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乞丐的真实“故事”
一个大雪纷飞、异常寒冷的下午,您在下班回家的途中遇到一个失去双腿的残疾乞丐。乞丐穿着单薄,您注意到他浑身发抖。假设您是一位极富有金钱、极富有怜悯、极富有慷慨的“三富好人”。您将——
A.把他接到您家过冬。
B.给他足够多的钱,让他到旅店过冬。
C.视而不见,置之不理。
一个异邦人的答案
这个故事发生在我国一个国际化大都市的小区里。据《东方早报》报道,在那个小区住的一对美国夫妻,男的叫Matt,女的叫Ella,在当地的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一天下班的途中Matt在地铁里遇到一位失去双腿的中国乞丐。乞丐衣着单薄,Matt注意到他浑身发抖,于是Matt将他接到了自己的家里。
这个故事没有结束,恰恰相反,才刚刚开始。
Matt把家里的钥匙交给了乞丐,以便他随时可以过来。这个小区绝大多数住户是中国人。不久,中国的邻居就发现楼道里经常有一位衣着褴缕、手拄拐棍的人出没。他的出现引起了中国居民的极大恐慌——他是一个坏人怎么办?他要到我家来偷东西怎么办?他要把我的孩子拐走了怎么办?
中国居民惊讶地发现这乞丐竟然与那对美国人有关,也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美国人会让这样的人进家门。中国居民将这件事反映到居委会,请他们出面要求美国人不要再让这个乞丐进来。对这样的要求,美国夫妇大吃一惊,他们辩解说,第一,凭什么说穷人就一定是坏人?第二,我的家我让谁进来那是我的自由。
中国居民一计不成又生一计,他们把这件事又告到了派出所,让警察出面对美国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这场中美之争最后以中国人全面获胜而告终。Matt和Ella迫于邻居的强大压力,为那个乞丐装上假肢,给他另租了一套小房子让他搬出了他们自己的住处。
Matt解释说,我们居住在中国就应该尊重这里的文化。可惜我无缘见到Matt,否则我一定要问他,他理解的“这里的文化”是什么样的文化?
哦,我差点忘了,那个乞丐好像也有名字的,他叫马维华。
2005年的那场雪
2005年的这场全国范围的大雪让许多孩子雀跃欢呼,因为对绝大多孩子来说,这是他们第一次在电影之外的地方看到了真正的雪。这场雪也许还会让歌手、诗人、作家、摄影家,甚至恋人们高兴,因为他们终于迎来了难得的“阳春白雪”。
可是,天寒地冻却是流浪汉和无家可归者的天敌。2005年1月28日上午,格尔木市火车站的职工、站台捡拾垃圾人员在站台西侧的一个角落发现了一名流浪产妇,当时她用单薄的身躯紧紧抱着生下不久的婴儿。然而,围观者当时没有一人伸出援助之手。10时左右,火车站女职工张西娟在打水路上听到站台发现产妇的事情,就急忙赶过去查看。在站台西侧的一面围墙下,一名身上污浊、面色铁青的产妇裹着破棉絮在寒风中瑟瑟发抖,怀中抱着已经冻僵的女婴。
2005年1月18日,《京华时报》报道:昨晨,一流浪男子被发现死在南二环北京市接济管理服务中心的大门旁,死者身边还放着两个包子和一袋已经开封的方便面。附近居民凌先生说,当天早晨,一个衣着破烂的男子南北朝向地趴在接济中心东侧距中心大门不到3米远的人行道上。“他的手非常黑,左脚的鞋子掉了,裤子也脱掉了一些。他身边还放着两个包子和一袋方便面。”
我上网搜索,这种冻死在离救助中心大门仅几十米、几米的大街上全国还远不止这一例。……
当然,最有名的当数湖南的“张衡生事件”。2005年3月7日18时50分左右,在湘潭县107国道茶恩寺地段1723公里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伤者张衡生在5天后死亡,冻死于以湘潭公安为主的政府人员的渎职与民众的冷漠。在这漫长的5天时间内,只要有一个认真负责的政府工作人员,有一个有点良心的湘潭民众,悲剧本来是可以避免的。
我们这里的“欺生”文化
前面提到的美国人Matt说,“要尊重这里的文化”。那么,我们这里到底是什么样的文化?
从古到今,我们一直称自己是“礼仪之邦”。可是,这种礼仪只关照熟人。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一个显著特征是极低的迁徙率,绝大部分中国人在哪里出生就在哪里死亡。这样一种环境自然而然形成了一种“熟人文化”,对熟人、生人,家人、外人进行严格区分:“一回生,二回熟”、“一家人不说两家话”、“您这是不把我当外人”。
中国文化这种特点典型地体现在中国人的吃和住的方式上。中国人吃饭,哪怕是第一次见面的都同吃一碗饭。西方吃饭,哪怕是夫妻也是各吃各的碗。同样,中国四合院的房子将家人和外人隔开,但是在房子里面中国人就不太分彼此了。相反西方人夫妻两个在家里通常各有各的角落。妻子要在丈夫的书架上拿书,要事先征求丈夫的意见。所以在国外,许多人把家中一两间房子租给房客,和他们同吃同住。而正是由于中国文化的这种特点,的确很难想象中国人会让一个陌生人住进自己的家,哪怕他不是流浪汉。
但是另一方面,我们又不得不承认,中国文化对陌生人向来不怎么客气,不客气到连邻居做好事都要反对。
这种对待陌生人的差距可以表现在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一个陌生人出现在你的办公室,中国人问“你有什么事?”西方人问“我能帮你什么忙?”你看,出发点完全不同。
记得我去巴黎圣母院,发现在门口围着一堆人,我伸头往里面一望,不是有人在打架,人家围着看热闹;而是一个人鼻子出血,围着那一堆人是在帮忙。
我到英国诺丁汉大学进行访问研究时携带了一个30公斤重的大行李箱。在诺丁汉市下火车,我才刚刚下车,就听到有人问我“Doyouneedahand?(你需要帮忙吗?)”我转身一看,一个英国小伙子友好地看着我。然后他一直帮我上下火车站里的人行天桥,直到我上出租车。除非我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否则,在中国是绝对不会有小伙子来帮我提行李的。
我的另一个亲身经历也许更有说服力。
一个夏日的傍晚,我在英国的一个荒郊野岭迷路了。我本来带着地图,但是地图上这片地区没有标明,偏偏路两旁的树遮天蔽日严重地影响了我的视野。正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前面来了一位年轻漂亮的英国姑娘。
看着这位救星的出现,我颇为踌躇,根据中国的经验,我要向她问路非吃闭门羹不可,因为天色本来已晚,再加上路两旁异常茂盛的树使得这条小路阴森森有些怕人。坦率地说,这时候要是有个壮汉向我问路,我不一定敢理他。
然而,我又没有其他选择,只能鼓足勇气。没想到,对方热情地停了下来告诉我怎么走。我立即拿出地图请她在地图上说明。末了,她告诉我,她就住在我要去的那片地区附近,同时开玩笑地说,那个地方恐怕会让我失望。
望着她远去的背影,我忍不住地想:“这个英国女孩对陌生人可真一点戒备心理也没有!”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她告别的方式竟然像老朋友。
失衡的社会,冷漠的公民
同是中国人的香港人,却比内地人慷慨得多。1998年长江水灾,香港市民捐款2亿多港元,1999年华东大水,他们又捐款1亿多港元。前不久的东南亚海啸,在不到两周时间内,香港各界对海啸灾区的捐款已近7亿港元,为香港历史上赈灾募捐最高纪录,并创下单一城市人均捐款全球之冠。
我们的一项有关慈善的调查也许可以部分回答这个问题。这项调查发现阻止“勤劳、勇敢、善良”的中国城市人民行善的几大障碍是:
“这事要老百姓来捐款,政府都干什么去了?”前不久,一位来自澳大利亚的研究社区的学者向我们介绍了他们提高流浪汉救助的经验。在澳大利亚有一种名为SoupKitchen的食堂,专门为流浪汉和无家可归人员提供免费的饮食。类似的慈善机构在西方国家到处可以见到,有些是教会办的,有些是政府办的。以前,在他们那里服务的都是志愿者,负责烧饭和发放饮食。后来,他们将流浪汉的姓名和以前的职业记在卡片上,或者挂在墙上,或者做成胸卡。
接下来,他们让曾经在餐饮或者餐饮相关行业工作的流浪汉参与到烧饭和发放饮食的工作中来,让被服务的对象变成服务的主体。仅此一项措施就大大地提高了流浪汉的自我评价。
从上面这个澳大利亚的例子可以看出两点:第一,发达国家已经在考虑如何提高流浪汉的自尊心问题,而我们目前在为每一个流浪人员提供救助上还有一定困难。确实仍有大量的工作要做。第二,西方国家的慈善工作也不是由国家独自承担,而是由个人、非政府组织等共同参与。据统计,美国人一年捐出来的钱接近2000亿美元,尽管比尔盖茨是个人冠军,但是其中的70%仍是由你我这样的普通老百姓捐出来的。
“我自己还需要别人来捐助,贪官污吏一年贪污的钱不知道可以盖多少希望小学。还有公款吃喝一年2000个亿。”说这话的人并不是真的过不下去,只是由于巨大的贫富差异导致心理的不平衡。比如,一位有博士学位的教授一个月收入千余元,他觉得收入低,一个只有小学学历的人一个月赚1万多块他也不满意。“我怎么啦?赚的是不少,可这都是血汗钱!一年365天,一天12个小时,你见我休息过吗?”原来他知道一个有“关系”的人,整天什么事不干比他挣的还多。可是那位也不满意,“我这算什么?毛毛雨。”因为他知道更多“关系”的故事。
我后来碰到一个“企业家”,光别墅全国各地就十几栋。他总算该满意了吧?也不满意,正在办移民。
“我一个月800块钱就要交税,歌星、大款一次收入几千、上万,甚至十几万却可以逃税。”有些中国明星在捐款时确实没有偷税漏税时积极。远的不说,就是上次东南亚海啸,一级方程式赛车冠军舒马赫捐款1000万美元,大导演斯皮尔伯格捐了150万美元,小帅哥迪卡普里奥也捐了100万美元。桑德拉·布洛克戏演得不咋的,看来也挺大方的,捐了100万美元……再看看中国的明星,据说,有的“大牌”只捐了1000元,甚至,娱乐圈中某位牵头人劝人捐款竟好几次遭到拒绝。
“我把钱捐给你,我怎么知道你拿它去干嘛?”近几年,不停地有报道说,扶贫款、希望工程款被贪污、挪用的报道。或者雁过拔毛,变成了某级政府的楼堂馆所的建设费、高档轿车的购置费,甚至吃喝玩乐的开支。这些事件的发生确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百姓捐款的积极性。
“这种事只能是谁遇上谁倒霉。”有一辆公交车上一个乘客突然晕倒在车上,司机掉头就朝医院跑,由于送医院及时,那位晕倒的乘客得救了。但是,车上的其他乘客纷纷指责司机耽搁了他们上班,因为上班迟到要扣奖金的。司机忍不住问这些乘客,“将心比心,要是晕倒的是你呢?”“这种事只能是谁遇到谁倒霉。”
许多年前,我看过多部美国电影。这些电影有三个共同特点:第一,电影的开始出现“本片根据真人真事改编”。第二,故事都是有关一个美国人遭受了某种不幸,我记得有因刹车系统先天缺陷的汽车致残、医疗事故的受害者、因政府某项不好的制度而失去亲人的。遭遇这些不幸之后,主人公历经艰辛,最终利用法律武器赢得巨额赔偿。第三,获得这些赔偿后,他们将钱拿出来成立一个基金会,来资助今后类似事件的受害者。我记得,在媒体采访时,电影的主人公都说同一句话:“这件事能发生在我身上,如果不采取措施,它就可能发生在你们每一个人身上。”
“他们是被黑帮控制的。”有一次,我在给一个乞丐小孩钱,就在这时,城管大队来驱赶,小孩吓得连钱也不要就跑了。“你下次不要给他们钱。”城管对我说。“小孩怪可怜的。”“看上去可怜,实际上是被黑帮控制的。那些黑帮靠他们乞讨来的钱住宾馆、盖房子。说不定比你来有钱呢。”
延伸阅读:世界各国是如何鼓励去帮助别人的
美国
虽然《好撒玛利亚人法》的法律细节在联邦和各州有各种各样的司法变化,不过一些特点是共同的:
陌生人对受伤者进行紧急医疗抢救中出现的失误,给予法律责任上的赦免。这种情形必须是在紧急事件发生现场,而且这种救助是无偿的。
在美国,如果一个人没有受过专门的急救训练,原则上即使遇到需要急救的情形,也不要轻易动手。因为如果一个人没有受过急救训练,对受伤的人没有法律义务去做急救。但也有的州法律则规定,一个人发现陌生人受伤时,如果不打“911”电话,有可能构成轻微疏忽罪。
加拿大
在加拿大,《好撒玛利亚人法》是属于省司法权,例如: 安大略-《好撒玛利亚人法案》、艾伯塔-《紧急医疗救助法案》。
同美国相似,大多数省规定公民没有义务对紧急伤病者提供援助。但魁北克有例外,“义务法案”规定公民有义务对紧急伤病者提供援助,违者有法律责任。魁北克并且是唯一的省会,补偿好撒玛利亚人遭受的伤害或其他损失。
欧洲
义务协助处于危险中的人是近年来法国和比利时的趋向,并扩展到高度均一的欧洲法律之中。根据欧洲大多数国家民法(Civic Law),不协助在紧急状态的个体是一个刑事罪。有趣的是,根据古罗马法典,它却未必要求对陌生人提供紧急援助。
欧洲《好撒玛利亚人法》要求每个司机当遇到事故或事件时,在基于安全的情况下,停车和提供援助。
《好撒玛利亚人法》
名称来源
好撒玛利亚人 Samaritan译成中文是 “撒玛利亚人”或“乐善好施者”。“好撒玛利亚人”是基督教文化中一个著名成语和口头语,意为好心人、见义勇为者。
美国为啥“雷锋”多?
“南京彭宇案”的判决结果为中国多年的雷锋式社会救助投下一抹阴影,此后各地类似老人倒地而众人不敢相助的新闻不断出现,直至近期再现“郑州彭宇案”,甚至还有媒体报道一名老汉“专业碰瓷”近十年,道德与正义问题被再次推向风口浪尖。
笔者在美国求学和生活的几年中,深感国家在维护公共道德方面强大和积极的作用。虽然并非每个人都是活雷锋,但是整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和互助是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笔者自己的车因车胎被石头割破漏气停在路边,素不相识的路人会纷纷停下车来,冒着大雨帮助我们换轮胎。相应的,笔者和其他人也在雪中帮助把滑到公路外的车子推回公路上。
笔者亲眼目睹过多次交通事故或者老人摔倒这类事情,路人都纷纷停车跑到伤者跟前询问是否需要协助,每个人都会掏出手机叫警察和救护车。诸如此类的事情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社会道德就是这么一点点建构起来,并影响着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
平心而论,美国人的基本素质并不见得比中国人更好。之所以有这种良好的社会道德风气,是因为公共道德背后有强大的国家权威在作支撑。美国的法律体系里普遍有所谓“仁慈的撒玛利亚”法律原则。也就是说在紧急状态下,做好事的人在无偿救助他人时,救助者行为对被救助者造成的民事伤害具有免除法律责任的权利。
几乎每个州都根据这一原则制定了《无偿施救者保护法》。其核心就是鼓励或者保护人们在紧急时刻救助他人,而免除无偿救助者施救时的后顾之忧。虽然《无偿施救者保护法》在具体条款上都有详细的规定,例如强调“无偿”和“善良的主观愿望”,但是在出现的民事诉讼中,法官往往在基于事实的基础上,倾向于无偿施救者。例如坚持“原告证据不足,被告即无民事责任”原则。
因此“碰瓷”在美国是很难发生的,因为不是揪住一个人就能起诉对方是肇事者。以“碰瓷”的老人为例,不是揪住了来扶自己的任何人就可以告成的,他(她)必须要有证据从各个角度证明扶自己的人确实是肇事者才能胜诉,否则不仅一分钱拿不到,还要交出庭费。
类似南京、郑州这种判决,原告在无法提供证据的情况下,法官判决救助者做出赔偿的判例,虽然法官可能是基于法律的公正性,但是违反了“法律实际上向道德延伸”的这一理念。这类判例,将鼓励“碰瓷”的行为,扼杀中华传统的社会救助美德。
国家有维护公共安全、公共福利、公共卫生和公共道德四大权利。其中维护公共道德问题是我们中华文明的瑰宝,也是新中国成立后多年在国家层面上极其重视的。乐于助人者若做了好事还被罚,良好的社会道德若失去了国家权威的保护而遭破坏,重建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作者雷少华 是美国犹他大学政治系博士候选人。)
日本人的热心到“夸张”
去日本之前,早就听去过的同事朋友称赞过日本人的热心周到。我一直不以为然,不就是“点头哈腰”,不就是“微笑”吗?还能能有什么特别?
的确,从登上全日空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开始体会到‘点头哈腰’,甚至是跪式的服务。飞机上坐我旁边的一个客人要的饮料没有了,空嫂就单膝跪地在他面前叽叽咕咕了半天,虽然听不懂,看表情神态也知道是在赔礼道歉请求原谅之类的。笑容也是必杀技,餐馆、酒店、商场,几乎每个接触到的服务人员都会露出微笑,笑脸相迎笑脸相送。
有马温泉的大堂,安静祥和,一对老人默默欣赏着窗外的美景,工作人员看阳光过于猛烈,特意把那大窗帘稍微往下降了一点。
除了礼貌、微笑这些最表象的东西,日本人的服务更多体现在细节上,往往能设身处从客人的需求出发,挖掘出超乎预期的惊喜。每次去吃饭,进去时我们脱下的鞋凌乱在门口,出来却发现已经都被服务员头朝外整齐地摆放好了,穿起来就很方便。这也是他们泡温泉的规矩之一,优雅地俯身拖鞋并掉头放好。
瞧这90度的鞠躬,一点不缩水。她们是酒店的服务员,这套礼仪是为了送别离开的客人,其实车开下去离她们已经很远很远了,客人根本就看不到这些动作,但两个女士依然一丝不苟。我们的车也开了,从起动就开始受此大礼,大家在车里“擦玻璃”(隔着车窗挥手)告别,拐到山下,虽然什么也看不到了,但心里还保留了这个画面。
在日本购物,从小超市到大商场,服务人员的态度都非常友好自然,不会让你有任何不舒服的感觉。哪怕是在超市买瓶水,也会被“谢谢”。有几次我们在街上问路,小商户们都放下手里的活很热情的帮忙,恨不得要带你走一段。
三越百货的问讯小姐,就在里面逛了一会儿,并没有遭遇像中国商店里那些过于‘热情’的问候,但离开时还是被各种售货员鞠了几躬,啥都没买,惭愧啊。这好像还不是个别现象,在银座逛街时,好几次看到客人已经出门走出好远了,商店的服务人员还在门口鞠躬致谢。
日本人干活细致认真按部就班,各行各业的人貌似都很敬业。清水寺遇到的除草老工人,仔细地清理除草机碰不到的那巴掌大小的一块地方,如果换了我,肯定视而不见了。
在日本遇到的服务人员虽然从笑容到服务流程可能很职业化,但确实让客人觉得很舒服,服务很到位,除了各公司制度的要求,其实很大程度是建立在人的素质上的。公司要求再高,制度定得再严格,如果员工执行不好也是白搭,好的服务发自内心。
在迪斯尼,日本人的排队精神把我震了,守规矩也算是一种素质吧。先看这个,上百辆童车整整齐齐的绕着大树排好队,这些都是去玩项目的游客放在这的有的是工作人员负责码放的,有的完全是这些游客自觉,衡平竖直,规规矩矩这场景我们看了还真不习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