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浩东致中央巡视组公开信

作者:杭浩东 发表:2011-04-12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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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地方巡视组暨组长张文岳先生:

本人杭浩东,原籍中国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268号。我今来信控告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直属单位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王长宝,用暴力进行商品房非法开发拆迁, 用武力剥夺公民的合法财产和房屋, 非法绑架拘禁我母亲杭小妹并残害其致死的犯罪行为,要求政府惩治腐败和犯罪分子,保障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

我95岁的母亲杭小妹于2011年1月23日凌晨,在被强迁后的强制拘禁留置地黄浦区海南西弄56号101室内因遭嶊残迫害含冤悲惨去世。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王长宝对此负有完全的责任。

我们家原居住上海市黄浦区丽园路268号,拥有两幢二层独立的楼房,共有100多平方米,是我家的合法私有财产,持有合法的房产证和永久土地使用证。此地属黄浦区73号开发地块,开发商为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黄开公司)。但黄开公司无合法取得的土地开发建造商品房的拆迁许可证,而是盗用原已被作废的土地储备建绿化的拆迁许可证非法进行商品房开发拆迁,并逃避了上亿元的土地出让金,而对没有和它达成补偿协议的被拆迁户则进行非法暴力强迁。

我姐姐于2005年底因动拆迁在裁决会上被黄开公司逼致脑溢血,导致半身瘫痪,生活无法自理。我母亲双目失明,两耳失聪,上海家中就这一老一残的母女俩,再无其他人员。黄浦区区政府毫不顾及我母亲和姐姐的身体情况和健康状况,在黄开公司连合法的拆迁许可证也没有的情况下,竟作出毫无法律依据的裁决,裁定时年92岁和63岁的母女俩必须搬迁至离上海市中心50多公里外的闵行区最偏远处昆阳路,以腾出丽园路这块寸土寸金的黄金地皮通过自己的子公司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违法建造高档商品房谋取暴利。黄开公司在此建造了28层楼的高档商品房, 每平方米售价4-5万元人民币。

在房屋被强拆,家园被摧毁的前后,我姐姐杭丽娟多次向上至中央政府,下至上海市各级政府和市长韩正等官员进行了诉求,举报和揭发,并要求公正解决问题。 由于她揭穿了王长宝的违法拆迁伎俩和阴谋, 就遭到王长宝的疯狂打击报复, 一次又一次地由黄浦区区政府出面依据已废止的拆迁批文和拆迁许可证进行非法的裁决, 并在2005年11月29日的非法裁决会议上, 对她进行高压恐吓和威胁,使她突发脑溢血, 从一个健步如飞的正常人受伤成二级肢残人,生活不能自理, 更无力侍奉九旬老母亲。

2007年9月13日清晨,黄浦区房地产开发实业总公司非法将我们家的合法房屋强行拆毁,夷为平地,所有的家产荡然无存。同时,黄开公司在没有任何法律和法规依据的情况下,公然非法绑架劫持我时年92岁高龄又盲又聋的母亲至海南西弄56号101室进行强制拘禁留置,并将我63岁二级残疾,半身瘫痪的姐姐逐出家园,使其流离失所。

黄开公司违反中国宪法和法律,强行拆毁和掠夺我们家合法拥有的房屋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非法绑架拘禁我母亲,将她强制拘禁在潮湿、霉变,空气混浊,终日不见阳光的海南西弄56号101室内,残害和嶊毁她的身心健康,使她的精神和身体受到极大的伤害,并造成她腰椎压缩性骨折,无法站立。王长宝阻挠和拒绝让我母亲获得必要和合适的医疗诊治,致使她的健康状况不断恶化,多次病危。

我母亲终日躺在暗无天日的空气混浊的霉屋里, 肺部受到严重感染和损伤。2011年1月13日,我母亲因肺部感染并发肺炎发高烧,医生开出住院通知。王长宝拒绝家属要求将她送进医院住院治疗的要求,使她在自发病至死亡的十天内,无法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并且还将她连续多天暴露在零下五至六度的风雪严寒中,致使她的病情急剧加重。我母亲终于在没有任何医护人员在场救治的情况下,于2011年1月23日凌晨在海南西弄56号101室被害悲惨而死。在我母亲亡故后,王长宝藏匿证据,拒绝将她的病史卡和医保卡交还给我们,以便篡改病历,掩盖事实,逃避罪责。

对于我母亲的死,黄开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王长宝负有完全的责任。是他的冷酷,残忍和贪婪害死了我母亲。王长宝原为区政府办公室主任,他官商勾结, 玩 弄权术,手段毒辣,无视法律,草菅人命,毫无人性。他抢劫掠夺了我们家的合法房屋财产,非法将我母亲活生生地从丽园路268号绑架劫持至海南西弄56号101室进行强制拘禁留置,又冷酷残忍地拒绝将身患急性肺炎的我母送进医院治疗,并将她连续地暴露在零下五,六度的风雪严寒中, 致使她的病情急剧恶化而身亡。是王长宝直接害死了我母亲。他必须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本人曾经四次来中国,要求合理解决房屋拆迁问题,并提出在问题解决前将我母亲迁移至合适的居住处,特别是在2010年11月,我来上海与黄开公司共进行了6次谈判,要求合理公正地解决强迁和母亲的居住问题。但均遭到黄开公司悍然拒绝。在上海期间,我特发挂号信函致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市长韩正,黄浦区区委书记王文涛,黄浦区区长周伟,要求他们帮助解决问题,但所发信函如石沉大海,杳无回音。我也曾多次去上海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和黄浦区政府信访办公室上访,但均无果。

黄开公司仗作其是黄浦区人民政府直属国有单位,公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用暴力剥夺公民的合法房屋和财产,疯狂地以“国家行为” 和“政府行为”对人民进行抢劫掠夺,侵犯人权,残害人命,违法犯罪,严重威胁着中国公民在这片土地上的生存安全,已经严重抹黑了中国政府在国际社会的人权形象。而王长宝更仗其权位和后台撑腰,无所顾忌地践踏宪法,有恃无恐进行暴力拆迁,残害人命。他曾经狂妄地对我叫嚣道: “你哪怕告到北京国务院, 告到中国驻美大使馆,领事馆和纽约联合国我也不怕!” 看来,不仅王长宝对中国法律无所畏俱,中国法律也对王长宝已无所束缚,而他更有魄力要挑战联合国和国际社会。为此,我从2011能3月起,在中国驻芝加哥总领事馆进行维权抗议,至今已有一个多月,不解决问道,决不罢休。

我还曾经分别于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向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先生致信,要求他过问和解决我家被非法强迁和我母亲的安全居住问题,但也没有收到任何回音。我想,上海市民的生命安全和房屋财产应该受到政府的保护。此外,我还向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去信控告黄开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王长宝滥用职权,非法绑架拘禁我母亲杭小妹并残害其致死的犯罪行为,要求检察院和法院立案侦查,提起公诉。但至今也无收到立案通知。日前,听说中央巡视组来到上海,因此我今特向你们写信,请求你们主持正义和公道,保障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惩治腐败和犯罪分子,让我含冤惨死的母亲瞑目。

谢谢。

我期待你们解决问题和回音。
 

杭浩东

2011年4月10日

Tel: 815-616-0079 (USA)
Email: [email protected]

(注: 此信已专递中央驻上海第四地方巡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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