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社科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推出的《反腐倡廉蓝皮书》,不仅白纸黑字指出了中国现在的“腐败主体从个体向集团化蔓延,窝案串案较严重”这样一种客观现实,也在无形中揭示出这个所谓的“法治国家”,实为一个被犯罪集团操弄的国家。国家正气荡然无存,这也是原因之一。
社科院的报告中还说,腐败者非法所得从短期向长期演变,既贪图消费享乐,又追逐资本占有,出现了金融腐败、资源腐败、期约腐败现象;腐败范围从经济政治司法领域浸染到社会文化教育领域,并出现了跨国境“外向型”腐败,对人民群众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造成严重损害。
这等于官方自我承认了确实存在着全局腐败这样一种客观现实。民间存在的说法是:把中国的科级以上干部全数拉去挨个枪毙,可能会冤枉一些人,但隔一个枪毙一个,其间必定会有贪官成为漏网之鱼。官民双方的说法,都指向的是同一个焦点:这是一个被犯罪集团操弄的国家。
所谓的执政团队在这样的一种现实面前,已然沦为一个分赃集团,故此再无公平正义可言,有的只是集团内部的利益分配问题。没有高端权力的共同参与犯罪,“腐败范围从经济政治司法领域浸染到社会文化教育领域,并出现了跨国境‘外向型’腐败”的局面不可能在中国形成。
对罪恶的默许和纵容,实质同样构成犯罪。“见过腐败的,但还没见过这么腐败的”,已是成为中国人的共识。这一方面有体制方面的原因,一方面和高枝上的燕雀表面歌声绕梁,暗里对贪腐成决堤之势推聋妆哑也是分不开的。公权在贪腐的泥泞中不可自拔,终端管理难辞其咎。
当“腐败主体从个体向集团化蔓延”时,何以数目如此之众的冤民哪怕是逐级上告到了“伟大的首都”,也追寻不到一个起码的公道,便也不难得出一个合理的解释——因为那些执掌了国家权力的男女,在共同参与犯罪。一个热衷贪腐的犯罪集团,其间分别只是大贪与小贪而已。
每个冤民的背后都可能存在着一根腐败的链条。在北京上访时,我就在访民中了解到,不少参与截访的公职人员通过虚报开支等手段进行贪腐。“维稳”经费高于国防开支,不但助长了这类贪腐,也直接导致了中国人权的进一步恶化。陈光诚的困境说到底其实是利益驱动的问题。
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事件,从方方面面印证了是犯罪集团实施的一起谋杀。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控制全国的媒体和互联网,能控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谁能做到这些?我一家在史无前例的迫害中面对的并非个人,而是个穷凶极恶的犯罪集团。
在这个被犯罪集团操弄的国家,你可以不去招惹政治,但“政治”随时都有可能来招惹你,因为这个贪腐成性的犯罪集团,根本就是一个掠夺集团,它在夺泥燕口、削铁针头时,汹汹扑向的是全民,特别是当它盯上你家祖传的家园时,你人生的悲剧在血腥强拆中便也拉开了序幕。
你的权益遭受了无耻公权的严重侵害,于是四处提告或投诉,但很快就会发现:党委是虚设的,政府是虚设的,公安是虚设的,法院是虚设的……你在“正常渠道”内兜兜转转,纵使走遍了所有的程序,也还是又回到了原点:你面对的仍然是一个沆瀣一气、反向运作的犯罪集团。
在榷酒征茶、食玉炊桂的年月,你省吃俭用,从孩子的奶粉钱里省出钱来,从伙食费、水电费等等费用中抠出钱来,岁岁年年纳税,不出事则已,一出事就会发现自己和其他百姓一同供养的,竟然是个犯罪集团,或者说是一头白眼狼。你的一生,说穿了是被犯罪集团操弄的一生。
在这个被犯罪集团操弄的国家,悲惨是国人共同的宿命,区别所在只是今天痛在心上的,还不一定是你而已。只要一党独大的局面还没有被改变,这个国家被犯罪集团所操弄的厄运就不会结束。这个国家会贪腐泛滥到这样的程度,归根结底还是公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和牵制的问题。
报告说“近六成公众对今后5至10年反腐很有信心或较有信心”,并非指这种左手监督右手、上级监督下级的陈腐体制在若干年内会出现奇迹,而是说明中国人民普遍意识到民主潮流不可阻挡,犯罪集团操弄国家和人民的盛宴,在不久的将来必在杯盘狼藉、一地鸡毛中摇席破座。
写于2011年12月26日(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伟光正”与绝人之后的恶魔连袂共舞第1989天!廖祖笙居所被反动当局连续断网、断电视290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是“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国非法剥夺!廖祖笙夫妇的出境自由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