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份开始,部分地区和行业开始进行增值税改革试点,逐步将目前征收营业税的行业,改为征收增值税。上海将作为本次第一个试点地区,从交通运输行业做起,然后再扩展到高级服务业以及其它的行业。试点地区计划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此举将减轻试点行业的税负,避免重复征税,财税界与企业界猜测这有可能是我国减轻税负的开始。
两税的差别
假如现在有ABC 3家商店,A卖了100元的商品给我们消费者,其中80元是从B那儿买来的,而B 40元的成本是从C那儿买来的。如果是营业税,那么就是各缴3%。A缴3元钱,B缴2元4角,C交1元2角,大家都在交,其实,A已经帮B和C缴过了,可是BC还要缴,这就是重复征税。
如果A 100元的售价减去80元的成本,只有增加的20元才缴税,按11%的税率就是2元2角,B用所赚的40元交11%的增值税,相当于交4元4角,C也用所赚的钱去缴11%的增值税,假设C没有成本,那么ABC一共缴了11元的税。营业税虽然是重复扣税,可是他们加在一起却是6.6元,如此看起来营业税比较划得来,可是因为是重复征税,存在不公平。增值税的公平之处在于,只有赚了钱才去缴税。
但现在营业税一旦改成11%的增值税,就会给小企业带来很大的冲击。相反,此次税制的改革对大公司更有利。根据某证券公司的报告,最有利的公司分别是亚通公司、东方航空、海博股份、锦江集团、上海机场和上港集团。对大型企业的税负我们格外重视,这也是值得肯定的一种进步。
税改的灵魂
要真正降低企业税负,帮助企业发展,税收就应更科学、合理,这次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只能说是向前迈进一步,还没有触及问题的核心,而这一方面,国外的很多经验值得我们借鉴。
第一用低增值税帮助中小企业。按照国际潮流来看,欧美各国对于中小企业的增值税所采取降低的标准跟我们是不一样的,在德国有三种税,分别是标准税、零税率和优惠税率。零税率用在出口方面,标准税率是一般的交易税率,低税率则给小商小贩,包括农业产品、文化用品、图书报纸、部分医药用品、艺术品、化肥饲料等等46种商品。欧盟9个国家包括比利时、希腊、西班牙、法国、意大利、英国、卢森堡、荷兰、葡萄牙,他们的中小企业都要缴5%的增值税。
第二通过法律限制大型企业。日本的《大店法》在上世纪80年代后期改成《大店立地法》,规定在一个区域只能有两到三家沃尔玛、家乐福,用法律来保护中小企业,给它们留下生存的空间。法国的《卢瓦耶法》和《萨班法》规定,300平方米以上的超市要统统到中央政府报批,类似家乐福在中国非常快速的开店在法国是不允许的,其目的也是要保护其他中小企业。德国政府1996年通过一个特别法律叫《闭店法》,规定大超市、大卖场只能在17点之前营业,要把17点之后的这些时间留给小商小贩,让它们有生存空间。英国也有类似的法案来帮助这些小商小贩。
我对于目前所推行的增值税改革条例等等是乐观其成,这是一个时代的进步。可是欧美各国新的思维是我们目前所没有的。我们的增值税在表面上已经跟国际接轨,但是增值税里面的灵魂却没有接轨。日本、欧美等国透过两个方式来帮助小老百姓,帮助小企业,帮助小商小贩。第一与国际接轨的增值税税率,对中小企业应大幅降低;第二利用法律限制大企业、大卖场的生存空间,让位于中小企业。
在我国,中小企业之所以要受到严格的保护,是因为它们的贡献最大,占到我国85%的税收,贡献了80%的新增就业人口,它是不容我们忽视的。上海作为试点,更要向欧美学习,将民营企业增值税税率和大企业一分为二,用对中小企业实施低增值税税率和相应的法律来帮助它们,使其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