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1-05-19 08:07:15作者:伸张正义
最近,中共出台醉驾“新法”,中共喉舌CCTV等高调报道各地醉驾被刑拘的“第一人”,可是没过多久,“最高法院”发布醉驾入刑的“最新指导意见”,要求醉驾情节轻微不入罪,被刑拘者可视案情取保候审,腾讯网报道,北京东莞多家法院已收到通知。
且不说此“最新指导意见”,会助长醉驾者从“轻”的侥幸心理。仅是“情节”轻重由谁来鉴定,肯定不是机器人!那么圈内的人无论多重,可以鉴定为“轻”,相反,圈外的人无论多轻,可以鉴定为“重”。细心的人不难发现中共国的“法律”,都是有很大的“解释”空间。
这种朝令夕改的事情在中共国说是屡见不鲜,可能中共及五毛们要“反击”,但是时有发生,应该没有异议。
上世纪90年代,中共一些城市出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禁令,后来觉得不对劲,这不是作茧自缚吗?中国有个有别于世界的传统,春新年,元宵节,婚丧娶嫁要燃放鞭炮。但是,那是权贵们的专利。历朝历代,包括当今红朝,年,对于广大劳苦大众仍然是“关”。哪有心情燃放烟花爆竹。
此令一出台,确实静了一阵,可是过了没多久,先是稀稀拉拉,逐渐又“枪声大作”。原来这道禁令是有伸缩性的,“确有需要,可以申请”,发现申请人清一色官宦人家,而且都在“护官符”上,这不是一道没有意义的禁令?何况自古就有“行不上大夫”之说。但是政令已出,匆忙收回,有伤面子。那就让它“自行消亡吧”!
同样的政令还有限制或禁止机动车鸣笛,也实施了没多久。如今不但能鸣笛,而且还可以长时间呼叫亲友,可以装高音喇叭。因为能买得起车的毕竟是那“0.4%”的人口,不足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