第一,“文革”持续10年,它是由很多很多不同的运动组成的,对于同一个受害者的话,他在不同的阶段会受到不同人的迫害,迫害他的人可以是红卫兵造反派,也可以是保皇派。“文革”的时候保皇派就是保当时的党政领导的。要知道当时在“文革”早期的时候,对所谓五类份子,或者是地富反坏右,或者是黑九类的迫害,恰恰是当时的中共和政府组织所谓保皇派进行的。也就是说它没有固定的迫害者,它可以是保皇派,可以是造反派,也可以是学生,是工宣队、军宣队,是红卫兵,也可以是后来夺权以后的革委会,可以是邻居,甚至是自己家里的亲人,可以是丈夫,甚至是妻子,所以他在不同阶段受不同人的迫害,而受害者同时又是迫害别人的人,或者是在不同的阶段,这个阶段是受害者,在那个阶段又是迫害别人的人,这种情况也并不少见,因此是非常错综复杂的纠缠在一起,要清算究竟他受的是哪一个人的迫害,相对来说比较困难。而且“文革”结束已经有30年了,时间也比较久了。
对于当前被中共迫害的农民、拆迁的受害者,这些人大部分都还在国内,现在他们所进行的都是属于上访,或者是维权这一类的活动,能够到国外来发起法律诉讼的是相当的少。其它信仰宗教团体他们的情况也类似,当然有少数的例外,比如西班牙的西藏之友就曾经对中共的高官,中央一级的高官,以“群体灭绝罪”起诉。但是那个西藏之友并不是西藏人,而是西班牙人,就是西班牙人组织的人权团体,叫“西藏之友”,而且就是这样的情况也是属于比较少见的。
这样的话,事实上就是法轮功学员的起诉成为海外对中共迫害法轮功、迫害人权的各级官员进行诉讼的主体,为什么会这样呢?这里有几个原因:一个是法轮功是一个信仰团体,他和其它的民主运动是不一样的,就是说信仰团体的特征它本身就是没有国界,没有民族界线的,你看不管是基督教、天主教,基本上它是没有国界和民族界线的,当然个别的是有,像犹太教,犹太教它就跟犹太这个民族是紧密连在一起的,但这是个例外。法轮功是一个信仰团体,他很快的就发展到了世界,尤其是中共的迫害让他被世界所知,这样的话到了任何地方,世界任何一个角落,只要有人的地方他就能落地生根,这是和民主运动不一样的地方。当年中共曾经把民主运动的一些领导人,或者是活跃人士赶到国外来,它所希望的就是一旦你离开了中国本土以后,你就失去了民主运动的土壤,那你就不可能再有作为了,这是中共所打的如意算盘。但是对于法轮功这样的信仰团体,这是没有用的。在中国大陆迫害以后,倒是在世界各地发展起来了。这第一个。
第二个,中共迫害法轮功它建立了一个系统,就是中共党的“610办公室”为中心的一个指挥体系,这个体系可以具体落实到公安,公安里面还具体落实到国保,然后落实到法院、检察院、监狱、劳教所等等,受迫害者他需要针对的迫害对象是相当明确的,就说这11年当中这个系统没有变,尽管这里头的人可能会有变化,但是它要找到一个就是这个人迫害他的非常容易,非常明确。
第三个就是法轮功被迫害的人数相当多,而且是非常普遍,在迫害之前,官方统计修炼法轮功的人可能就有7 千万到1亿。所以这个迫害导致了就是法轮功学员的家属,甚至是受过迫害的法轮功学员本人在海外,或者是后来到海外来的数量相当大,包括有相当一批是被确认为联合国的难民的。这个迫害者如果出国了的话,他所当政的那个地区在海外要找到一个受过他迫害的法轮功学员的话,这个并不是非常困难,在海外的司法系统里面,意思就是要找到原告很容易。
第四个就是,民主运动它重点是在建立一个更合理的政治制度,更好的政府,所以它不大会针对个人进行起诉。而法轮功他是一个修炼团体,法轮功本身他是不参与政治的,也就是说他并不注重制度的本身。到现在为止,法轮功并没有对中国未来制度、政体提出过任何观点,或者是方案,没有的,他只是揭露这个迫害。但是法轮功学员作为受迫害者,他是社会的一员,他就更有可能利用社会现有的资源和现有的系统来针对迫害者进行法律起诉,这是法轮功作为一个修炼团体的特征所决定的。
第五条就是中国现在对外交往越来越多,所以各种迫害人权的官员大批出国游山玩水,统战也好,名目繁多的考察学习也好,因为他们出来的多了,所以被受害者碰到的机会也就非常大了。
第六就是,法轮功从被迫害一开始就系统搜集整理迫害的证据,而且落实到每个案例,每个迫害者的个人资料,这个资料之全远远超过当年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对纳粹战犯审理的时候的那些证据。大家知道有一个著名的追踪纳粹的被称为是“纳粹猎手”的,叫西蒙,当时人们称他为天才的建筑师,他可以把零零星星的那些证据片段重组起来,看到原来建筑的原型。而现在对法轮功的迫害经过十多年的证据收集,这个建筑,就是这个迫害体系的蓝图和结构都已经非常清楚的重建起来了,只要把迫害者对号入座就可以了。所以相对来说的话,证据提供方面也是很成熟的了。
台湾人权提案的意义及对两岸关系的影响
我们现在来看一下对于海外的起诉,特别是这次台湾立法院和6个县市通过的人权提案,以及在这之前,法轮功学员在台湾对来访的中共迫害人权的官员所进行的起诉有什么意义?那我认为在两岸关系当中,原来中共是取守势的,尽管中共一直在军事上是取一个进攻态势,但是在意识形态、在民主政体等等方面,实际上它是被迫取守势的,因为它需要防范台湾的民主政体对大陆民众的影响,尤其是台湾的这个民主模式对中共统治政体的这种威胁,中共是非常害怕的。最近这10年来,因为后来台湾和大陆的经济来往越来越多,台湾的经济对大陆的依赖性也增加了,而且随着大陆的经济增长,中共对台湾政治上就开始转为一种进攻的态势,包括收买媒体,包括大规模的统战,动则几百上千的党政代表团以经济合作,甚至是采购的名义访问台湾,这个就对台湾形成相当的压力。
从表面上看有人认为现在台湾手上的牌不多,其实不然,中共它看上去强大,但从它的软实力来看,它对台湾没有半点优势。从意识形态上来看,共产主义已经在全球失败了。中共尽管它公开的没有放弃共产主义,有人说实际上已经放弃共产主义了,但实际上共产主义意识形态仍然是中共的主流意识形态,而且这些年还有增强的趋势,那么这个意识形态它在全世界是臭不可闻的,没有人再会去认为这是它的优势了。
而台湾它符合世界潮流的三民主义,虽然它已经不再强调了,但是这个三民主义事实上已经深入人心,成为台湾日常生活的一个部分了,在这方面它是很强大的。在政治制度方面,台湾成功的实现了民主,而且台湾的民主制度已经越来越成熟了,所以对于大批访问台湾的大陆人事实上会造成强大的冲击。这是台湾的制度。在言论、出版、结社、集会自由和信仰自由方面的话,台湾今天所达到的水平已经是相当成熟了,都是大陆的民众可望而不可及的。这些巨大的软实力的优势如果能够善用的话,不仅能够抵消中共的统战阴谋,更可以变被动为主动。
在 2009年的时候,台湾的立法院已经通过了、而且马英九总统也签署了联合国的“公民与政治权利”,还有一个“经济社会文化权利”这两项国际人权公约,到了今年双十国庆的时候又宣布成立“人权谘询委员会”,这些都表明台湾在人权方面豪无疑问的已经占有很大的优势了,至少在和中国大陆相比较的情况下。从中华民国的宪法来看,至少对到台湾访问的中共官员它是有司法管辖权的,尽管它实际上不可能到中国大陆去实施这个司法管辖权,但是如果人到了台湾的话它实际上是有的。
那么如何落实对人权的承诺?所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对待涉嫌犯有“反人类罪”的中共官员访问台湾,这里面最需要强调的就是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这里也有几个因素在里面:第一个因素就是,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已经被国际社会所公认,而且被国际社会所谴责。联合国和世界上主要的国际组织和国际人权组织都确认,并且谴责了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这个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会议上,在联合国人权官员的报告上每年都有新的内容更新。那美国国会也通过了三次提案谴责中共迫害法轮功。所以在中共侵犯法轮功人权的这一方面在定性方面没有任何问题。
第二个是对访问台湾的几个中共官员的司法提告都有大量的证据提供,很多证据是来自受害者本人的陈述,以及中共自己的文件,中共自己媒体的报导,和这些被告官员自己的公开讲话。这些可以说是铁证如山,没有人可以视而不见。
第三个是法轮功的修炼者在台湾至少有数十万人,所以台湾社会对法轮功有相当的了解,这一点立法院和各个县市议会的决议实际上就是台湾民意的反应,这就是说这个问题在台湾是无法回避的。
对于台湾民众来说的话,每一次对来访中共官员的起诉都是对民众的一种活教材,就是帮助台湾民众能够看清这些所谓的客人究竟是什么人?也让台湾的民众对大陆民众的人权被侵犯有切身的体会。多访问一次多提告一次就会强化一次,这和这些官员本人在不在台湾受惩罚、受制裁没有任何关系。就是说这些官员没来得及进行司法程序他就回大陆去了,没有关系,因为台湾民众了解了这些人,你平常讲迫害大家还不清楚,结果来了一个客人,前呼后拥的,一看这个人原来就是直接迫害的,还有这么多证据,这就会影响到台湾民众对大陆官员和对中共的印象,也有助于台湾人民认清中共的本质。
对于中共来说的话,它一方面派大批人到台湾去是统战的需要,但同时也是各级官员自己政绩的需要,所以它不会停的,不断的会有官员去访问台湾。但是呢,如果在这个访问的过程当中不断的被曝光出来,这里有些官员实际上是人权恶棍,他会不停的收到这个起诉状,那么就不仅是这些官员丢面子,就是中共自己它也会大失面子。
所以人权提案通过以后,立即面临的就是13号星期一北京市副市长吉林访问台湾的事情。吉林本人他是北京市原来的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它不是一个政府机构,而是中共专门用于迫害人权的统管政法的共产党的组织,也可以说中国大陆绝大部分迫害人权的案例的背后都有政法委的黑手。迫害法轮功当然是这样,但是迫害不同的信仰团体、迫害维权律师、迫害民主人士都有政法委的黑手在后面。而台湾的法轮功方面也提出了吉林在北京主持迫害法轮功的证据,而且提出来如果允许让吉林访台入境的话,马上就会提告。这立刻就面临了台湾的立法院的提案提出以后实际应用的问题了。
另一方面,中共它当然会用各种手段去压台湾政府,就像这次“维基解密”当中曝光的习近平在2006年访问美国的时候,要求美方说不能让法轮功接近,担心会收到法律诉讼的文件。他当时是对美方进行施压的,想当然也会对台湾进行施压。但是世界上没有一个民主政府会心甘情愿的替中共这样做,无论是美国也好,台湾也好,它也许出于外交礼仪,它在表面上不说,但它们私下这种事情越多就越鄙视中共,不可能由于这种事情不断的提出来它就越觉得中共好,不可能的事情。当然只要面子上能过去,中共它是不在乎里子的。但是呢,不断的制造出让各国政府头痛的人权恶棍访问的事件,对于中共自己所关注的面子,对中共最近特别关注的所谓软实力是没有任何好处的,而且每一次曝光都在强化中共恶劣的人权纪录对各国民众的印象。无论如何,在一个民主国家,这个国家的民主自由的价值观和民意才是最终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好,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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