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后宫”成堆扯出高官淫乱史
中共当局公布前政治局委员薄熙来涉入的“六宗罪”中,“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的性关系”这一项控罪,尤为引人关注。有消息指称:事件引起大陆女主播、女星们大恐慌,各找门路遮丑,同时也引来国外媒体关注。有美国杂志刊登北京高层的“六大性丑闻”,其中,以毛泽东最为荒淫无度。下面和本台记者一起去了解:
海外中文媒体引述知情者的话指称,9月28号的中共政治局会议上,有关薄熙来的情色贪腐档案摆在与会者面前,里面记载薄熙来和多名电视台女主播、影视女星的性关系,并且有名有姓。
报导并引述观察家的分析说,《央视》和各地方电视台早就沦为中共高官的“后宫”和“烟花巷”。
北京法律学者徐昕透露,当局公布薄的淫秽史引起大陆影视女名人大震荡,不少涉嫌与薄有染的女性透过各种途迳自白,表示自己“没到过重庆”,或者各找关系、“干爹”等,乞求“跟有关部门说说,把名字从名单中划掉”。
美国《外交政策》(FP)9月28号也刊发报导指出,共产党官吏们的性丑闻,可以追溯到创始人毛泽东。因为毛泽东曾公开提倡性“就跟喝一杯水一样随便”。
报导并盘点了中共最大的六个性丑闻人物,包括:原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和被中国网友评为“吉尼斯世界情妇记录”--“最具创意奖”得主--福建省周宁县原党委书记林龙飞;以及绰号“最大花采贼”和“最酷的广播电视局负责人”的原重庆市宣传部门副部长张小川;还有,原重庆市司法局局长文强的弟媳、被称为“重庆黑社会大姐大”的谢才萍;和有过18个情妇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以及前中共主席毛泽东。
其中,尤以毛为首。报导说,毛在“情妇”这个领域,没有人能跟他相比。因为他糟蹋了数百、甚至成千上万的妇女。
独立中国问题专家巩胜利:“可能63年来这问题都没解决。其实毛泽东时代,党中央天天举行的舞会,其实大家都知道。那些文工团,也是这方面的一个‘创举’。薄熙来事件拖到现在,它说的与‘若干个女人有不正当的关系’,其实在中国这些党的高层里面,几乎是屡见不鲜的。”
独立中国问题专家巩胜利认为,中共高层频频出现性丑闻,问题根源就在于体制。
巩胜利:“体制本身有这样的漏洞!这么一个最高权力机构,老百姓没有参与的权力,举手的权力,也没有对它说是和不是的权力。这样的环境,一个在天上高高在上,老百姓都低三下四的在地下。宪法又是个零,零就是没有执行,那你想这样层出不穷的事情,是不是很自然。”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30号在微博中说,如果涉入薄案的女性乃自愿或获取不当利益,公众对此有知情权,当局应该公之于众,以避免伤及无辜。
北京律师唐吉田:“作为一个官员,他有这些男女私情,向社会公众进行一定的公开和披露是有必要的。这就涉及到公权和私权之间的界定问题。到底隐私权应该多大范围保护?对于官员,公务行为是否也以隐私权去抗辩?如果涉嫌违法,甚至参与犯罪,再去遮掩,是有问题的。如果说是她们私人层面的事情,可能要公开的话,确实涉及到相关女性隐私权保护的问题。”
在当局宣布对薄案“男女关系”的定调后,不少网友对薄熙来表面道貌岸然、背地男盗女娼极尽讥讽。有网友开玩笑说:“与党的关系正常,你与多名女性的关系就正常;与党的关系不正常,你与多名女性的关系就不正常”。
北大教授吁公布亲薄女性免伤无辜
薄熙来遭开除党籍与公职,其中最受人关注的是,官方所宣称的薄熙来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表示,薄熙来无法逃过惩处,但中共18大再过数周就要召开,不会有时间审判薄熙来。但他希望薄案内容尽快公布,以免各方揣测伤及无辜。
台湾《旺报》报导,贺卫方认为,根据《刑法》规定,薄熙来无法逃过惩处,相当确定,但基于时机因素,不太可能在人大之前发生。
贺卫方推测:薄熙来将被判至少20年徒刑,虽然索贿金额若如官方认定般大,行贿罪理论上可判处死刑,但薄熙来不可能被判死刑。
贺卫方9月30日也在微博中说,薄熙来被控与多位女性有染,关于某女星传言又甚嚣尘上。依法理,若涉案女性乃自愿或获取不当利益,则成〝特殊公众人物〞,公众对此有知情权,且公之于众亦可避免伤及无辜。
雅虎文化频道微博也提到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案,陈曾经利用职权玩弄女性,先后与两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致其中一人3次怀孕,并要求对方做人工流产。在此期间,又与其他多名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陈良宇还利用职权为这些女性及其家人安排工作、获取利益等提供帮助。暗示薄案也应尽快公布详情,以免外界揣测。
《天涯杂谈》有评论文章指,究竟是哪些女人和薄有不正当关系,这个问题一定令很多人费思量。有人会认为,既然得了不义之财,受到法律制裁是情理之中的事情,应该将这些人的名字公布于众。与薄有染的女性贪婪薄的权势的原因较大。
文章质问,为什么薄熙来可以随意支配自己的权力,拿权力来谋求想得到的一切,包括女人。依照中国的法律,权力是人民的,薄熙来的权力是人民赋予他的,他凭什么滥用这些权力?前提是什么?有人监管他的权力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