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国记者李婉君编译】据日本时报(The Japan Times)日本时间4月14日(周四)报道,美国最新发布的全球国家人权报告,强烈谴责北京官员镇压活动人士、限制互联网及压制少数民族。
北京当局拘捕了著名艺术家艾未未及数十名律师、作家、艺术家及活动人士,显示出北京的人权状况不是在改善,而是在恶化。
对此北京官员惯用的说法是:其他国家应当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
那么,如果中国法律体系果真独立于(中共)党和政府、如果被告人能给与法律的权利,那么中国的法律体系自然会赢得更多的尊重。
但在艾未未被拘案中显示的却是另一番景象。上周,北京外交部发言人称:“艾未未正在接受涉嫌经济犯罪的调查”,并称该案“与人权或言论自由无关”。
奇怪的是,外交部发言人掌握的这些信息却没有通知艾未未的律师或家属。这显示出艾未未案是被当作政治案件处理的。
更奇怪的是,在(外交部)新闻会上被问及艾未未案的八个问题,没有一个问题及答复出现在外交部网站上发布的该新闻会文稿中。
也许当局事后意识到在检察机关和法庭均保持沉默时让外交部发言人抖出这些信息,是对中国“司法主权”向外界发出了“错误”信号。
外交部的回应至少让人们看到北京当局可能会采取的行动,其中可能会用到司法体系。
但中国很多其他的人权案件并不象艾未未案。美国国务院2010年度的报告中谈到了北京的非法虐杀,包括未经程序执行死刑。此外还包括非法拘捕、强行掠夺和攻击。
报告说:北京“加强了让政治活动人士及著名律师‘失声’的做法”,“包括采用非法手段让他们‘强行失踪’、‘软禁’和被软禁在家,包括软禁家庭其他成员,禁止公开发布独立见解。”
人权律师陈光诚就是其中一个例子,他及其妻儿未经法律程序就被软禁在家。此前他被以“阻碍交通罪”被监禁40个月。
中国官方传媒亦不否认当局采用非法手段的做法。例如,中国官方人民日报去年就报道了访民被非法关进“黑监狱”的事件。
因此,北京当局自己就在违法法律,并试图绕过司法体系。
比家庭软禁更糟糕的就是让一个人简简单单“失踪”了,安全部门把人带走后不通知其家属,也不经任何法律程序。
在中国有很多人“失踪”了。联合国一个工作组周五发布了一项声明,对近期在中国被强行失踪的人士表达强烈忧虑,并指出“这种强行失踪的行为依据法律是一种犯罪行为”。
据该工作组消息,“被强行失踪的人是人权活动者、律师和学生。他们的失踪代表着当局对异议人士的持续镇压趋势。”
去年,该工作组呼吁北京交待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的下落,但北京没有回复。之后,北京告诉记者称要尊重中国的“司法主权”,并称“中国是一个依法办事的国家”。
目前所有要求北京政府交待高智晟律师下落的努力都失败了。但2010年1月高失踪时,北京外交部承认他正被当局关押,北京外交部发言人称:“这个人,依据中国的法律,他在他该在的地方。”
如此看来,中国的法律体系认为让一个人“失踪”是合法行为,而国际法视之为犯罪。
这就难怪为什么中国的“司法主权”无法得到普遍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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