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有关“房价越调越高”的说法,住建部有关专家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房地产市场复杂程度高,影响房价变化的因素多,调控的难度很大。但房价是否就是调控调高的?这也要客观分析,政府不断地调控,而房价还在涨,但如果不调控呢?或许房价比现在还高、涨得还快。
粗一听,这样的说法很有道理。想想看,10年时间,9次调控,房价都涨得这么快。如果不调控,当然房价会更高了。
但是,仔细分析一下却不难发现,这样的观点,不仅是误导,而且是推责。
众所周知,近10年的房价,虽然上涨很快,但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一是2003年将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并写进相关文件以后。以北京为例,2003年均价为4456元/平方米,但到了2006年,已上涨到8098元/平方米,短短的三年时间,房价就翻了一番。一些地段比较好的房子,更是达到了三倍、四倍。期间,虽然也取出一系列的调控措施,试图控制房价的过快上涨,但在“支柱产业”面前,这些调控措施明显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或者压根就不产生作用。到2008年,房价已上涨到14438元/平方米,两年多时间,房价又上涨了80%;二是2008年的鼓励和支持住房消费,亦即为了应对金融危机的影响,实现“保增长”的需要,政府采取了托市措施。正是这次托市,让刚刚在调控政策下有所抑制的房价,再次迅速反弹,仍以北京为例,短短的一年多时间,房价就上涨了40%,上涨的绝对额更是达到了6000元/平方米,超过了过去几十年房价上涨总和。
相反,如果在调控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既不过多地运用行政手段遏制房价,也不用行政手段推动房价,不把房地产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也不因为一时的需要鼓励和刺激住房消费,而是依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经济发展水平、居民购房能力,由市场来决定、市场来调节,那么,房价就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上涨现象。
从这个角度分析,“房价越调越高”,是有道理的,也是有事实依据的。
我们说,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发展速度的加快,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房价是不可能永远维持“温吞水”状态,房价出现一定幅度的上涨,也是完全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但是,告别“温吞水”状态,不代表可以瞬间进入“沸水”状态,甚至“蒸汽”状态。如果这样,房地产业就必然是泡沫横行、风险叠加。
显然,近10年房地产业的发展,完全越过了加温过程,而是直接由“温吞水”转身了“开水”、变成了温度更高的蒸汽。没有了渐进提温的过程,自然就不可能符合经济发展规律,就必然会对居民的住房条件改善产生致命的冲击和影响。
而要保证房价的自然属性,保证房价上涨的自然规律,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干预和调控就必须以尊重客观经济规律和市场规律为最高目标。而从近10年调控的实际情况来看,规律已完全被需要所绑架,被人为所控制。所谓调控,完全不是因为经济发展的需要,而是某一阶段政治利益和政治目的的需要。带着这样的思维和思路,调控就不可能不出现失误。就算决策层不是这样想的,也不希望出现这样的结果,但实际执行情况,只能是被地方政府所利用,被官员的政绩所支配。
也正是连续10年的房地产“支柱”地位,不仅将房价“支柱”到80%以上的居民难以承受,而且将实体经济也“支柱”到了边缘化的危险境地;不仅社会资本大量流向房地产业,而且实体酱也纷纷转移到房地产业。浙江温州等地,更是80%以上的企业都在从事房地产业务。更重要的,房地产业的过度发展和房价的过快上涨,还给社会财富的公平分配带来了极大的冲击和伤害。房地产业不仅变成了“造富”的平台,更是变成蚕食社会财富、掠夺社会财富的工具。
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调控到底对房价的上涨起到了遏制作用还是推动作用,可能不难分析。如果不调控,房价到底是上涨更快还是相对稳定,实在不好判断。
所以,面对社会各方面对房价问题的种种质疑,有关方面需要做的,不是解释、狡辩,而应当是分析、反思。因为,再多的解释、再好的理由,在10年时间涨了几倍的房价面前,都是苍白的、没有任何说服力的。
“不调或更高”,只能是一种托词、一种推责。而在这样的托词和推责面前,公众更担心的是,房价还会继续上涨,直到泡沫被经济危机刺破。