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1-11-20 13:58:47作者:nickychan
家住福建尤溪坂面乡肖坂村的农村党员陈老农(化名)麻烦事不断。起因从1997年说起。
1997年,陈老农响应党组织政府的号召,与当地村委会签订林木管护承包合同,履行管护义务,农作之余赚点钱补贴家用。后由于村民拥鼐,进入村委会担任职务,主持村政。任职期间,建设公路,解决村民用电问题,扭亏村财政,成绩有目共睹;同时对一些黑腐作风,公款吃喝,予以杜绝。2008年,因林业转包,陈老农没有押金发票,凭合同原件参与村林木承包合同约定获取分成利润款。2009年,由于上级镇政府的指示,要求收回利润分成款。办案人员出言:不退还分成款,就等着进班房。陈老农迫于威胁,四处筹措,在不符合法律程序的条件下,分批退还至村账户和上级指定的个人账户上。
事后,陈老农多次向村里问明原因,申诉至上级乡政府,县政府。政府官员飘忽搪塞,拒绝处理。时间长达2年之久。2010年11月,村里出具收回分成利润款。2011年6月30日,诉至尤溪法院。2011年11月17日,尤溪法院裁定,驳回诉讼请求。
“现在国家太黑腐了,我们农民生死都不容易!”在法院门口,陈老农感叹。
当问到现在最想做的事情是什么,陈老农说,退党,出国当农民吧。脸上表情很无奈。
法律是国家和人民权利的最后一道保障,如果被道德与利益所突破,受影响的不只是人民支持与信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