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四轨制”造就等级社会
今年三月中共召开两会,人民网日前就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展开调查,截至二月二十八日上午十时,“社会保障”以二十四万余票居首位,且连续三年位居榜首,公众对养老金“双轨制”诟病极深。
公众对养老金“双轨制”诟病极深。(网络图片/看中国配图)
“双轨制”者,第一轨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退休养老制度,第二轨是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障制度。二○一○年底,全国企业职工平均养老金待遇水平是每人每月一千三百六十二元;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无须缴费,一般却能有三四千元的退休金,大约一比三的差距;在政府机关打扫卫生的阿姨的退休金比企业的退休高级工程师还要高。
然而,中共正在实行的其实不是退休“双轨制”,而是“四轨制”,还有以下第三轨、第四轨。
第三轨是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去年六月,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去年七月一日启动,要求今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蓋。年满十六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条件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即通常所说的“社会闲散人员、自由职业者”,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其基金主要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构成。缴费标准暂设为每年一百元、二百元……一千元十个档次,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中央政府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五十五元。
第四轨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新农保是相对于以前各地开展的农村养老保险而言,过去的“老农保”主要是农民自己缴费,实际上是自我储蓄的模式,而新农保的特点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模式,有三个筹资渠道,特别是中央财政进行补助,补助到农民的头上。按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年已六十周岁的农民,只要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参保缴费,就可直接按月领取五十五元的基础养老金。新农保正在试点中,尚未完全覆蓋大陆农村。
以上构成退休“四轨制”,不用缴费的退休公务员等每月享受三四千元左右退休金,按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八缴费的企业退休人员每月可享受一千三百元左右的养老金,缴费较低的“城镇非从业人员”、参加新农保的农民达到退休年龄后可享受每月几十元或上百元养老金。第一轨、第二轨养老金差距大约是三比一,第二轨与第三、四轨养老金差距可能达到十比一以上,高者每月几千元退休金,中者每月一千几百元,低者每月只有几十元,差距极大,由此折射出社会阶层的贫富分化。
原民办代课老师成“边缘人”
去年,广西发了个文件《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解决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二○一一)十六号),广西贵港市政府对这个文件制订了实施方案,大意是:被辞退或清退原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应当参加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或者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或者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凡参加以上三种养老保险之一种者,政府实施补助,按其工作五年以下、六至十年……十六至二十年、二十年以上五个档次,分别给予每人每工作一年五百元、七百元……一千二百元、一千五百元的补助,用于缴纳保险费。据此标准计算,一位工作过二十多年的民办教师可获三万多元“补助”,这对于穷人而言是个大数目。显然,官方知道原民办代课人员工作期间所获待遇太低,现在有意通过补助养老保险费方式给予补偿,安抚他们的不满情绪,貌似“德政”。但有一些“代课人员”并不领情,致信当局进行抨击,大意是:
我们这些代课教师有学历有文凭,有教师资格,是正规教师,当年政府只给代课待遇,本来就是失职违法,我们保留依据国家赔偿法索赔的权利(实际上这个权利被法院刻意压制,法院按要求拒绝受理教师的诉讼)。当年我们为国家从事教育工作(官方称代课),是全职教工,应当获得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权利,但政府不给予相关待遇。后来我们被官方清退后,在民办(私立)学校任教,仍然是全职教工,应当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民办学校的老板参照政府的榜样不给予缴纳保险费,以至于我们虽然是全职职工,却不能获得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难道我们这些全职教工只能够参加为农民、城市无业游民设置的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难道我们工作一生到头来只能够获得农民或“社会闲散人员”的养老待遇?岂有此理!
部份私立学校教师(原民办代课教师)从第二轨降到第三第四轨,退休待遇大幅降低,抵触情绪不言而喻,他们将成为政府维稳的对象。
政府动用“二轨”退休基金维稳
除了前述“四轨制”之外,还有一些特别的折腾方法。近年笔者发现,尽管官方传媒未宣扬,但地方政府保障机构在做一件事,就是“让一部份人先保障起来”,很可能是参照了邓小平“让一部份人先富起来”的思路──社会上有一部份人,他们可能当过兵,或者当过国家单位的临时工,或者当过村干部、民办代课教师,或者原是国家职工又自动离职的人,可能是城镇居民,也可能是农民,这些人到了退休年龄,不能够获得退休金。现在政府社会保障机构有文件,准许这部分人一次性缴纳一笔“保险费”,从此终身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入了“四轨制”之第二轨,算得上体面人。笔者所在地,多者一次性缴三万多元,少者缴一万元左右,如果工作(当兵、民办代课教师、临时工、村干部等)年限长,缴费相对少一些,如果做的工作年限短,就多缴费;如果交费时年龄偏大(有七十岁以上的),就少缴费,反之多缴费。外地的网友说也有交四五万元的,各地标准不同。一次性缴费后,官方保障机构即刻给予办理退休手续,次月即开始享受养老金,每人每月可享受七百元到上千元不等。若按一次性缴费三万元,每月享受八百元养老金计,三年回本,而这些人的寿命一般可以达到七八十岁,回报较大,故除非贫困至极者,一般符合条件者都踊跃缴费以求退休保障待遇。
这种“让一部份人先保障起来”的做法与中央政府正在推动的退休“三轨”、“四轨”制有所不合,涉嫌政出多门。笔者认为,这些当兵的、民办代课教师、临时工、村干部等等,多多少少都为体制服务过,是有贡献的,中共担心这些六十多岁,无退休待遇的农村精英或城市“游民”不稳,故设法笼络之,虽然必须一次性缴费,但回报不菲,颇得“民心”,受惠者无不对当局心存感激。中共可能已经成功地化“不稳”为“稳定”了,花小钱买了大稳定。特别是根本没有花多少国库的钱,用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系统的钱,是劳工阶级的养老基金,城镇职工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率为工资额的百分之二十八,负担是沉重的,其中一部分保险基金恐怕已经被中共暗渡陈仓,用于前述之“维稳”大业,无怪乎企业养老基金缺口扩大,各级公务员恐怕都在偷偷地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