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24日下午4点50分,我在姐姐家看电视,青浦区华新镇联防队队长尤伟新、青浦公安分局便衣警察,没有出示任何证件、法律手续,硬把我拖上了汽车,用黑头套罩住我的头,绑住我的手,把我绑架到青浦区上海四季百果园内关押,他们把我的手机抢走。3月5日把我转移到青浦金泽镇上海金龟岛酒店关押,关押期间我绝食7天,身体虚弱,大小便拉在身上,我受不了如此屈辱,割腕自杀抗议,他们无动于衷,直至3月21日把我释放。
3月24日是第一个“了解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真相权利和维护受害者尊严国际日”。联合国秘书长致辞时表示:严重侵犯人权行为的受害者及其家属都有权了解这些侵犯行为相关情况的真相,犯下这种行为的理由和犯罪者的身份。
在我们追求人权这一全球使命之际,也让我们保证捍卫了解真相的权利!我的遭遇就是中国人权真相。
沈兰珍 201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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