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1-08-31 16:01:10作者:
藏族喇嘛手持哈达给自焚僧人平措送葬
在美国国务院8月29号的例行记者会上,国务院发言人回答了有关中国的藏族僧侣被判刑的问题。
下面是记者和发言人的问答记录:
“问:你对于藏族僧侣被判刑11年有什么评论?
答:对于中国法庭认定藏族僧侣仲周在3月份协助格尔登寺僧人平措自焚为
‘故意杀人罪’,我们感到非常关注。法庭判处仲周11年有期徒刑。我们不清楚他有没有根据中国宪法、法律以及国际准则得到程序上应有的权利。
我们敦促中国政府确保透明度,维护中国宪法、法律和国际国际准则赋予中国公民的权利。
美国政府一再敦促中国政府允许记者和外交人员出入西藏地区,以便获得更准确的信息。
为了消除中国藏族人口中存在的不满,我们呼吁中国领导人要审视那些制造紧张的西藏地区政策,保护西藏的语言、文化和宗教特色。”
继仲周星期一被四川省阿坝州马尔康县人民法院判刑后,另外两名藏族僧人泽让旦真、旦纯分别被判有期徒刑13年、10年,分别剥夺政治权利3年和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