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事实和理由:
自1997年以来,时任中国湖南省所谓中共湘乡市委组织部长刘青山指使腐败黑暗的湘乡市人民政府、湘乡市国土资源局、湘乡市人民法院共同支持本村村民谭常喜推倒我谭运彝的房屋,强行霸占我的宅基地、自留地违法建成了楼房,打伤我家多人,打烂我的房屋财产多处,引发多宗纠纷和诉讼,有一次,谭常喜在我家的房屋上损害我的财务时,我上屋去阻止,他自己在屋上摔下来摔伤,因法院不依法审判决,使我含冤入狱二年,后我不服,又经我多次上访,法院才做出正确的判决,经法院判决,本村村民谭常喜的违法楼房应当依法强制拆除恢复原状原貌,至今已多次判决,都已生效,但他们都没有执行,使判决书成为一纸空文。由于湘乡市法院不依法执行,湘乡市政府不依法行政,造成我家破人亡,负债累累,生活贫苦。
2000年9月21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作出(2000)湘行初字第70号行政判决书,未执行;2009年12月30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作出(2009年)湘法行初字第17号行政判决书,未执行;1998年10月20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1998)湘中刑终字第118号判决书,我不服,2004年11月15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潭中再字第110号再审决定书,于2004年12月3日开庭审理,开庭至今已有七年,还未见到结果文书;2005年2月1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潭中刑终字第128号判决书,未执行;2006年11月10日湖南省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潭中再审第45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未执行。
十几年来,我谭运彝不断地控告、申诉、上访中共各级党和政府、司法机关,无果。反而遭当地政府机关利用威权打击报复,一次又一次的变相关押我,送至拘留所拘留。本村村民谭常喜强行霸占我的宅基地和自留地违法建成的楼房至今未依法强制拆除,我含冤入狱二年的冤屈至今也未伸张,造成我的合理的诉求至今无处讨回公道,使我每天只好奔走于中共各级党和政府机关、司法部门。国家的民主和法治,地方政府的威权,使我游离于法治和威权之中,我的合理诉求何日能伸张。请求各界民主自由人士高度重视我所反映的问题,同时衷心的请求各界媒体重视我受冤的各种问题,帮我多多报道,让世界各界人士共同来评论中共领导下的我们当地政府特权和专制的黑暗。
请求人:谭运彝
地址:湖南省湘乡市育段乡安冲村
联系电话:13269728241
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