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重庆“打黑”运动中入狱一年半的律师李庄接受德国之声采访,再次表示,假如王立军被押上审判台,愿意竭尽全力为他辩护,也让他切身感受到到,律师和辩护制度在一个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性。
德国之声:您本人其实当时办龚刚模的案子,您也说您自己就是“黑打”的受害者,那您现在为什么又愿意为王立军辩护呢?
李庄:我跟王立军个人之间没有什么恩怨。这个事情的发生不是我跟王立军个人之间的事情,它是一种法律观念、执法理念、思想观念上的碰撞和冲突。
我们俩以前也不认识,更没有什么仇恨,给他辩护,——如果真有这么一天,他被押上审判台,我是说假设,因为他的问题最终还没有一个结果,——我愿意为他辩护。当然,这个辩护的前提,它有一个法律的规定。因为《刑事诉讼法》有明确的规定,作为辩护人有三种人,一是律师,二是亲友,三是社会团体和单位推荐的人,这三种人才能当辩护人。那么律师,我现在肯定不是了,因为我的律师执照被吊销了嘛。第二,亲友,我跟他也不是亲友。那么只能是单位和社会团体推荐的人。单位和社会团体,就是重庆公安局或者重庆市政府推荐我,我接受,王立军同意,这三个条件具备才可以。
重庆公安局或者市政府这一方,或者王立军第二方,再加上我第三方,这三方同时同意,我才能当他的辩护人。
那么为什么要当他的辩护人呢?就是想用自身实际、亲身地为他辩护,让他感受到什么叫律师制度,什么叫律师,也让他真正地认识到,律师在一个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性,辩护制度对一个法治国家的作用。(这是)一个法治文明的一种宣传,也是一种很好的普法教育。让当年那些位高权重的人,那种无视律师制度的人,那种无视辩护制度的人,切身地感受一下,律师的作用何在。就是这个意思,没有其它的目的。|
德国之声:您刚才说假如王立军被押上审判台...
李庄:那我会竭尽全力,用我的全部精力,竭尽我所有的辩护技能,为他进行全力以赴的辩护。不遗余力地,这是肯定的。也是让社会公众了解辩护制度的重要性,了解律师在一个法治国家的重要性。
德国之声:那您觉得,另外两方会同意吗,假如他被押上审判台的话?
李庄:我估计...那就不知道了。他是不是同意啊,还是重庆市政府或公安局是不是同意,那就看他们的想法吧。我是没有问题的。而且是无偿的,免费地为他提供辩护。这是没问题的。这个态度很多媒体、很多人问过我,我始终是没有改变的。
德国之声:您可不可以谈谈您自己当时被“黑打”的经历?
李庄:“黑打”的经历昭然若揭,是世人皆知的问题了。我的微博和博客里面说的时间地点人物、整个过程都非常详细了。所以说整个李庄案啊,关于我的助理马晓军律师他们夫妻为什么被人间蒸发啊,被限制人身自由,这些在我的微博、博客里面都有。关于龚刚模案里面存在的刑讯逼供的整个事实,我都充分地揭露了。还有所有涉案的警察们,如何徇私枉法,采用非法的手段,搞的一些虚假的证言和证据,我都给与充分的揭露了。在我的博客和微博里面都有。
德国之声:薄熙来被免职,王立军是“有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但是他们两个到底现在人在哪里,其实我们都不知道。那您觉得,像这种没有明确说法的官方做法是合法的吗?
李庄:因为到底现在他们是否走入司法程序,我确实不知道。因为官方现在对这个也没有一个公开的、明确的说法。所以说我也没法儿评价这个问题。
德国之声:可是这两个人等于是失踪了吗?
李庄:那到底失没失踪,谁也没去核实这个问题,也没有人去找,也没有人去问。所以说呢,官方对此也没有什么消息,我也不好回答。
德国之声:非常感谢您,李庄律师!
来源:德国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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