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美女老板”顾春芳弹奏古琴
【看中国记者章若琳综合报导】3月21日,继吴英案之后,内地再爆疑似非法集资,涉案人已“失踪”,涉款或高达十亿元人民币。其金额或将超过吴英案7.7亿元的金额。就民间集资导致死刑,媒体再次呼吁中国司法改革。
据《现代快报》21日报道,江苏省常熟市有“第一美女老板”之称的顾春芳,据指以高息招徕,向民间、企业和银行集资。顾涉嫌以年息高达四十厘向民间集资,今年二、三月起不知去向。初步指顾涉民间借款五亿元,在银行和贷款公司借款一亿多元,但坊间盛传金额或高达十亿元,比轰动一时的“吴英案”的涉款还要多。
据平凉热线报道,苏州凯维隆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顾春芳在欠下巨额债务的情况下,不知去向。坊间传闻称顾涉案金额恐怕超过10亿元,或将超过吴英的涉案金额7.7亿元。
该报道同时指称,该事件出现后,有媒体报道称,去年末以来,常熟民间借贷崩盘事件频发,导致当地不少银行以“不接受联保”为由拒绝贷款申请,但顾欣芬并不是当地第一个“失踪”的老板,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常熟当地不少老板因为资金链断裂陆续“失踪”。
为规避民间集资判处死刑的律法,债务人出现债务危机时不得不采取“失踪”,导致事态的恶化。就顾春芳“失踪”一事,常熟的知情人士表示,整个常熟民间借贷市场从宽泛来说就像一个大链条,链条上的一环出现了问题,就会出现一环套一环的连锁反应,可谓一人跑路,众人遭殃。
就吴英民间集资导致死刑之案例,英国《卫报》提出批评者的见解称,被判死刑的吴英只不过是普遍发生的非法集资当中的一个例子;在中国的国家资本主义制度下,私营企业不可避免地在灰色地带运营,许多私营企业被迫铤而走险。
中国知名的经济学家张维迎在2012亚布力中国企业家论坛上发表演讲时提及:吴英被判死刑意味着中国公民没有融资的自由,意味着融资是特权不是基本权利,意味着建立在个人基础上的产权交易合同仍然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意味着中国人的企业家精神仍然受到摧残,说明中国还不是真正的市场经济。
对此,温家宝总理在3月14日的记者会上表示,政府要允许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对于民间借贷的法律关系和处置原则应该做深入的研究,使民间借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