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兰跨国索赔案的律师海明是个比桑兰更需要收院治疗的病人,这已经是人们的共识。但一个头脑急需看医生的人,却可以把他的新闻登上美联社、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更别提新华社、人民日报和CCTV了。这到底是谁的错呢?当然是了解病人状况的健康人的错,是那个容忍病人到社会上胡闹的群体的错。
引杀妻自杀的诗人顾城的话:“老外哪懂咱中国人呵。”所以外人报道没责任。
但对这个有严重病症的海明,如果中国人都放任他的无理取闹,就几乎等于容忍一只兽在人群里作恶。而且,像海明这么漫天撒谎、满脑袋邪门的人,在华人中并不罕见,在中外媒体上两边连唬带骗的也不只海明一个,只是其他人没有海明这么典型,也没折腾到他这个程度罢了。
桑兰这个高调的跨国索赔亿万美金的诉讼案,在她来美国只有一个多月之后,就溃败得一塌糊涂。最近纽约检方正式通知:桑兰告刘国生父子性侵案,因缺乏证据,不予立案。至此,曾在国内外中文媒体喧嚣一时的桑兰监护人父子“性侵”桑兰的指控被整个推翻。只是不知那个骗子路平(见我的文章“桑兰的证人路平真敢骗”)声称拥有的五、六公斤“带血纸”的证据怎么处理。
现在看到桑兰的行情像流星一样滑落深渊,自己又面对被告律师莫虎的惩罚动议,海明要急流勇退了。他公开跟客户决裂,不仅开记者会宣布跟桑兰索要近二万美元律师费,如果30天内不付,要把桑兰告上法庭,并连日在博客上攻击桑兰和经纪人黄健。
海明刚关照桑兰一个多月,就大吐苦水、嫌麻烦、嫌破费了,就公开撕破脸抱怨、漫骂并讨债了。桑兰还没住他家呢,还没需要他推轮椅、抱上抱下、导尿洗澡呢。但你以为此刻他会有一点点良心发现,设想一下当年刘谢一家人照顾桑兰和她母亲10个月的操劳破费、13年的呵护、帮助吗?会对自己促成一桩滥诉而感觉愧意吗?一点都不会!否则不会继续发疯,继续胡作乱闹。
海明跟桑兰反目,是无数人早已预料到的,只不过没想到这么快,而且方式这么拙劣阴损。那么到底桑兰该不该支付海明的律师费?到底是海明该告桑兰,还是桑兰该告海明?换句话说,在这出闹剧中,桑兰和海明,到底谁更坏,谁更毒?
任何关注桑兰案的人都知道,海明一路在媒体高调宣称,免费为桑兰打官司,而且他在给法庭的文件中也白纸黑字地写着是免费代理桑兰。而且没有时间段,是整个桑兰诉讼案免费打。现在忽然拿出个他跟桑兰签署的合同,每小时收费200美元。你不交,我就把你告上法院,在法律上,我有凭证!人们不得不承认:这个恶棍真毒呵。毒过桑兰了!
我在“桑兰成了垃圾股”一文中曾说,桑兰拿出当年刘国生写给领馆帮桑兰办签证的信,控告刘谢没按信中所说支付她赴美费用。这就像一个自费留学生,让帮他出经济担保手续的人真的支付他的留学费用,否则把你告上法庭一样缺德。海明则更高明,先跟桑兰把要求付费的法律文件签好,然后再高调“做雷锋”。
原来喊免费,是因为打这个官司能登上媒体的次数是花大价钱做广告都根本得不到的。所以“免费”是太值了。而且他从一开始就知道,把状子送上去,到一定程度就像当年告CNN十三亿一样撤梯。没想到一切不仅没按他的路子走,反而一步一步把自己逼到角落里。
现在看到桑兰已成过街老鼠,“倒桑”是个一面倒的风潮了,海明就想歪门邪道开溜了。不仅要把残废人扔下不管,还得赚足律师费,更甚的是,他居然也连滚带爬、连哭带嚎地追着要上“倒桑”的风车——调转头来在博客上骂桑兰黄健贪得无厌,更指控桑兰在个人收入上欺骗他。海明不是不懂中文的人,他对桑兰的经济情况一清二楚,连网友们都清清楚楚,桑兰曾有过月薪三万的收入,还养三条大狗。现在海明居然装傻,理直气壮地控诉桑兰欺骗他。海明对桑兰,可真是“以毒攻毒,看谁更毒”。
那桑兰的律师费到底该不该付呢?按合同,必须付。但按海明对媒体无数次的宣告和给法庭的文件,桑兰不付也理由足够。最公平的做法是,桑兰直接把两万美元的支票写给海明指定的公益单位。因为海明清楚地对所有媒体说过,给桑兰免费打官司,如果桑兰硬要付律师费,他就会捐出去给公益事业。
海明一再耍弄媒体,欺骗大众,所以起码在律师费问题上,媒体和大众必须监督他兑现诺言,不可被这个撒谎比撒尿还容易的恶棍律师耍弄。
那么桑兰走到在大众心目中被彻底毁容这一步,值不值得同情呢?
我在“桑兰的恶棍律师”一文中已经指出了海明的一堆谎言:九人联合国律师团、纽约大学教授、给中国赈灾捐三千块、告CNN十三亿(把中美两国媒体骗得一塌糊涂)等等。但海明就像没事人似的,继续对媒体满口撒谎:免费为桑兰打官司、纽约黑社会要绑架桑兰、他给时代华纳、特纳、美国体操协会和15名被告网友都发了传票(上述任何人都没拿到传票)等等、等等。
但在这一堆堆的谎言面前,许多人警告桑兰,此官司打不得。我的“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一文也清楚地警示她。但桑兰不仅要打,而且照用这个律师(当然,也不会有第二个律师接这个荒唐案),还在网民的一片骂声中顶风而上:“口水淹不死我们。”“即使我因为这个事情,名声毁了,也在所不惜。”面对有些网民善意的疑惑:桑兰是不是上当受骗了?她在抵达纽约后开记者会表示:我已经是30岁的人了,一切都是我自己深思熟虑后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想阻止桑兰跌入深渊的人都束手无策了。事实上,桑兰能和所谓的经纪人黄健成为一伙,已经显露她骨子里到底有些什么东西。对那个黄健,我曾写过,他在网上骂人的下流程度,是十八层地狱里都绝对找不到的。不是心灵残废的女人,绝不可能接受那么下作的东西。事实上,“桑兰强调,黄健代表的是她本人。黄健(在网上)讲的话都是她知情的,也是她同意了的。”(海明博客)
所以,桑兰和海明的合作,不是偶然,是必然的绝代佳配,是她和黄健相配的续集。他们三人,加上那个用五、六公斤“血纸”把桑兰涂抹得不成人样的路平,是“心有灵犀一点通”的。他们心灵的残疾部分,一碰即合,共鸣共振。
桑兰是官司的始作俑者,她为打出下半生的生活费,制造出美国一系列机构伤害她、刘谢欠她、薛伟森性侵她这些“毒”主意。这种不惜一切手段、不惜身败名裂、不惜滥伤任何人的行为,报应这么快就到来,并不奇怪。
海明接这个案子,只有一个目的:出风头,炒作自己的名声。大家都清楚,自卑感越严重的人,风头欲越强。海明的风头瘾,超过那些吸大麻者的毒瘾,这从他的所谓告米高梅电影公司,告CNN十三亿、告莎朗史东等等,可以清楚看出。都是假告,假使横。由于他的风头瘾太大,见到桑兰要打官司,立刻比瘾君子见到白粉还兴奋。
他从一开始就清楚这官司即使不谈内容,仅仅时效期这一点就都过了(他在博客和黄健就此有对话)。所以他从一开始就准备打一场和“起诉”米高梅、CNN、莎朗史东一样的“官司”。也就是说,他是闹着玩的。他那个写的乱七八糟的诉状,完全可以证明这一点。他就是等着法官把案子踢出来,根本不接受。这样他就可以在媒体炒出个大名声之后撒手撤出。
他大概连一秒钟都没想过,这种恶意滥诉,不仅把桑兰的下半生毁了,把平静过日子的刘谢家庭闹个翻天地覆(身心伤害、时间和金钱的损失),把华人媒体搅和个鸡犬不宁,也让美国人觉得中国人怎么这么神经病,一会儿告CNN十三亿,一会起诉18亿。没人会知道这只是“一个”恶棍华人律师干的;在美国人那儿,这就是中国人干的。
桑兰之毒,我已在多篇文章中评论。但她再恶,如果没有律师接这个官司,也没机会展示。桑兰不懂美国法律,任何一个哪怕有一点点为她利益着想的律师,也会劝她不要打这个官司。医疗保险部分,且不说本来就可以报销在中国治疗和摔伤有关的条款;即使没有,通过协商(而不是以告人家几个亿的恶妇形象出现),效果可能更好,得到的利益可能更大,毕竟她曾引起过全美国的巨大同情,保险公司也会酌情考虑。但现在,这个滥诉把那点形象家底败坏贻尽,以后保险公司就只剩义务而绝无友好可言了。
起诉刘谢,桑兰曾对国内媒体表示,她一开始也是不情愿的。明显地,如果没有海明的推波助澜,未见得走到起诉这一步。而且,黄健在网上说薛伟森给桑兰洗澡、买文胸,海明立刻在起诉书上加上了告薛性侵。当地缝里又冒出一个骗子路平,说有五、六公斤重的带血证据时,海明更嗅到腥味,让桑兰到警察局报一级强奸。如果没有海明的指点,桑兰怎么懂得拿13年前没发生过的事儿去警察局报案?而且是一级强奸?现在桑兰的指控被检方推翻后,海明把一切都推到桑兰头上,说报案和他没关系,是桑兰自己报的。真是比桑兰之毒还高一段呵!
事实上,如果桑兰不告刘谢,不扯性侵,还真不至于丢丑丢到今天这般赤身裸体。案子基本上就到和美国保险公司达成协议结束,海明宣告:中国明星跟美国种族主义分子打维权官司大获全胜。桑兰高举中国国旗,坐着美国保险公司提供的崭新轮椅,打着胜利手势,凯旋归国。于是中国人民又扬眉吐气一次,海明则成为“为华人争光的民族英雄大律师”。他就真唬成了,就像贺梅案的主角们似的。
那几个华人不就这么“打赢了”跟美国人的官司吗?一开始法律层面打不赢,输了之后,就找中国领馆,找中文媒体,发动华人闹哄“种族歧视”,有的甚至还给奥巴马和胡锦涛写信,把法律案变成政治案。借助“伟大人民共和国”的无形威力,也真让他们玩成几个。但“赢”绝不等于他们正确。辛普森和凯西不都打赢了杀人案吗?但他们很光荣吗?公众心里没数吗?恶,当然有赢的时候,否则地球就成天堂了。
大家在西方住久了都知道,在一个君子的国家,人们最得罪不起的是:弱者、失败者、疯子和恶棍。只要“弱者”一闹,君子们赶紧道歉,哪怕完全没有君子的错。君子搭理不起无赖,君子也不稀得搭理无赖,于是就让海明一类的恶棍在西方混下来。海明绝不是唯一,好多领域都有这种混子,以不同的形式,打中国和外国的剪刀差。
可惜这次海明打输了。现在只是开始,最后会输到精光。海明可能已经意识到这点,所以这几天像个输了几百万的赌徒一样,不知怎么发疯才能自慰。上海的脱口秀艺人周立波到纽约度假,和桑兰案的被告莫虎、刘谢夫妇等人吃饭时说了一句“帮助人是要冒风险的”,连桑兰的名字都没提,海明就声称,周伤害桑兰,要告他两个亿。后又说周立波伤害海明自己,已起诉20万。还声称雇侦探公司寻找周立波住的旅馆,出三千块悬赏找到周的人。
但我觉得这次他已经不是为炒作了,而是在案子一路溃败、他和桑兰都被网民骂得狗血喷头、莫虎更誓言要一个一个追究到底的情况下,他病症急剧恶化。发疯的人总能找到发泄目标。别人连他的名字都没提,他就指名道姓破口大骂。骂完反诬告别人。撒完泼之后就在博客上写:“做人要实实在在的。中国年轻一代是没有信仰的一代。满嘴谎话,唯利是图,自我中心,只顾眼前。”
网上一篇文字这样写道:“海明这个维权律师骂完被告骂被告律师,骂完被告律师骂洋人,骂完洋人骂网民,骂完网民骂记者,骂完记者骂极权,骂完极权骂民主,骂完民主骂名人,骂完名人骂客户。晚上骂完,一早醒来又满口‘文明道德’。今天骂,明天就是再生父母。”
一个朋友气到如此地步:“天哪,我怎么生在一个有海明这种畜生的民族里,真是太倒霉了。畜生让人害怕,还不让人恨呢。天下怎么有海明这种让人咬牙切齿的怪兽!”
海明的病症越来越严重,桑兰则成为海明的一个最大、最直接的牺牲品。桑兰本人当然是毁掉自己的直接杀手,但如果没有海明的存在,她不至于惨到今天这种地步。恶的萌芽在很多人心中都有——虽然罕见到桑兰的程度,但如果没有刺激因素,萌芽就可能自消自灭;而如果给它往上浇激素、灌三聚氰胺,它就会迅速冲出心灵最阴暗的角落,一下子从头顶冒出来。如果桑兰遇到一个稍微正常一点的人,就会大喝一声:“天哪,毒芽从你头顶冒出来了!”她就会吓得自己把毒芽按回去。可桑兰倒霉遇到海明,面对丑陋的毒芽,他就在那里热烈歌颂:“多么美丽茁壮的苗啊!”然后往上浇化肥。于是桑兰的毒萌芽,就这样一步步被海明养成了全国人民都看得清清楚楚的毒瘤。
桑兰实在是被海明玩惨了。网上有人说,以后人们遇到桑兰,恐怕都会像躲麻风病人一样躲她了。如果说刘国生、谢晓虹、薛伟森恐怕这辈子都难吞下桑兰这口恶气,桑兰这辈子恐怕也难吞下海明这口恶气。但她和黄健之所以目前很软,两人都对媒体表示,律师费会如数照付,而且不会起诉海明,这明显是由于桑兰把自己的资本全部玩完了,找不到任何新的律师,连个在纽约生活上的帮手都找不到,一筹莫展,还得指望跟海明和好,继续把官司打下去。但明摆着,桑兰黄健即使付足律师费,给海明跪下磕头,海明也会找出理由,就是不再继续代理了。他死活要扔下残废人不管了。桑兰想想吧,比你还毒的人,什么招儿没有?桑兰被海明治,是最佳报应。反过来,桑兰再治海明(起诉他),效果更佳。
对桑兰的滥诉,虽然我写过多篇文章痛斥,但她如果起诉海明,我绝对声援,而且认为她胜诉在握。这是桑兰唯一真正可以赢的案子,因为天下找不到第二个海明这种撒谎、误导、不负责任的律师。桑兰跟海明合作时间越长,被海明“毒”得越狠、栽得越惨。
今天,海明这个丑角之所以在网上还能吸引眼球、娱乐网民,就因为他是个真人,却像是个在文艺作品中被典型化处理过的小丑。马戏团的人耍猴,是拿角色耍,这海明可好,把自己当猴耍。我绞尽脑汁,在读过、看过的文艺作品中寻找一个类似海明的这种“东西”,结果没找到。说他是“牛二+横路敬二”吧,连牛二都没海明这么泼皮,横路敬二是被人陷害灌药灌傻了,这海明大概是自己吃错药,把自己吃成猴了。
艺术作品中的小丑一般坏不到海明这程度;而又坏又毒的,还真不把自己当猴耍。所以海明是一绝,一个经典。当然,人类也有看小丑继续出丑的瘾。
都说海明疯了、傻了。是没错。但玩起真格的,他又一点都不傻了。一看莫虎真要打他的律师执照,他立马又电话、又写信地告饶,给500块就撤诉,现实得不行。
他跟中国CCTV那儿骂美国“种族歧视、国籍歧视”被痛斥后,一点都不在乎。他非常清楚,美国可以随便骂,白人可以随便骂。骂美国可以在白宫门口,昂首挺胸、鼻子朝天,不受任何惩罚,没有任何后果。而且骂完“种族歧视、国籍歧视”之后,他还可以拍拍老美的肩膀:“美国人民是热爱桑兰的。”
等他为了战胜莫虎,把莫虎“抹红”,再喊中国是极权国家(以期待法官因讨厌极权而另眼看待被告)被点出后,海明就立刻吓得不敢继续装疯卖傻了。他很清楚:党国是绝对得罪不起的。不仅他今后还要借中国人的民族主义在美国混饭吃,桑兰更得靠中国政府活下去。桑兰竟然敢在正式法律文件上“指控”中国是“极权国家”,还点名道姓地“攻击”国家领导人。反了天了!这种话甩出去,再跪下磕头已经来不及了。那个30岁的女人不是小丫头了,肯定在北大根本没好好上中共党史课,所以她不知道,跟共产党想两面通吃的结果是什么。想到这一层,海明在梦里都吓得尿炕了(他还不用回中国呢),所以半夜爬起来,懵懵登登地往博客上贴:
“我们支持中国现行制度100年不变。没有一个强大的政府管着,中国早乱了。中国极权?极权就对了。不极权就是一盘散沙。看来唱红歌非常及时,百姓需要精神食粮。”
“民主多少钱一斤?好的领导好过‘民主’,民主就是人人都想做领导,那不是就天下大乱了吗。稳定是福。”
“民主到了中国人手上就是笑话了。”“胡锦涛来美我还打着小旗去欢迎呢!”
海明就差跪地磕头喊“胡主席万岁”了。党国像个电棍,一下子就把海明电成李莲英了。胡主席还没张口喊“小海子”,海明已经扑腾跪下喊“扎”了!
其实纽约的华人律师真应该有人去查查,海明在一边磕头一边喊这一大堆热爱党国口号的时候,办了多少政治庇护的案子?我采访到的一位十多年前就曾跟海明合作搞政治庇护的纽约移民公司的经理披露,现在华人律师办政治庇护,99%都是假材料。这其中有多少是海明送上去的呢?
海明如果在中国这么装疯卖傻,早被中国人收拾趴下了;即使中国政府不收拾他,民间也饶不了他。他要真是白种美国人,已经在精神病院住半辈子了。可这海明恰恰打了个“剪刀差”,用中国人的疯劲儿,在美国社会玩,就像一块什么药水都杀不死的“牛皮癣”。
在现代文明社会,谁也不能用杨志的方法把牛二一刀抹了。所以仔细想想,对付这“牛二+横路敬二”还真得靠莫虎们。我原来一直不懂一个中国的新的表达:“这人太二了”,写到这儿恍然大悟,原来这“二”是这么来的:“牛二+横路敬二”。
桑兰的缺德,已经开始受到报应。但海明缺德至此,他以为会没有报应吗?他以为现在脱手桑兰案,就可以逃脱这几个月的恶行所带来的后果吗?
桑黄海这类“东西”的存在,实在是华人的奇耻大辱。他们不是意识形态,不是政治观点,是“非人类”。人做事是要想明天,想后果的。只有兽才不懂得想明天,不知道有后果。那么要脸、要面的中国人,如果能容忍这种“兽”在这个群体里胡作乱闹,更动不动就上美国人那里露一下他们赤身裸体上最丑陋、最肮脏的部分,真把这个群体的形象糟蹋坏了。
那么桑兰跟海明,到底谁更坏?谁更毒?我的结论是:海明跟桑兰打,就是斯大林跟希特勒打,同归于尽是最好结局,也是必然。
人类的恶,最后一定被两种势力战胜。一是小流氓被大流氓办了(此案海明把桑兰黄健办了);二是正义的力量最终把大小流氓都除掉(此案莫虎、刘谢把桑黄海打趴下)。
所以,这个案子的结局应该是:莫虎代理刘谢反击,打掉桑黄海这股邪气,才算真正英雄一把。桑、黄、海,加上路平,这几个得到海内外华人共识的坏蛋和笨蛋,给莫虎们制造了一次绝佳的“为民除害”的机会。不做一次英雄,真对不起你们自己这几个月的劳神、劳心,更对不起那些数不清的声援你们的海内外华人。人一辈子,难得碰上几次做英雄的机会。
我认为“桑兰的故事”会成为教育孩子的反面典型而流传下去,因为实在太难找这么一个极端的案例了。但每一个真正流传的故事,都必须有一个黑白分明的、正义战胜邪恶、好人战胜坏蛋的结局。所以,我们等待着莫、刘、谢完成最后这一战!(caochangqing.com)
2011年8月14日于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