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程度”的腐败民众能“允许”?(图)

──评中共喉舌《环球时报》的社论

作者:严家伟 发表:2012-07-10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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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配图(网络图片)

有人评论中共的执政风格有“四多”:会议多、文件多、谎言多、新口号多。中共的“文山会海”早已“享誉全球”,而敢于撒谎、善于撒谎更是长期处于世界领先水平,且会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阶段,对不同的对象使用不同的、恰到好处的谎言。本文在此只想专门谈一下它的“新口号”多且善变。略举其大者,诸如“翻身当家得解放”、“一化三改造”、“改造思想”、“向组织交心”以及后来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四清运动”、“文化大革命”,及至近年来的“三个代表”、“三讲”、“保先”、“和谐社会”、“八荣八耻”、“科学发展观”……等等。而且许多时候,其“神奇”不仅是“新”,更不仅是个口号,而是只要“发明”了一个新口号,“丧事”也会立马变成了“喜事”似的。比如把学子弄下乡去监管劳动叫“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大批失业找不到工作的人叫“富余劳动力”。近日“我党”媒体又创造了个“新口号”叫“允许”或“容忍腐败”。

“环时”社论倡导“容忍腐败”

近年来中共官场严重的腐败,不仅闹得民怨沸腾,而且已到了病入膏肓无药可救的境地。于是创造新口号的历史重任,又一次落到了党的喉舌肩上。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中共《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以“敢为天下先”的“大无畏”精神,代党立言,“教育”我等草民,竟然称:“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关键要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好一个“民众允许的程度”!请问何种“程度”的腐败是民众可以“允许”和容忍的呢?该报没有说。因为所谓“腐败”就是一批掌握公权力的人,利用手中之权去偷盗、去抢夺民众的财富,得手之后再用来花天酒地,吃喝嫖赌,恣意作恶。说穿了就是一群蛀虫、偷儿、强盗窃公肥私、祸国殃民的恶行。而一个自称要“立党为公”为广大人民谋幸福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政党,其中央机关报属下的“子报”,竟要求民众“允许”这些蛀虫、偷儿、强盗在一定“程度”内进行作恶,这真不知是哪里冒出来的混帐逻辑!这岂不是等于提倡偷盗、抢劫等犯罪行为,在一定“程度”内是可以允许存在的吗?按此“理论”推而广之,岂不是也可在一定“程度”内“允许”杀人,“允许”纵火,“允许”强奸,“允许”官员“嫖宿幼女”……,如此,还成个世道么?因此该报这一“社论”只能是个不折不扣的强盗逻辑!

这个强盗逻辑的“依据”就是《环球时报》认为“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的“大胆假设”,接着得出了“天下乌鸦一般黑”的“结论”。在《环球时报》看来,既然在任何国家里也不可能找不出一个贪官(即所谓的“根治”),那么中国的官员中大官大贪,小官小贪,几乎无官不贪,只要稍加“控制”,也就是可以“理解”和“容忍”的了。

“根治”与“无治”

今日中共官场严重腐败成风,与先进的民主法治国家中个别官员的腐败行为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码事。简而言之,前者是制度性的必然产物,后者只是个别人的品质问题;前者是从上而下无处不在,且常常成堆、成窝,后者只是孤立、偶发、个别人“单兵作战”;前者“成功率”极高,除少数倒霉蛋因权斗或不善“经营”而落马,其他人付出的“成本”很小,后者则“伸手必被捉”,甚至极小一点事也闹得满城风雨。

众所周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中国大陆由于中共不但一党独大,且一党专权,一党霸国,党即是国,国隶属于党。所谓的立法、司法、行政、检察,乃至新闻媒体等等,从“三权”到“第四权力”皆由党一手控制包办,除了党中央和各级党组织,其他一切全是傀儡,形同虚设。这样不受任何监督的绝对权力,岂能不产生绝对的腐败?尤其是各级党组织的“一把手”,都是一个个的小皇帝。只要他一“腐”全盘皆“腐”,且愈演愈烈,根本无药可医,遑论“根治”。所以一个赖昌星,通过其“红楼”的“香风”就可以让整个厦门市从海关到工商,从公安到银行,从行政到司法全部“沦陷”一齐“缴械”。

当今世界除了中国大陆,任何国家的腐败也无此奇观。而厦门也仅是中共腐败“大观园”中一个“景点”而已。这样的腐败请问谁可以把它“控制到民众允许的程度”?

反之,再看民主国家,例如美国总统克林顿的“拉链门”事件,这大概就是《环球时报》所谓的“腐败在任何国家都无法根治”的“有力”证据吧。但克林顿既没用公款给莱温斯基小姐买车、买房或开公司,也没敢像我们的公仆那样介绍“莱小姐”光荣入党,或破格提升为局级、处级领导。两人不过就是眉来眼去有点亲密的肢体接触。总统也未因此误了政事,更未给民众造成任何损失。而克林顿在任内抓经济,减赤字更政绩卓著。按《环球时报》的标准怎么也应在民众“允许”的程度内。可是美国的“刁民”们就不允许,不但媒体痛批,美国的检察官还要为此传讯克林顿总统。总统也得因此公开向全国民众认错道歉。贵为总统,这点事尚且如此,因而一个州长收受了人家几张球赛门票,立马被媒体曝光,批得灰头土脸,认错道歉。这难道就是《环球时报》所谓的任何国家腐败都无法根治吗?为什么《环球时报》不拿美国“刁民”的不“容忍”标准来作参照,而一味要求大陆草民容忍腐败当“良民”、“顺民”?这大概就叫屁股决定脑袋。

腐败还有“发展观”

其实中共官员的贪腐早已超过了任何人可以“容忍”的程度,其恶行不但胆大包天,令人发指,而且与时俱进,速度惊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有个女贪污犯贪了十几万元,不仅惊动了中央,还被一位作家在报告文学中戏称为“全国女子单打冠军”,而现在这个“冠军”连“初赛入围”也没资格。一个小小的原中国银行广东开平支行行长余振东,几年中便贪污、挪用公款几十亿元并逃往国外。而以“唱红”闻名天下的“双来”夫妻更敢向国外转移赃款六十亿美元,因此还造成国际友人海伍德光荣牺牲。

另据大陆媒体《中国经济周刊》报道,二○一一年中国人民银行在一份关于“腐败资产外逃”的研究报告中披露: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与国企高管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一万六千至一万八千人,携带款项达八千亿元人民币。这还是一个不完全的统计。至于那还未出逃、尚未落马的又是多少呢?

然而《环球时报》竟睁着眼说瞎话,认为:“反腐败不完全是能够‘反’出来的,也不完全是能够‘改’出来的,它同时需要‘发展’帮助解决”;又说“给官员大规模提薪,中国舆论断不会接受。官员退下来后一转身利用影响和人脉赚大钱,制度就不允许。让富豪们去当官,更让人觉得‘变味’。中国官员的法定工资很低,一些地方官员的福利常常通过‘潜规则’实现。”因此该报的最后结论是:“中国不会是其他方面很落后,唯独官员们很清廉的国家。即使一时是,也持久不了。”按它的说法,中国之所以遍地贪官、腐败猖獗是因为太穷了,太落后了,官员的法定工资“很低”,以至“官不聊生”,他们不贪怎么活?因此要杜绝贪腐,靠“反”腐是不行的,靠政治改革也“改”不出来,只有等将来经济“发展”,钱多了,官员一个个富得流油钱都没处存放了,自然就没人贪。

如此“科学”的“腐败发展观”,可惜忘了去申请诺贝尔经济奖,更忘了“欲壑难填”这个起码的常识,尤其“忘了”它说的中国在“其他方面很落后”,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一党独裁的政治制度造成的。这是大陆诸多落后的总根源、总祸根。

中共未夺得政权前,曾高调批判国民党是“一党独裁遍地是灾”。这个“遍地是灾”当然包括贪腐横行。不过国民党那贪腐的“水平”比起今日我天朝,实在太“小儿科”,然而已足以使它败走台湾。可因此得了江山的中共,既不“哀之”,更不“鉴之”,而是变本加厉,以至包括贪腐在内的“遍地是灾”到了如此不可收拾的地步。时至今日,犹不思易弦更张,难道非要一条黑路走到底吗?别忘了中国已没有第二个台湾可供你们去逃难、改过了。

所以《环球时报》的这一套“高论”,在中共十八大前这个敏感时期抛了出来,只能让人觉得是充满了“病急乱投医,蠢才帮倒忙”的味道。

(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立场和观点)

来源:争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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