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战后日本是如何取得钓鱼岛的?
前面说过,在《开罗宣言》中规定台湾归还中国,尽管宣言中没有明言台湾附属岛屿的问题,但是我们一般认为,台湾的附属岛屿也应当和台湾一起归还中国。哪些岛屿属于台湾的附属岛屿呢?没有明确说明。前面我们说过在1895年到1945年的日治期间,钓鱼岛都是冲绳的辖区,而不是台湾辖区。对于钓鱼岛这类身份模糊的岛屿,其法定地位有赖于详细的界定。这个界定通常是依循习惯以及当时战胜国之间的协商。可是在1971年之前,中国并没有表明对钓鱼岛的态度。这也成为了中国在钓鱼岛争议中的最大硬伤。
在二战末期,钓鱼岛在日军的军区设置中属于琉球战区,有日军中将牛岛满统帅32军防守。1945年4月1日,美军在冲绳战役中登陆冲绳岛并成立美国琉球军政府。日本投降后,根据战后“一般命令第一号”,琉球、小笠原群岛及其他太平洋岛屿的日军向美军投降。于是美国就此把钓鱼岛归入美国琉球军政府治理。
根据1950年美国琉球军政府的第22号令《群岛政府组织法》,1952年的美国琉球民政府第68号令的《琉球政府章典》和1953年美国琉球民政府的第 27号令《琉球政府之地理境界》。钓鱼岛都在美国琉球政府的境界之内。在1972年之前,美国琉球政府一直统治着钓鱼岛。这就是1972年,美国向日本移交琉球的时候为什么也把钓鱼岛一并移交。
无可置疑,现在美国是乐于看到中国和日本为钓鱼岛产生不和的。但是如果我们回看历史,美国是不是下大棋如此厉害,早在二战结束前后就有此大招,我看完全不成立。美国当时还没有钓鱼岛争议一事(1971年之后才有)。美国如何深谋远虑,也不至于在二战结束前规划了这个冲突。
理论上说,在战后中国有几次机会能够在战后取得钓鱼岛,或者至少能够声称拥有钓鱼岛的主权。但是中国都没有这样做。
首先是在二战结束前,罗斯福总统询问蒋介石是否愿意接管琉球群岛。但是中国政府明确地说不。据记载唯一提出过琉球问题的中国机构是国民参政会,在 1947年曾经提出反对琉球归属日本,要求在对日和约中规定琉球应交中華民国托管。可是,国民参政会只是一个类似政协的咨询机构,中国政府从来没有在任何公开场合提出过琉球问题。当时钓鱼岛由日本冲绳的治理,如果蒋介石愿意接管琉球群岛的话,就不存在中日钓鱼岛之争了。
其次,在二战结束后,中国从日本手中收复台湾。中国从来没有提出过收复钓鱼岛。按照今天中国大陆和台湾的说法,钓鱼岛一直属于台湾宜兰县。那么,中国在收复台湾的时候为什么不把钓鱼岛也一并收复呢?无论中国大陆还是台湾都没有任何文章提及到这一点。这也成为中方最避讳的问题。环球时报给出的原因是美国当时控制了钓鱼岛,所以中国没有提出收复钓鱼岛的要求。这个说法是荒谬的。中国是美国的盟国,是战胜国,也是当时美国在亚洲最坚实的盟友。于情于理,只要中国提出了对钓鱼岛的要求,美国断然不会为了一个没有价值(当时)的小岛和中国过不去。中国当时没有提出对钓鱼岛的要求,只能认为当时中国政府没有把钓鱼岛视为中国的“固有领土”。
第三,把琉球群岛等交由美国托管是联合国安理会在1947年作出的决议。当时中国已经是五大国,有一票否决权,如果中国反对,那么托管的方案绝不可行。但是中国投了赞成票。在《旧金山和约》中规定联合国委托美国托管琉球群岛。这只是把联合国的决议写在了对日和约之中,其权力来源还是中国投了赞成票的联合国决议。中国是否承认《旧金山和约》其实和琉球群岛的托管没有任何关系。更何况,当时中国的合法政府国民党政府(在联合国代表中国)在随后的《中日和平条约》中也承认了《旧金山和约》的相关条文。中国大陆泛泛地反对《旧金山和约》,但是从中国大陆发表的一系列声明中看,其关注点显然是西沙和南沙群岛,北京政府在1971年前从来没有就琉球群岛和钓鱼岛问题发表过任何反对意见。
第四,尽管钓鱼岛正式列入美国托管的范围之内是1952年的琉球政府章典和1953年美国琉球民政府的第27号令。但是它们只是一个明确了琉球政府的地界,没有扩大了琉球政府的地界。其目的只是把当时美国琉球民政府所治理的地方以法律形式列出。无论是之前还是之后,钓鱼岛都是由美国琉球政府所治理。它们所列出的范围并没有超出美国琉球政府实际治理的范围,也没有和任何之前的条约和决议有明确的抵触。它们作为公开的法令,并没有受到台湾国民政府和北京共和国政府的反对。
第五,在1971年之前,中国大陆和台湾从来都没有对美国提出过钓鱼岛的主权问题,更没有向美国提出归还钓鱼岛。
因此,在1972年美国把琉球群岛(含钓鱼岛)正式归还日本之前,钓鱼岛的法定地位是非常明确的,就是美国的托管地。当时没有任何一方对这个法定地位提出过异议。
这样问题就来了。托管地的来源是战败国的领土,没有听说过战胜国的领土被另外一个战胜国托管的,尤其是这个战胜国还对此一直没有异议。这只能表明一点,就是当时中国并没有把钓鱼岛视为中国的一部分。
除了在国际活动中没有提出过任何领土争议之外,在1971年国内的地图和介绍中,中国也不把钓鱼岛视为中国或者台湾的一部分。其中的例子数不胜数,这里仅仅列举几个。
台湾在1971年之前的地图上,都没有把钓鱼岛视为其岛屿。比如以下这份1965年的台湾国防研究院与中国地理学研究所出版的世界地图中就把尖阁列岛(钓鱼岛)画在日本的境内。
1971年出版的第三十期《台湾省统计要览》标示彭佳屿是台湾的最北端。
中国大陆在1962年北京地图出版社发行的台湾地图中,不包括钓鱼岛。
人民日报1953年1月8日《琉球群岛人民反对美国占领的斗争》一文中明确写到了琉球群岛包括尖阁列岛。
很显然,战后到1971年长达26年的历史中,两岸政府都没有把钓鱼岛视为中国的领土。直到1971年美国和日本签署移交冲绳的协定的时候,钓鱼岛问题才开始产生。
日本方认为,中国声称钓鱼岛是因为1968年在钓鱼岛附近发现了油田。中国方面也认为日本要求钓鱼岛是因为油田的缘故。这两种声音其实并不矛盾。
如果从1895年,中国指所谓日本“窃据”钓鱼岛开始算,中国在长达76年的历史中都对钓鱼岛不闻不问。特别是战后26年,作为战胜国也没有对钓鱼岛提出要求。这摆上国际法庭一定是极为不利的证据,也可以说是中国在法理上的最大硬伤。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