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近日各地召开的两会上,“经适房是否还有存在必要”成为焦点话题,部分地区选择暂停经适房,代之以公租房和廉租房。网民和专家普遍认为,经适房的分配不公问题难以解决,令这一制度的公信力逐步丧失。部分网民建议,逐步压缩经适房的规模,将更多资金与土地用于建设公租房和廉租房,有效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各地两会叫停经适房成为网络新热点,部分网民支持叫停经适房
据报道,继河北、辽宁、山东等地选择暂停修建经济适用房后,湖北武汉、江西九江等地近日也开始出现此类呼声和决定,一场经适房叫停潮正悄然兴起。
2月15日,人大代表、江西省九江市市长曾庆红在该省人大会议期间明确表示,为解决更多中低收入阶层住房问题“九江市不再建设经济适用房,重点转向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此前,武汉市政协委员吴健敏在湖北省两会上提案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将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作为保障房主要形式。”这一情况很快引起网民注意。百度搜索显示,与“经适房叫停”相关的网页已经上升至131万个。
对于多个地区提出缓建经适房多建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做法,许多网民表示支持。在热线房产网组织的投票中(2567人参与),有70.1%的网民支持取消经适房,73.1%的网民认为取消经适房“利大于弊”。
经适房已沦为“暴利房”和“特权房”,动摇民众对保障性住房的信心
网上舆情显示,经适房问题频出,在于其唾手可得的现实利益,很多人利用倒卖经适房谋利。在市场上,同地段同面积的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动辄相差几十万、上百万元。按照现行规定,经适房购买5年后便可上市流通,房主一经倒手就可轻易获取巨额差价。因此经适房便成为许多人不惜瞒报、假报而要获取的“谋利房”乃至“暴利房”。
尽管此类问题频繁被媒体曝光,但在处理上总是没了下文。少数骗购者被发现后,也不过是罚款数千元、暂停购买经适房的资格而已,被网民批评处罚力度过轻。
据分析,骗购经适房铤而走险的另一原因,在于骗购经适房是一件风险极低的事情。某网一篇报道援引了深圳处罚骗购者的政策,并将之与香港对比。
深圳规定,如通过瞒报、假报方式取得经适房,需在3个月内退房,按市场指导价计收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退房之日止的租金;载入个人诚信不良记录,5年内不得申请住房保障。对比之下,紧邻深圳的香港隐瞒财产骗取公屋(廉租房)的代价十分高昂,如果申报有虚假情况,会受到很严厉的惩处,终身进入信用“黑名单”,还会被公之于众。
长期从事住房政策研究的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副教授朱亚鹏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前对骗购经适房行为的处理程度,无法遏阻在新的经适房分配中出现类似问题。对于“骗资格”的惩处仍然存在法律真空,我国经济适用房实施过程中出现骗购、腐败等种种乱象,与惩处力度不够有着直接的关系。
除了骗购经适房外,人们的更大不满来自经适房的分配不公问题。有媒体报道,不少地方的经适房申购人员中,九成以上为政府机关公职人员。不少网民称经适房已经沦为公务员福利房和“特权房”。
据《华商报》报道,陕西省山阳县今年5月25日公开的一份“申请购买经适房人员名单”显示,932个申购者中,九成以上为政府机关公职人员,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其中只有13人为下岗职工,两人为退休人员。另据《京华时报》报道,1月13日,福建上杭县的经适房申请名单显示,申购者中87%为来自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公职人员。
济南《大众日报》评论认为,有的公务员也属于“中低收入者”,但九成经济适用房被公务员占去,肯定违背了政策。福利分房自1998年开始已经取消,但一些地方公务员以低价独享保障房待遇,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变种。本该维护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政策,不能成为掌握社会资源者瓜分的盛宴。
网民和业内人士建议,保障性住房建设可以公租房和廉租房为主
深圳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国世平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即便所有住进去的业主都符合资格、没有猫腻,其对社会财富的占有也远远高于没有获得经适房的许多人。用纳税人的钱建设的公共福利住房,变成部分人的私产,生活改善了也不用退还,居住满5年后出售还能获得更大收益,这一政策的公平性值得质疑。”
不少网民认为,住房保障应保障居住而非提供财产,市场利益与计划经济控制并存的保障模式注定“不伦不类”,让保障的归政府,让市场的归市场,才能真正解决问题。
网民“jk417”认为,经济房不能搞终身制,保障房不能财产化,买了之后也要每隔几年审一次,达不到条件的勒令退出来,弄虚作假的,处以重罚,打入信用黑名单。
许多网民认为,廉租房的产权归属政府,不能进入市场流通买卖,对权力寻租者的诱惑不大,而且可以不断更换住户,保证居住在廉租房内的均是中低收入者,不仅有助于平息社会对经适房的不满和质疑,还能确保实现“住有所居”。
网民建议,从长远角度考虑,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重心可倾向廉租房,建立健全廉租房供应、退出机制,逐步地、有计划地、有制度地来收缩经济适用房的供给。网民还表示,与经适房相比,公租房和廉租房的成本回收要慢许多,这也是许多地方不愿建设的重要原因,建议明确规定公租房和廉租房在保障房建设中的比例,同时加大财政的投入力度。
网民“放飞中年”还建议,廉租房在户型和功能上要与商品房有区别,引导低收入者住条件有限的廉租房;待收入提高后,再通过自身努力购买条件好的商品房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