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红十字会,一扇“门”接着一扇“门”。就像那句“How old are you?”的搞笑版翻译,“怎么老是你?”
据媒体报道,天津市北辰区红十字会发了一份红头文件,要求“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公司)、区直属单位、人民团体”开展“博爱一日捐”,并规定正局级干部400元、正处级干部300元、办事员150元等等,甚至连见习期人员要捐多少钱都给明码标价了,可谓是考虑周全。如果红十字会去卖房子,肯定是一个讨国家发改委喜欢的好开发商。
这算不算“逼捐”?对此,天津红十字会回应称,“一日捐”以自愿为原则,给出的标准只是建议参考,绝不允许直接扣工资,但是也不能排除个别单位为了省事这么做。不知道“个别单位”听到后是什么想法。
头一次听说“自愿”也可以发文通知,还可以对捐款给出指导意见,如果这就是“自愿”,那么交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电话费都是自愿了。跟红十字会霸道的募捐相比,红十字会的名字就一点都不霸气外露,不如改名叫红十字部吧。
前些日子,深圳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事件后,该会收到的社会捐款几乎为零,除原先早有合作的定向捐款外,一个多月来惟一的捐款为100元。无独有偶,佛山红十字会公布去年6月至今年6月红十字会医院学校的资金收支情况,在郭美美事件后,也再没收到任何捐款。按理说,红十字会现在声名狼藉,连带着经济利益也遭到损害,却从未有表示过要起诉肇事人郭美美,这恐怕不是“好男不跟女斗”,而是怕“说不清楚”吧。如此,红十字会的声誉将一直这么蒙尘下去,人们在捐款的时候都会这么想,你这吃个牛肉面还得斟酌吃大碗还是小碗,还在考虑要不要加个蛋,人家一顿饭就破万元,一个包就破十万元,一辆车就破百万元,你那点钱也好意思捐?
一个慈善组织,如果不再被人信任,捐款者“用脚投票”,对其的打击该是多么的严重啊!以常识论,其还不得痛哭流涕,在公众面前鞠躬道歉,指天发誓说上一通“以后要脱胎换骨”来博取公众的谅解和同情。事实证明,我们想简单了。不咸不淡的几句“认真吸取教训”倒是有的,不紧不慢的几个声誉自辩倒是有的,但连几滴达芬奇式的眼泪都没有,可见这事没到伤筋动骨的份儿上。
想来,有着很高行政级别的红十字会是不会揭不开锅,捐款少了,也不过就是“开不起玛莎就开宝马”的问题。何况,捐款少了,还有财政饭垫底,更有摊派这种屡试不爽的招数,谁让整个社会到处都是挂着行政级别的单位呢。想不捐,以“大爱”的名义向单位一发文,领导没事也不会去触红十字会的霉头,而领导捐了,底下的员工自然想不捐都不行,除非你正准备跳槽走人。遇上几个高效率的领导,直接从工资卡上给你把捐款划走了,你也没地讲理去。就怕逼急了,以后直接变成了“六险一金”,慈善险,跟工资挂钩,单位直接代扣代缴。希望我这是杞人忧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