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 2013-03-04 20:46:58作者:
上海市公安局自2005年下半年起,设立了“110信箱”,接受群众对违法案件的举报。
于是,从2006年起至今,我陆续向该信箱实名举报约800起案件。其中手写举报信约600封,发送电子邮件约200封。
有证据显示,我已间接帮助公安机关抓获各类违法人员超过200人。
该局也曾于2010年分四次向我发放约1.2万元“举报奖励费”。
具体操作过程是由武宁南路128号,上海市公安局,电话22020484办公室的一个自称姓梁的男性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让我去它们单位门口的接待室领取的。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该局这个所谓的“110信箱”内部管理其实是很混乱的。
主要体现在以下4点:
1.对群众来信的处理方式很混乱。
群众举报后,举报信件它们是怎么处理的和最后的处理结果,群众无法得知。
而且经常会出现举报信件没收到,没看到,忘记了的情况。甚至还有故意隐瞒,销毁群众来信,泄露群众个人信息的违法情况存在!
它们公布的查询电话始终打不通,即使打通了也是电话录音。
2.举报奖励费的发放形式很混乱。
一直采取“暗箱操作”模式操作。奖金何时发放,怎么发放,发放金额多少。群众均不得而知。它们对待“听话”的群众就采取电话通知。对待“不听话”的群众就采取电子邮件通知。
被电话通知的100%就能收到奖励金。
被电子邮件通知的群众命就没那么好了!它们一定要群众回复它们的电子邮件,群众即使回复了也会说没收到。并以“回复超过30天,回复内容不明确”等理由拒绝发放奖励金。道德败坏。
比如,我以前听话时就被电话通知,就能拿到1万多元。后来不听话了,就被电子邮件通知。
结果,我按照他们要求回复电子邮件后,他们说没有收到。并以“回复超过30天,回复内容不明确”等理由拒绝发放奖励金。道德败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