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根斯展出的尸体标本绝大多数都是中国人。哈根斯的徒弟,后来的对手大连教授隋鸿锦,由他提供尸体展览的美国公司免责声明承认尸体来源都是中共警方。隋鸿锦尸源问题比哈根斯更严重。两人的工厂都开在大连。哈根斯的工厂是薄熙来亲自批准。两人的工厂为何都选在大连?
人们无法减低对尸体展中一位孕妇和肚里胎儿标本的震惊:她们不是死刑犯!她们到底怎么死的?她们是谁家妻儿?!大陆网络议论纷纷,是薄熙来的小三,政治犯,还是法轮功学员?
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正式开始镇压法轮功,大批法轮功学员被抓。一些法轮功学员没有说出姓名和籍贯。
1999年8月薄熙来批准在大连成立“哈根斯生物塑化公司”,2003年此公司成为全球最大人体标本基地。
2002年,薄熙来升任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冯•哈根斯,大连工厂的经理,主要负责人,操作的人是大连医科教授隋鸿锦。到了2002年他开了一家自己的公司,大连医科大学生物塑化有限公司,也是做同样的人体塑化。
随着王立军夜奔、薄熙来倒台、薄谷开来庭审,迷雾重重中揭开了黑幕一角,大陆网络也开始热议薄谷夫妇和哈根斯和隋鸿锦在大连的尸体加工厂的关系和罪恶。甚至有大陆作者创作了段子戏说孕妇和胎儿身世:
【大连哈根斯人体标本展尸源】@作家陈岚:好吧,写个微小说:某郡王,取一红牌为宠姬,姬有孕,招摇过市逼宫,夫人怒,囚之于馆。姬不知所终。王思之,某日,夫人的人偶工坊开张,邀王剪彩,王至,见一人偶怀抱一胎儿坐于展台正中,王忽有所思,夫人笑曰:眼熟否?
有人就此猜测孕妇为原大连电视台美女主播、薄熙来的情妇、现已失踪多年的张伟杰,并有指认“头颅形状颇像张伟杰”。
不过原来网上流传的张伟杰照片都是假的,是另一位大连美女主持,所以一般人无法判断头颅像不像张伟杰。
从截止到目前的报道和网络流言中,还没有过张伟杰为薄熙来怀孕的说法。
依据中国法律,不可能有怀孕的女死刑犯。创作“郡王宠姬”微小说的“作家陈岚”还质疑:此有孕女子怎会无家人?若是无主尸应火化安置,怎可售为商用甚至收藏品?
因此有怀疑说孕妇标本来源为被中共当局关押的异议人士。也有法轮功人士说这家尸体加工厂的尸源来自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当局处理法轮功人士、特别是镇压早期上访时不报姓名的法轮功人士,可以不遵循法律及伦理为所欲为。
和薄熙来和大连有密切关系的人体展
隋鸿锦和哈根斯的关系
一直追踪中共的人权迫害的生化专家横河在希望之声评论说:2004年,德国的《明镜》周刊发表了一篇报导,就是关于德国人冯•哈根斯的人体塑化加工厂和人体展的这件事情。冯•哈根斯的人搞了一个人体展,正好当时在世界各地巡展。这个人体展是怎么回事呢?就是冯•哈根斯最先发明一种人体塑化的技术,就是用塑料来替换人体的组织,这样人体组织就不再腐烂,就是塑化了。然后把这塑化的人体拿到世界各地去展出。
塑化是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所以他设立了工厂专门把人体组织,或者完整的人体进行塑化。他有三个工厂,一个在德国,一个在中亚的吉尔吉斯坦,最大的一个是在中国大连,在中国大连的工厂占他总的生产量的80%左右。大连工厂建立的时间是1999年8月。
后来由于人体展在世界各地的巡回,各地的主流媒体都有不少的报导,因为争议非常大,牵涉到伦理和尸体来源,所以争议非常大,因此各地媒体都报导了。其中比较著名的就是英国《卫报》做了报导、美国的ABC电视台有一个系列的报导,其中有一个节目就是“TWENTY-TWENTY”,就是“20/20”,这个调查是最为详细的。国内有个媒体《了望东方周刊》也做了报导。
把这些报导综合起来做一个要点的回顾的话,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冯•哈根斯,大连工厂的经理,主要负责人,操作的人是大连医科教授隋鸿锦。隋鸿锦在一年以后就和冯•哈根斯分道扬镳了。到了2002年他开了一家自己的公司,大连医科大学生物塑化有限公司,也是做同样的人体塑化。也就是说跟冯•哈根斯竞争了,他声称他的背后是大连医科大学。
隋鸿锦的人体展在美国是由一家叫做第一展览公司代理的,这家公司英文名字叫:PremierExhibitions。这家公司不仅在经营人体展,同时还在网络上出售塑化的人体和人体的器官。第一展览公司展览的人体全部都是来自中国大连医科大学生物塑化有限公司,就是它没有其它的人体来源。尽管第一展览公司的主办负责人声称他的尸体没有来自死刑犯,全都来自愿捐赠的,但是他没有办法出示任何可靠的文件来证明他这个说法。
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进行调查
在美国ABC电台报导这件事情以后,2008年,中共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在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候,有人问到这个事情的时候,他承诺说政府会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但是这个调查到现在都没有听到有下文。
同时,美国的纽约总检察长办公室也宣布进行调查,他们调查以后得到一个结果,就是第一展览公司同意发表一个公开声明,说这个公司展出的人体,包括有从中国警察局得到的,声明说中国警察局可能从中国监狱得到人体;而第一展览公司无法独立证实你们现在看到展出的人体不是来自中国监狱监禁的人。也就是说在纽约总检察长调查以后,他不得不声明尸体是跟中共警方有关的。
加州通过提案没捐赠者签署同意书的人体禁止展出
而加州州议会也通过了州议员马世云的提案,这个提案提出来:没有捐赠者签署同意书的人体禁止在加州展出。这是人体展一个简单的回顾:人体展是怎么回事。跟人体展相关的争议最大的是人体的来源问题,我们把人体来源问题在争论什么问题也跟大家说一下。
德《明镜》周刊调查:尸源可能来自法轮功学员
《明镜》周刊的报导说在哈根斯尸体加工厂附近,有三个刑罚关押营地。所谓“刑法关押营地”是从德文翻译过来的,意思就是说监禁犯人的地方,可以是监狱,也可以是劳教所,它特别提到有省第三监狱和劳教所。文章里特别提到在臭名昭著的姚家监狱里面专门关押的是政治犯,其中有法轮功学员。谈到这里关押的法轮功学员,经常被报导说他们被酷刑和性虐待的事情。这是西方主流媒体这一类报导当中,最早也是唯一一个提到法轮功学员有可能是这里展出尸体来源的一个调查报告。
隋鸿锦从哈根斯徒弟到竞争对手
这里头又提到哈根斯从前的合作伙伴隋医生,后来成为他不愉快的竞争对手。报导说,据说他得到中共政府的支持,要自己在2008来夏季奥运会之际办一个人体世界展,目的是能争取到更多的游客和外汇。这里特别提到隋鸿锦医生得到中共政府的支持,但是这里没有提到得到哪一级政府的支持。
冯•哈根斯本人他坚持说自己展出的人体是来自欧洲人的自愿捐献,没有来自中国的死刑犯,但是他没有说那些没有展出的,来自中国的人体来源是什么。不过,当时ABC电视台采访过一位证人,这个证人是为冯•哈根斯搜集尸体的,当然后来他转而为隋鸿锦工作,他就翻供了,说当时是冯•哈根斯让他撒谎的。
不管他撒谎不撒谎,撒了什么谎,说了什么,这个跟我们今天谈的内容没有关系,关键是当时他给ABC电视台出示了两件证据,一个是一大堆盖着公章的介绍信,说明了他搜集尸体不是非法的,是得到中国大连官方支持的,或者说他是在为官方工作。
另外一个证据就是,他提供一张几个被反绑双手、双脚,面朝下扔在雪地里面的尸体照片。也就是说不管他是为谁工作,他搜集尸体是得到官方支持的,因为一般的人根本就不可能看到处死刑的尸体,更不要说去把这个尸体给拿走了。
这里我们就要谈一个瓶颈效应,就是和器官移植一样,人体塑化这一行也有一个瓶颈,就是新鲜人体。器官移植有两大限制因素,第一是组织配型,第二是器官供体。当有效的免疫抑制剂广泛应用以后,组织配型问题就不再是限制器官移植的瓶颈了,最主要的限制因素就是器官供体。
当时中国官方有一种说法,就是当人们在质疑为什么中国的器官移植在1999年以后有这么大的数量上的扩张?他们回答是说解决了免疫排斥等技术方面的问题。这个是公然的撒谎,因为没有供体的话,技术再突破也没有用。人体塑化也是一样的,冯•哈根斯解决了技术的问题,一旦这个技术问题解决了以后,唯一的限制也是人体供应上。
哈根斯为何要选大连?
这里就有一个问题了,为什么当时他的工厂要选大连?大连当时的市长是薄熙来,大连政府给冯•哈根斯提供了什么样的条件,使得他在中国考察了4、5个城市以后,最终确定选定大连?这是一个德国的独资企业,立项注册是要经过市政府批准的。他在选大连的时候,尸体的来源是不是一个重要考量?这个我们现在不知道,但是可以作为一个参考的因素来考虑。
同样的道理,隋鸿锦在把技术学到手以后,他要另开炉灶的话,他也只有两个限制,因为他引进技术了,所以技术不是限制了。一个限制是后台,因为毕竟是处理人体,他需要钻法律的空子,他要钻法律的灰色地带,没有后台是不可能的;况且2006年以后,中国通过了法律不准出口人体尸体,他是怎么进行的?所以没有后台,这是不可能进行的。这一点也是我们质疑的主要因素。
另一个限制,就是人体来源。事实上这两个限制是连在一起的,就是人体来源也必须要有相当硬的后台才能够实现,如果不能保证足够的人体来源的话,没有人是敢开这样一个公司的。
隋鸿锦的公司声称他的尸体都是来自大连医科大学。这个公司在ABC暗访的时候,他说大连医科大学原来拥有70%的股份,后来曝光以后考虑到形象不佳而撤出去了。而大连医科大学的校长在接受ABC电话采访的时候一口否认和这个公司有任何的关系,就是他不承认给这个公司提供过尸体。
即使真的像隋鸿锦所说的,由大连医科大学提供尸体的话,一般医学院校他们自己的教学人体标本来源都不是很够用,怎么可能会有如此大量的提供给他来作为商业运作?所以这个说法也是值得怀疑的。
从西方媒体和他们所得到的证据,他们所质疑的大部分都集中在尸体是不是来自死刑犯。当然第一展览公司是一口否认的,他说是来自中国的自愿捐献。这个说法和当时中共对器官供体的说法是如出一辙的,就说中共当时对器官供体先是一口否认来自死刑犯,后来又说几乎全部来自死刑犯,以便掩盖它的真实来源,就像外界所指控的是来自法轮功学员。
其实作为人体展,自愿捐赠的比例要比器官移植还要少的多,因为器官移植还有一个亲属可以自愿捐赠对称器官当中的一个,比如说捐赠一个肾给亲属或者朋友,但是这种愿意捐赠一个器官、一个肾脏的人,绝对不会说同意捐献自己死后的身体做标本拿到大庭广众之下去展览,这根本不是一回事,在心理上、文化传统上更难突破。
时间和空间的巧合
如果说中国这几年还能找到几个捐赠器官的人的话,捐赠自己的身体做展览的恐怕一个都不会有,就是死刑犯都不会有。这两个人体工厂都声称得到大连政府的支持,除了每个城市对于外资企业都同样会提供的场地、税收上的好处以外,还有什么是大连政府能够提供人体工厂最需要的东西?这个是我们需要提出来的问题。因为任何一个城市的政府在2000年前后招商的高峰期间,都能够提供场地和税收上的好处,都是一样的,大连有什么特殊的,能够提供什么是人体工厂最需要的?
《明镜周刊》在报导当中说到,在一份可靠的报告当中,部门经理建议他的老板用以下可能渠道获取捐献尸体:一、警察局;二、火葬场和敬老院;三、监狱和医院的太平间;四、其他医疗机构;而尸体捐献栏目排到了最后一位,并且被加上“超极慢”的备注。也就是说这些工厂人体来源是得到大连公检法大力支持的。
你看第三个监狱,那就是要有法院的,就说来自法院、监狱的支持。他们可以是提供死刑犯尸体,因为执行死刑是法院的法警执行的,而人是从监狱提出来的,所以这二个部门可以提供死刑犯尸体。
但是警察局也就是公安,公安和死刑执行是没有关系的,所以说如果有持续不断来自公安提供人体的话,那会来自什么人呢?谁又有权力可以统管分属政府和人大的不同系统的司法机构?因为公安是归政府管的,是属于政府的,而监狱和检察院是向人大汇报的,它们来自不同的系统,谁能够统一管?
通过重庆的唱红打黑和薄熙来的倒台,我们都可以看到薄熙来在他统治的地方是有绝对的权威和绝对的独裁的,你像这个公检法的系统仅仅在重庆就有上千警察被他打黑。如果说公检法系统有人敢于瞒着薄熙来搞大批和器官移植、尸体买卖那一类的事情,而不得到他同意的话,是不可能的!在重庆的事情我们已经可以看到是这样,也说明在大连的时候就是那样。更何况当时在大连的时候还有他的死党车克民,作为国安局的党委书记当他的眼线看着其它的部门。
唯一的例外是除非公检法的人面对的是薄熙来的夫人谷开来。谷开来一发火,重庆四大警察头子都得乖乖的就范。我们现在不是看了吗?审这四个重庆的警察,关于杀海伍德的事情,他们掩盖,为什么掩盖?是因为谷开来说话了。
而谷开来本人她绝对不是一个家庭妇女型的人物,她在大连开了律师事务所,和另外一家她做后台的投资公司,按照姜维平的说法,她几乎垄断了大连所有外资投资领域,只要是外资来大连投资,没有她不经手的。这个尸体工厂是独家外资,跟她有没有关系?
最后我们再看一下时间上的巧合,1999年7月开始迫害法轮功,冯•哈根斯大连工厂1999年8月建立,一个月以后;大连医科大学生物塑化有限公司2002年成立,正好是迫害法轮功最严重时期,也是中国器官移植暴发性增长的时期;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事件,也是从辽宁沈阳曝光出来的,2006年曝光的。
而这段时间正好是薄熙来在大连和辽宁执政这一段时间。薄熙来是从1993年到2001年1月在大连担任市长,其中1999年9月开始还兼任大连市市委书记;此后又到辽宁任省长一直到2004年;2004年任商务部长以后,继续保持对辽宁的影响力。
那一段时间也正好是谷开来利用薄熙来的地位和权势,通过律师事务所和其它她所能控制的商业机构大笔捞钱的时期。一般认为,她后来所说转移出国的60亿美元,基本上是在那个时期捞到手的。如果说我们开始讲的,谷开来如果在那个时候和海伍德合作,而海伍德后来威胁要曝光,而使谷开来起杀心的事件,最有可能的是什么事情呢?这个是不是值得我们深思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