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吴邦国在中共人大上讲话。
“总之,我们的一切法律法规都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我们制定的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和完善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这是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在谈到中国几十年来最重要的立法经验时讲出的一段话。乍闻此言,惊讶异常,中共立法机关的老大居然把中共立法的老底儿给揭露了出来。
如果大家对这句话看得还不是太清楚的话,我可以换一种方式把这句话重新讲一遍:“总之,中国的法律不是人民而是‘伟光正’制订的,党制定的法律当然必须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政权,同时这些法律还要能有力地保障中共控制整个中国。”大家看看吴邦国这话是不是讲的实在到家了?不知道吴邦国是要表达中共一条道走到黑的决心呢,还是良心发现以一种委婉的方式在揭露中共。
世界上任何一部正的法律都必须是建立在基本的人类道德良知基础之上的,都必须能够代表大众、代表民心。而中共的法律是根据自己的意志建立起来了,你本身就是谎言、暴力的代表,你制订的法律有什么公信力而言呢?有人说不是也有人民代表参与立法其中吗?试问今天的所谓人民代表有几个是代表人民的呢?即便是有,他们的话又有谁会听呢?
法律最基本的功效应该是维护国家的和谐、公正,惩治社会中不道德的行为的,这是稍有常识的人都应该清楚的。中共却脑残般地标榜中国的法律是被用来保护自己的政权的。保你们什么啊?是保你们拿着政权四处吃喝嫖赌呢?还是保你们紧握权利骑在人民头上为虎作伥呢?保住你们的政权,社会公义何在?天理良知何存?这样的立法经验也敢拿到桌面上谈,这不是你中共自己找骂吗?
话再退一步讲,我们就承认你中共制订的法律,一切就按照你写的法律办,那你中共能同意吗?中共自己信誓旦旦地讲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你中共在宪法中不是写着民众有信仰、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发行的自由,试问中国民众真的拥有这些权利吗?今天,在中国依然有为数众多的人因为信仰、言论而入狱,中国依然看不到有一家独立于官方的媒体,这些难道不是事实吗?
几年前有报导说一个小公务员因为贪污了几十万元公款被枪毙,大贪陈良宇挪用了几十亿的社保基金却依然能保住性命;杨佳被逼无奈杀了警察就一定要死,李刚他儿子要不是被舆论抓住不放,再撞死几个鲜活的生命,他依然能够逍遥法外;中共喉舌在电视、报纸上谎话连篇、大放厥词无人问责,外国记者想要报导真相却被殴打,还要被扣上违反中共法律的帽子。吴邦国真的是彻头彻尾地讲了一句大实话。
都说党媒是中共的一条狗,中共的法律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让它咬谁就咬谁,让咬几口就咬几口,咬得理直气壮,咬得结结实实,给你扣上一顶违法犯罪的帽子,你想翻身就难了。社会底层的屁民们和党的利益发生冲突而蒙冤时,你就别指望通过法律手段来讨回公道了,中共立法机关的老大都已经把话说得再明白不过了。我们中国人要想建立真正司法公正的社会,要想重塑法律的尊严那就只有一个途径:在我们中华神州大地上彻底清除中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