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设立档案法的香港政府,不知有否就被指限制港人权利的国家安全条例立法开立档案,并在过去半年销毁1181.71米厚的档案,比去年全年还要多19%,政府档案处前处长朱福强认为,在如此短促时间内检视相等于三座香港最高大楼的文件,根本是不可能的,质疑由非专业职系人员掌管的政府档案处“有求必应”,未经专业鉴证,轻率销毁文件,令香港成为没纪录、没记忆之城。
现时全球绝大部分国家均已制订档案法,严格规定政府文件的开立、存盘和销毁,《明报》24日社论指出,官员把政策制订过程存盘,不但可作为历史纪录,更可藉此规范官员,以免行差踏错。建议港府制订香港档案法,避免珍贵的历史纪录被当作废纸销毁。
港府日前书面回复立法会议员刘慧卿的质询时透露,14个政府办公室及政策局在今年4至9月销毁厚度达1181.71米的文件中,以公务员事务局销毁的文件最多,达343.12米厚,其次为政务司长办公室(214.11米)、商务及经济发展局(173.97米)及发展局(169.64米)。但当局拒绝透露销毁文件的清单,刘慧卿忧虑,政府会刻意销毁涉及敏感政治议题的文件。
至于档案处是否知悉现时政府有否就2002-03年因应基本法第23条而制订国家安全条例及其后搁置、以及去年制订政改方案等讨论文件,刚升任政务司长的林瑞麟表示,档案处没有相关部门持有与此等问题相关的档案数量的数据。
另外,虽然政府强调,文件销毁前均经档案处长批准,但前处长朱福强向本台指出,政府近年已逐渐以没有专业资格、定期调动的“一般职系”行政主任取代档案处专业人员,档案处能否把关,顿成疑问。
事实上,香港记者过往曾就不同问题向部门索取数据时,不时被部门以没有相关档案挡驾,包括政府为建设而向新界居民支付的“破坏风水赔偿费”和香港验证三聚氰铵情况等与民生相关的资料。现为中文大学历史系客座副教授的朱福强指出,这正好反映现时只靠行政指引规管档案的弊病,而即使部门不依从,官员亦毋须负上责任。更奇怪的是,有官员在开立档案后以借阅为名,令档案去如黄鹤,有些更被涂污、修改或弄致残缺不全!
身为“档案行动组”成员的朱福强更在报章撰文说,公共档案是政府施政的凭据、问责的基础、人民权益的依据,必须重视及立法加以保障,否则不出十年,香港将会变成中国唯一一个没有完整公共档案纪录的地区,成为一个没有历史记忆的社会,而两位特首在十多年的管治里,“做过些什么好事、蠢事、坏事,都极可能随着有关档案下落不明,令真相永埋在历史废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